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2月13日】秦艳秋现年45岁,前太仓市邮政局职员,秦艳秋的丈夫名石泽惠,原为太仓健雄学院教师。夫妇俩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邪恶的江集团在当地的代理人和本单位的恶人长期迫害。 过去,秦艳秋夫妻二人均身患重病,因久治不愈,生活陷入困境。1997年10月,为祛病健身夫妻二人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感觉使夫妻二人激动不已。他们的家庭从此充满阳光,他们精力充沛的工作,健康幸福的生活。真诚善意的做人,他们的思想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例如,一次,秦艳秋的同事收到百元假钞,她不声不响的销毁假钞,用自己的钱充填入帐。 然而这样的生活没过多久,1999年7月20日江集团突然迫害法轮功。一时间所有宣传媒体铺天盖地,给法轮功列举了不计其数的所谓“罪名”,造谣蛊惑,欺骗广大民众。亲身修炼法轮功并受益匪浅的秦艳秋夫妇感到震惊,不可思议,于是他们向亲朋好友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没想到,为此夫妻二人于99年12月2日竟被太仓公安局非法拘押(秦被拘押2个月;石被拘押10个月)。秦艳秋的父亲担忧女儿,不能承受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患重病,不久故世。在此期间,秦艳秋的亲属多次提出希望让她与父亲见最后一面。太仓公安局有关人员不仅没有通知秦艳秋,反向其亲友宣称秦艳秋“因练法轮功,要放下亲情,不要看父亲。”故意挑起秦艳秋亲友对她和法轮功的仇视。手段多么卑劣!秦艳秋的父亲临终也没能见到亲生女儿一面。这只是秦艳秋这个弱女子悲惨遭遇的开端。 非法关押被释放后,夫妻二人均被开除公职。生活没有来源,年幼的儿子如何抚养?于是夫妻二人不断上访要求恢复工作。然而得到的却是2000年3月秦艳秋被关进精神病院。医院在秦艳秋的病历上写的是:“因对法轮功坚信不移,被公安机关强制入院。思维清晰无异常”。因不放弃法轮功,即使精神无异常,院方每天还是要强制她口服和接受注射破坏神经系统的药物。试想一下,一个精神正常的人,让她和精神病人关在一起,不用吃药不用打针,日久天长被吓得精神出现异常也都不奇怪,更何况每天都被灌输毒药。秦艳秋遭如此摧残六个月(期间的数千元医药费还要她个人承担),如不是法轮功的神奇,如不是秦艳秋坚信法轮功,她岂能正常的活到现在! 出院后秦艳秋因生活所迫继续上访,要求恢复工作。2001年1月4日她又被非法劳教,前后一年零三个月。因不放弃信仰“真善忍”,她被电棍击打,烈日曝晒18天。不许睡觉、超强劳动、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就这样也没有动摇她的信念。劳教所的管教看迫害没起作用,就变换欺骗的手段。他们知道秦艳秋强烈要求恢复工作,就许诺只要所谓的“听党的话”,解教回去就给安排工作。为了家庭生活,她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没想到,解教后,并无人给予恢复工作。太仓邮政局领导拒给秦艳秋恢复公职。此时秦艳秋的丈夫石泽惠也因上访被非法判3年劳教,关在大丰方强农场。家中一幼小爱子无人照看。看到秦艳秋家的遭遇,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会生出怜悯之心。然而在太仓的有关部门与领导,非但不给她解决问题,相反还把他们的遭遇当作“典型”到处散布说他们夫妻二人因“痴迷法轮功”,“那么好的工作不干了”,“孩子也不管了”,迷惑不明真象的群众,仇恨法轮功。 这件事使她恍然大悟,“党”是绝对的不可信的。她更加坚定的修炼法轮功。也因此,邪恶势力对她的迫害更加严重。绑架,被抓,所谓“学习”与“转化”等等接踵而至。 秦艳秋的一位朋友开办的复印社关闭了,剩余的白纸很多,就送了她两包。2004年11月24日,当秦艳秋带着这两包纸走在路上时,公安局跟踪人员(她一直被人跟踪)怀疑她带的是法轮功资料,于是骑着自行车从后面把她撞倒,滋出事端再来抓她。这种愚蠢的做法引起围观群众的不满。群众认出撞人的是公安人员时,质问他们:为什么要把人撞倒再抓,把人撞伤撞死了怎么办?公安人员胡丹当时气急败坏的说:“我们就是要撞她。”恶警如此有恃无恐,是谁给他们的权力?哪个国家允许如此执法?当然,这在中国,在太仓,对法轮功的迫害这还只能算做小事一桩! 秦艳秋继续不断讲真象。 2005年8月19日早6点左右她上市场买菜时,又被城中派出所副所长沈文彪带两联防人员秘密绑架。家人等待她买菜归来,却四天不见踪影,也未接到任何通知,后经多方查找,太仓610有关人员才承认是他们所为。家人问何故抓人,他们却不敢正面答复。家中亲人在无尽的焦虑与等待中度日如年。秦艳秋在太仓看守所绝食抗议迫害。 一家人天天在企盼她的归来,盼来的却是太仓法院于2005年11月7日对秦艳秋的非法审判,其“罪证”竟是她给了他人两份《明慧周刊》,2份周报,共8张。其余“罪证”均为捏造,秦艳秋当庭自我辩护一概不承认。承办人法官刘良凯执法犯法,一再阻拦秦艳秋自我辩护。在进行最后法律程序陈述一项时,秦艳秋只说了一句话,该法官竟大呼“闭嘴”并重击惊堂木后草草休庭。2005年12月2日,他们对秦艳秋再次进行所谓“开庭审判”,却再次让我们领教了当今中共执法人员是在怎样的践踏法律尊严的。开庭前后不足十分钟就宣判秦艳秋四年劳改,其罪行是上次开庭子虚乌有的无法印证的“罪证”,并另加一条“认罪态度不好”,所以“从重处罚”。在对秦艳秋两次开庭时间上,太仓法院均给以颠倒(第一次公告上午9:30开庭却在下午1:30开;第二次公告上午9:30开庭,刘姓法官却告知家属下午开庭。此种做法其用心昭然若揭,其邪恶本性也暴露无遗。 家属不服判决还要上访。等待他们的结果是什么? 对秦艳秋四年劳改的判决是不公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是天理所不能容的!我们奉劝那些至今依然在做恶的恶人,请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不要再盲目相信中共的谎言,早日迷途知返,以免做江集团和中共的殉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