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1月1日】2005年10月28日,以色列特拉维夫市的法轮功学员,在中使馆前用希伯来文和英文宣读了于10月9日发表的《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告诫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弃恶从善。 法轮功学员代表宣读《法轮大法学会公告》 |
过路的行人都被吸引过来,有人问:“你们到底想达到什么目地?” 一位法轮功学员回答:“我们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让那些在迫害法轮功的罪人能够有机会挽救他们自己;因为在不久将来,所有罪人将无法逃脱正义的审判;我们希望给他们一个思考和改过的机会。” 呼吁制止迫害 |
最后,法轮功学员把一封中文的《法轮大法学会公告》放入了中使馆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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