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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社社长恶报死亡
【明慧网2005年11月28日】石星光,1945年7月生于甘肃省民勤县,1970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曾在张掖市供过职,1974年9月加入邪恶共产党。1999年1月到2005年3月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甘肃日报社社长。甘肃媒体对石星光的评价是:一生忠诚邪党的事业,是“优秀”的宣传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

众所周知,甘肃日报在邪恶势力迫害大法期间,充当了造谣和传播谎言的工具,对毒害世人起到了极坏的作用,因此作为当时任甘肃省宣传部副部长兼甘肃日报社社长的石星光来说,造下的罪业是很大的。2005年11月16日上午10时,石星光在兰州被刑满释放人员入室杀死。

通过这件报应事件,也提醒了丧失良心道德、曾经参与迫害大法的从事新闻报道的人员,赶紧清醒,用实际行动挽回自己给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为了你们的未来,为了你们生命的永远,赶快了解法轮大法的真象,并按照《法轮大法学会公告》提出的办法行动起来,不要错过这亘古未有慈悲和机缘,珍惜这稍纵即逝的一刻。

当日前一篇文章: 感人的纸条和200元钱
当日后一篇文章: 诽谤佛法 现世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