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9日】我1996年秋天喜得大法,觉得《转法轮》这本书是一本天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有许多困惑的问题,在这本书中得到解答,觉得这正是我要找到的。从得法至今,我一直没有间断学法炼功,在言行中基本上能够按法的要求办,工作上比得法前更顺利,我体会到这主要是得益于大法,是大法的威力。 99年7.20时,我与另两位大法弟子共同進京上访,走出不多远,由于存有怕心,被迫回来,没有到北京。此后我在一次集体切磋时,约在下午3点被派出所公安人员抓去,当时心态比较正,对法比较坚定,晚上9点左右,我妻托人把我放了。 我在单位是一名中层干部,负责進厂原材料及出厂产品检验,在业务方面比较精通,我经常外出调研购進检测仪器设备,以及参加国家标准起草制订工作,先后在昆明、西安等地参加会议,我充分利用会议空隙学法、洪法,使入会者绝大多数人都感到法轮功好,有的还让我教功、借书看等,我平时还做到经常发传单、信、光盘等,讲法轮大法好。还学会了微机的一般操作,能经常上网,发送简短的信息,把明慧网上的信息及时传给功友等;此事我觉得有条件的同修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买上微机,上网不难,并不神秘,一学就会,使资料点遍地开花。 我在炼功前每年约需400元药费,而从炼功至今,药费一分钱没有花,身体比以前还好,使我深深的感到法轮功强身健体效果就是好。自己还分管单位部分检测物资,经常教育职工,要做一个好人,注意节俭,以厂为家,要说真话,多做善事,善恶必有报,不要随波逐流,要明辨是非,不能盲从。我还非常注意关心职工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有的职工说:“咱单位若都能象你这样炼法轮功的就好了。”目前,我在班上能看书学法,还有的职工能把捡到的法轮功光盘、资料拿给我看。 在购买检测仪器时,做到了不吃回扣,还把购书的回扣交给单位,把开发票得的奖金交给单位,有时购物多找的钱便主动给人家。还拒绝了桐油供应商给我的1000元钱,让我检测时高抬贵手,我跟他讲清道理,跟他讲明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会尊重事实的,这钱不能收,此人很感动,觉得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好。 借此法会,我做一总结,深感与同修相比,相差甚远,与大法的要求相差更远,今后决心抓紧做好三件事,坚修到底志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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