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1月2日】佳木斯大法弟子刘大志的父亲刘伯昌今年60多岁,曾加入共产恶党领导的红卫兵、少先队、共青团。被恶党利用当过造反派,打过人,也被恶党迫害过。由于受恶党文化的洗脑和毒害,过去根本不相信神佛,也不相信善恶有报。每天从电视中看到的都是中共的“伟光正”,虽然知道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但是根本就不相信恶党有多么残忍、视民众如草芥。直到真实的一切就发生在他的家中,他才相信原来《九评》说的都是真的。 99年恶党无理迫害大法后,刘伯昌听信了电视上散播的弥天大谎,他非常仇视大法,见到真象传单就撕,而且还自己写诽谤大法的标语贴出去,骂大法,骂师父,凶相毕露,对大法的敌视使他的五官都走了型。 今年9月,敖其镇政府的贪官,为躲避纪检委查账,怕他们的恶行曝光,就将税收帐本盗走。(后来,两麻袋帐本在厕所里发现,并已打捞上来,是各个村子五年来的税收账本)。为转移视线,贪官与敖其镇派出所恶警相互勾结,在现场放了大法光碟、真象资料及“九评”等,以借此迫害法轮功学员,同时完成恶党下达的必须抓一个人(法轮功和刑事犯都行)的指标。贪官和恶警仗着有邪党撑腰,就说是大法弟子做的,以此达到开脱自己罪行、迫害大法弟子的目的。 2005年9月7日下午两点多,恶警到大法弟子刘大志家里,因刘伯昌的配合,大法书籍被强行搜走,刘大志被强行绑架。此时回娘家的妹妹(大法弟子)也在其父及恶人的配合下被绑架到派出所,说是核实情况。妹妹在派出所不配合恶人,两小时后被释放。当时恶警在刘家抓人的时候,欺骗刘父说将孩子带走,教育教育就放回。刘父相信了他们的话,结果恶人却将刘大志送进了看守所。 9月7日抓人,直到9月9日下午恶人才给家属送来拘留证,还扬言要判重刑。刘伯昌9月9日到派出所,孙洪斌所长说:“我5到7天就给你儿子接回来。光那些书(指大法书籍)就够判两年劳教。”又对大志妹妹说,“别找人了,十一之前放人,我不会象那些坏人一样判他3、2年的”。 9月16日,刘父第二次去派出所要人。孙洪斌说要钱,得给3000--5000元,还说不是他要,是上边要。 9月19日,刘父再次去派出所要人,孙洪斌:“大志是好人我知道,我管不了,你去找郊区分局的李万义。”当天刘父就去找了,李说:“我给大志定18天拘留,我的权限只能再押四天,挺同情你们的,把卷宗拿回来不用劳教了,回当地开个证明,说大志没散发真象资料就完事了。”于是刘父又回到镇派出所要开证明,孙洪斌说,那是废纸,没有用,并让他21日去听消息。 9月22日,刘父去找孙洪斌,孙推说23日听准信。23日刘父去了,孙这次说,这事我办不了,你找李万义。26日,刘父去分局要人,李万义说给5000元钱就放人。无奈,刘父借了钱第二天送给李万义。28日,李万义说有人举报,将钱又返还给刘父。 9月29日,刘父到佳木斯610办公室找陈万友。陈说,五个局长决定的,给刘大志劳教一年,找谁也没用。 10月10日,刘父又到市法制科要人,主任李某让他去找办案单位重报案卷。当日刘父找到敖其镇派出所,孙洪斌推脱说公章不在,让他第二天再去。第二天孙给刘父开了一个证明,写的是刘大志父亲举报,配合收书。大志是家里主要劳动力,申请取保候审。当日刘父拿着这个证明到市法制科找李主任,他说这个证明不好使,必须是市国保大队和郊区国保大队的证明才好使。刘父回头去找郊区分局的李万义,李却不见他。 10月5日,家属去找李万义要人时,李说,人家就认钱,你们学真善忍的,忍了吧,先拿1000元钱吃饭。家人要人心切,13日,家属通过中间人给分局国保大队5000元钱。当时他们说10月18日放人。 10月17日,刘大志被送进佳木斯劳教所。 刘父多年来一直反对家人修炼。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不杀人,没放火,不打麻将,不跳舞,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更不会做坏事。在××党的眼里怎么就成了罪犯了呢?这点他也想不通。邪恶诱骗刘父在他们后补的拘留证和搜查证上签字。由于家里农活繁重,沉重的税赋致使家里欠了巨额外债。一个多月来,60多岁的老人奔波于派出所、分局、市局之间,遭受欺骗、恐吓、勒索,加上着急上火,体重减了26斤。他求助于律师,律师说谁也不敢接法轮功的案子。恶警以劳教大志相要挟,刘伯昌无奈的将几乎一年的收入都给了他们,至今也没见到大志人影。而且恶人还不让他对外人说,不许曝光。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波折,刘伯昌彻底看透了到底谁好谁坏,看清了中共除了欺骗恐吓还是欺骗恐吓,认清了中共恶党的本质。他对于自己过去受恶党谎言欺骗所做出的蠢事和说的诽谤大法的话深深的忏悔,他愿意用行动弥补自己的罪过。同时刘伯昌也希望所有的大法弟子的家属不要象他一样轻信邪恶的谎言,站在正义的一方,卫护自己的家人,不再上邪恶的当。 刘伯昌一家认为,自己的遭遇再次证明了一个真理,共产恶党的任何承诺都不能相信,任何保证都不能兑现。在它们的眼里,除了钱是真的,没有一样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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