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1月8日】东汉史书上记载:汉孝明帝在位时,他的姐姐馆陶公主为儿子求一个郎官的职务。明帝不答应,但碍于公主的名份,又不好直接拒绝,就赏赐他铜钱一千万,以表示对他的重视。公主退去后,明帝对群臣说:“郎官上应着天上的郎星,与之相对应,一旦任职到地方就要管理百里的地方,若是用错了人,老百姓就会受灾遭殃,这哪里是为民父母的初衷!公主的儿子,我不知道他是否是个贤德之人,所以不能轻易给他官做。” 朝廷设官分职,本来是为了百姓,不是用来做人情随意施舍的。明帝对馆陶公主的儿子,宁可赏赐给他钱,让他富足,也不肯轻易让他当官危害百姓,明帝确实领会了圣人重视官爵权力的意义。历史上称明帝时期官吏都比较称职,百姓能安居乐业,确实如此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