【明慧网2005年12月18日】济南律师、大法弟子刘如平因张贴真相材料,公开发表文章谴责中共洗脑、迫害法轮功学员,日前被非法劳教。 刘如平曾经在济南市长清区计划委员会工作,1993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授予律师资格,先后在长清县法律顾问处、山东天齐律师事务所和舜天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5年10月17日济南律师、大法弟子刘如平走出家门贴《法轮大法学会公告》时,不幸被恶人告发,由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东关派出所恶警绑架,随后长清区分局反×教侦察大队长马光振率领恶警非法抄家、送长清看守所拘留,并绑架到济南市洗脑班强制转化,为增加压力向刘如平家人索要2000元“办班费”,并逼迫刘如平原单位长清区党校派人陪同洗脑。刘如平84岁的父亲受到巨大的打击,在得知11月12日长清区公安分局一帮恶警威胁刘如平一周内不转化就送劳教的消息后,悲愤交加,于11月15日突发脑溢血去世。刘如平趁回家发丧期间拒绝返回济南市洗脑班而流离失所在外。 2005年11月25日刘如平以济南律师的名义公开发表了“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长清区分局和610办公室的官员大怒,终于在2005年12月7日命“舜天律师事务所”的陶祥英主任以工作的名义将刘如平骗到单位,以无耻的手段秘密绑架,又送入济南市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由于大法弟子刘如平拒不‘转化’,于2005年12月14日非法送淄博王村山东省劳教所劳教一年三个月。 济南律师、大法弟子刘如平被非法劳教的决定书 |
在中共即将灭亡的大势下,几个恶徒败类仍继续兴风作浪,残留的死党还在利用中共濒临解体灭亡前的最后一口气继续着罪恶。然而越来越多的人明白了法轮功真象,人心支持正义,对中共制造的这场灭绝性迫害有了清醒的认识。特别是《九评》广传,认清中共本质的人们已经在清醒理性的选择抛弃中共。在此希望那些公检法和“610”人员尽快认清邪党的害人本性,不再参与、认同或漠视迫害,为自己选择一个未来。 山东省司法厅 传真:2965100 区号:0531 邮编:250014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东首7号 办公室 2962145 296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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