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7日】 成都市黄敏给所有善良人的一封公开信 给湖北鄂城各级官员们的一封公开信 成都市黄敏给所有善良人的一封公开信
善良的人们: 你们好!我是黄敏。家住成都市石人小区155号。退休前为政府机关公务员,就职于原成都市乡镇企业局(现为成都市中小企业局)任副局长,于2000年11月退休。因为我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从2000年6月底以来,被非法抓捕、刑拘、劳教、被非法监视居住、跟踪、电话被非法窃听、被逼离家流离失所等等。我的亲属和我工作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也被“连坐制”株连,非法迫害。认识我的人对此非常关心,但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此特地为你们写这封公开信。 一、这次为什么要离家漂泊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我为了一句真实话:“法轮大法好!”于2000年6月底第一次到北京合法上访至今已4年多了。在这54个月的日子里,宪法赋予我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信仰自由权完全被非法剥夺。我被非法监禁18个月零15天,被逼离家漂泊7个月,其余近29个月(截至2004年12月底止)的时间里完全是在被专人非法监视居住(府南派出所户籍胡萍和副所长王志旭、府南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尹云、府南街道办事处、罗家碾居委会徐主任安排的一个姓张的中年妇女和一个姓杨的中年男子以及门卫汪大爷两口子共4人)、非法跟踪、非法窃听电话,节假日时当地派出所、综合治理办公室(就是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居委会上门骚扰或电话骚扰中度过的!节假日探亲还要被非法跟踪尾随至父母家深夜非法盘问,最远非法跟踪尾随了距成都近400公里的重庆!更有甚者,于今年6月中旬险些被府南综合治理办公室非法绑架,妄图将我非法强行投入位于新津县的“成都市法制学校”进行“洗脑”,这个非法机构,类似于监狱。这一系列公然违反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迫害,使我的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给我的丈夫、女儿和所有亲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考虑到其对工作单位和亲朋好友等一切与我有关者全方位的邪恶的株连政策,我和家人一直在默默承受着。但是我们的承受并没有唤醒迫害者的良知。今年9月21日我出门买菜,发现它们变本加厉的又新增加了人员对我进行非法跟踪。为了不再纵容这种公然违反宪法的迫害;为了不让家人再被株连过着这种失去自由的日子;也为了不再给这些参与迫害者继续干这种伤天害理、害人害己之事的机会,我被迫再次离家漂泊。 我从2003年11月27日获释回到家后(之前我被非法关押在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承受了长达1年零7个多月的非人折磨),很多好心人对我说:“你知道法轮功好在家炼就行了,不要又出去了。出去它们又要整你。”我回家近1年了,事实又如何呢?谁不想有一个温馨的家?谁不想安居乐业与家人共享天伦?谁有冤屈不想申诉?但是在独裁者江泽民个人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专制高压恶政下;在这种连最基本的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的人身自由权、信仰自由权都被剥夺的非法迫害下;这种家还成其为家吗?如果这迫害发生在您或您的家人身上,您会怎样面对……? 二、我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 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以前体质差,患有尿急、尿频、尿痛、肠黏膜坏死、内分泌紊乱、严重的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特别是1994年9月因肠道疾病住院手术后,直到1996年元月底近1年半的时间里没有停过一天的中西药。但无论怎样医治,病情有增无减。在这期间为祛病健身,我坚持跑步、做体操,还练过多种气功,但均不见效,身体越来越差,心理压力极大,时常陷于对病痛医治无望的绝望之中。1996年元月底,我开始修炼法轮功。《转法轮》中“真、善、忍”的法理和师父教人重德向善做好人、时时事事为别人着想、无私无我的法理把我深深吸引。炼功月余,所有疾病不翼而飞。以前我每月的医药费近千元,修炼法轮功至今的9年多时间里,我没有生过任何病,单位里也只有我一个人8年多没报过一分钱医药费,仅此一项给国家节约医药费近10万元。我的身心终于从疾病中解脱出来!我不但没有了疾病,我的心灵也在“真、善、忍”法理中逐渐净化,道德水准和思想境界也在修炼法轮功中得到回升。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和人活着的目地──那就是同化“真、善、忍”:由时时事事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最终达至纯纯正正的无私无我的境界。我心态开始变得祥和,工作上发自内心的尽职尽责,不再是事业心下个人价值的体现和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而是按师父的要求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一个好人。特别是分管财务工作做到不贪不占、不坑国家、不坑单位、不坑他人、不搞吃喝风,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上不争不斗,得到同事、领导和工作系统上下的一致肯定。 在这几年的迫害中,有人对我讲:“政府反对,你就不要炼了。”其实镇压完全是江一己之愿,代表不了国家和政府。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对法轮功实行残酷的镇压,直接下令成立的“610”办公室是其专属机构,事实上“610”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私人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对已圆满解决了的“4.25”上访,被江泽民诬蔑为“蓄意围攻”,法轮功学员对政府的一片诚心被其抹黑,成了镇压的借口。 然而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5年多时间里,法轮功却在全世界迅速传开,为祖国赢得了空前的至高无上的荣誉。“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世界,“法轮大法好”响彻全球。法轮功已传播60多个国家,受到了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们的认同,受到世界各国政府一千多项表彰。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著作已翻译成3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并可在国际互联网上免费下载、复制。许多国家成立了明慧学校,以“真、善、忍”法理教导儿童,使他们将来能够成为正直、善良的人。鉴于法轮功为人类和平作出的杰出贡献,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得了2000年、2001年、2003年、2004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法轮功在世界上被公认为“高德大法”,修者无不身心受益。为什么不炼呢?谁不希望身心健康?谁不希望有一个真诚、善良、宽容、忍耐的环境呢?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什么是正的呢? 三、我为什么到北京上访 江泽民对权利的极大欲望和不安全感,使他对赢得国际声誉的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在中国广受欢迎感到极为妒忌,全力推动这场镇压的江泽民相信,他一定能够迅速消灭法轮功,因为这几十年政治运动中积累的整人手段足以使任何一个人生不如死。 于是99年7月一场由江泽民亲自发动,旨在彻底铲除法轮功的镇压运动全面展开,并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层层下达到全国各地。烧书、抄家、抓捕,人人表态以及报纸、广播、电视铺天盖地的批判、揭发,恍惚之间,仿佛“文革”再现。而这些铺天盖地的谎言欺骗,根本不符合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们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功是好的,修炼“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没有错。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抱着信任政府的诚意和澄清误解的心愿,纷纷自发的走向各级政府信访部门,想说明情况,消除误会。但是,各级信访局成了公安局、“抓人局”,凡是到信访局说明法轮功真实情况的人一概被抓。 2000年6月30日,我依法到北京上访,准备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我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行前,我给前局长谢直兴留了一封信,告诉单位我的北京之行。他把信交给了市610办公室。我刚到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就被事先守候在机场的成都市公安局一处驻北京办事处的警察,对照单位提供的我的照片当众非法抓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非法关押在驻京办30多小时。成都市公安局以莫须有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对我强行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因我不放弃信仰,在刑拘期间他们对我开除了党籍、撤销了行政职务(副局长)。为了向国家反映真实情况,我于2001年11月再次到北京合法上访,因这次上访,我被迫流离失所近半年后被国安特务跟踪非法抓捕。并被青羊区公安局、府南派出所强行非法投入四川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半,实际被非法关押一年另7个半月。 有很多同事、朋友对我去北京上访不理解:“知道好在家炼就行了,为什么要到北京去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当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遇到危险时把他救了,回过头来看到救他的人也遭了难,被救的人却置之不理,那是好人吗?因为修大法才使我身心受益,当大法受到不白之冤,我们尊敬的师父被诬蔑和非法通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非法关押,甚至酷刑折磨至死。成都市目前经确认已被迫害致死的有31人,还没有包括已迫害致死正在确认迫害细节的人员,我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向政府讲一句真话吗?如果不迫害法轮功,我们也不会去上访,也不会去反映什么情况。我们上访是相信政府,是在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不是讲“依法治国”吗?“反右”时把敢讲真话的人打成右派而后又平反的教训还不深刻吗?大跃进时讲亩产万斤的假话,造成全国上千万人饿死的教训不惨痛吗?“文革”时搞栽赃、诬陷,一夜之间国家主席刘少奇成了叛徒、内奸、工贼,全国众多的老干部被打成“走资派”,挑起群众斗群众,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的前车之鉴这么快就忘了吗?而且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合法上访没有任何对政治制度、党派争夺的政治诉求,只要求停止迫害,按《宪法》规定给予公民最基本的合法权利──信仰和炼功自由。只希望不要因为迫害上亿的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再一次给国家和民族带来无法挽回的深重灾难。 四、我为什么抵制参加“学习班” 今年6月14日我上街购物,一直对我居住进行非法监视的妇女张××又对我非法跟踪。我刚回到家,就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几个不认识的男的凶狠的要我开门。我问他们是干啥的,其中一人回答是居委会的。问他们有什么事,他们不讲,只是一个劲儿要我开门,来者不善被我拒绝。之后,他们找来我单位人事处干部宾格,以查看工资卡有无问题为由叫我开门,也被我拒绝。当天府南街道办事处加派了四、五个人连续近一周不分昼夜守在我居住的宿舍门口,妄图强行把我绑架抓走。6月15日府南“综治办”(即610办)尹云打电话给我丈夫才说明目的,要强迫我去参加在新津办的“成都市法制学校”“学习班”(即“洗脑班”),并要挟我丈夫说是“上面”安排的。尹云还通过市“610”办公室胁迫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负责人、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给我丈夫单位负责人打电话,向我丈夫施加压力。6月18日下午尹云打电话到我家,要我“准备一下,6月21日去参加新津的“学习班”。当即被我严词拒绝,并劝告他“法轮功修心向善做好人没有错,强逼参加洗脑班“转化”,往哪里转?把好人转化成坏人吗?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善恶是有报应的。 成都市针对法轮功学员办的所有“学习班”,实质上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与坐牢没有区别。那些头戴国徽的人民警察,在为所欲为、甚至草菅人命的时候,所需要的唯一搪塞自己良心的理由就是“这是上面的命令”。于是,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学员受到惨无人道的迫害。 我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受到的非人折磨如下: 1、剥夺人身自由:一进劳教所,便受到强行脱光衣服进行检查的人格侮辱。我不服从便遭一群杂案人员(吸毒犯)的暴打,并向我吼叫:“她不脱就用剪刀把衣服剪烂!”她们强行拔光我的衣服进行搜身!随后狱警立即安排吸毒犯对我实行包夹(至少两个吸毒犯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所谓的包夹,就是24小时不离身的轮流监视和折磨法轮功学员。在狱警的指使、教唆、纵然下,吸毒犯可以随心所欲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无论出现什么后果,劳教所不会对其追究任何责任,也不会对其进行任何惩罚。而且越残忍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对其减刑越多!视其“表现”,一个月可以减刑3至7天。对还存有人性和良知,不愿残害法轮功学员的吸毒犯,视其为“包夹不力”,遣返回生产中队劳动,再从各生产中队挑选暴力倾向最严重的吸毒犯充当包夹人员。在劳教所里,只有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一些吸毒犯自己都说:“我们在劳教所里没有自由,但是我们有‘管’你们的自由”! 2、坐刑和站刑:每天早晨6点半前起床,坐或站“军姿”,一直持续到晚上12点至凌晨3点,甚至站通宵。不准变换姿势。坐就全天坐,站就全天站。2002年5月的一天,因我不服从这种站刑,5、6个吸毒犯立即对我拳打脚踢。她们把我压在地上,用毛巾塞住我的嘴,用膝盖猛压我的胸腔,肋骨断裂似的疼痛,并用绳子勒着我的脖子将我的双臂反扣在背后高高抬起五花大绑,还是要强迫我受站刑!2003年元月,有一位外籍华人来四川省女子劳教所,看见我们都站着,很惊讶的问陪同参观的8中队队长──恶进警李麒:“还罚站呀”?李麒马上谎称:“是她们愿意站的。因为坐累了,要换一下姿势”。高惠芳、罗蒙、彭仕群等法轮功学员当即揭穿李麒的谎言。为此,她们几人被单独关在另一房间,连续20多天不准睡觉!在劳教所无论坐或站,都不准我们闭眼睛。一闭眼睛,吸毒犯就抓扯头发、手指戳眼、拳打脚踢。大法学员吴世翠因坚持要闭眼睛,被恶警寥晓玲用电棍电击! 3、剥夺睡眠:除上述法轮功学员外,孙凤华被逼连续52天不准睡觉(后因承受不住,不得不暂时妥协)!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我绝不承认这场迫害。因此,有一年的时间,我在劳教所里一直坚持每天早、晚各一次的点名时不报数,她们就每天凌晨1点钟才准我睡觉。包夹人员(吸毒犯)李君对我说:“只要你报数,晚上10点就可以睡觉”。被我拒绝。她们就连续一个月每天凌晨1点才准我睡觉,之后有时凌晨3点以后才准我睡觉。 4、强行灌水且不准上厕所:一个小时灌一次每次1至2瓶(用矿泉水空瓶灌满自来水),而且不准上厕所。强行灌上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冬天尿湿的棉裤、棉鞋不准换。尿臭味使包夹人员自己都闻不下去了才让换,换了还不准马上洗。平时,每天24小时只准上2次厕所,上厕所还必须给当班恶警打报告,而恶警可以随意剥夺这一天2次上厕所的机会。 5、剥夺洗澡和换洗衣服的权利:2002年10月,恶警8中队队长李麒规定至少一个月以上才准洗一次澡和衣服。有一次2个多月才准我洗澡。平时不准换洗衣服。当时我一身长满了疥疮,流出的黄水浸在贴身衣裤上,都结成硬壳了也不准换洗。 6、剥夺说话的权利:如果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就不准说话,否则,一说话就会被拳打脚踢或罚站等。有一次,我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罗蒙说话立即被强迫罚站一天,而且吃饭时都不准坐。 7、野蛮灌食:法轮功学员因抵制迫害而绝食,被野蛮灌食。我的牙齿被她们用灌食用的开口器撬松、刘忠义的下颌被撬脱臼、詹敏被野蛮灌食呛致肺炎,口吐鲜血,被折磨身体瘦成皮包骨。 8、施以酷刑:劳教所把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任务层层承包直至每个狱警。为了完成承包任务,每个狱警又向每个包夹人员加压,──为了达到强迫“转化”的目的,狱警们指使、纵容吸毒犯无法无天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的非人折磨中,樊英等大法学员被电棍电击、吸毒犯群体殴打,祝霞被恶警7中队队长张小芳指使包夹人员在地上拖,地上的沙石嵌入体内,血肉模糊。在对祝霞施以老虎凳时,恶警张小芳还残忍的指使包夹人员坐在祝霞的大腿上使劲往下压!祝霞的嘴被用透明胶纸封住,但传出的惨叫声使所有听到的人不寒而栗!刘静丽被恶警8中队队长李麒指使包夹人员强行灌食毒药,当场吐血、口吐白沫、全身痉挛、皮肤变色、指甲发青! 9、精神摧残:在劳教所对我们实行肉体折磨外,更为邪恶的是精神摧残,使尽招数强逼我们“转化”。几乎每天强迫我们听、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书和电视录像;或者是由在她们威逼、利诱、欺骗下放弃信仰的“犹大”轮番游说、编造谎言、散布种种邪说、谬论,挖空心思动摇我们的心;劳教所的吸毒犯在恶警李麒、尹丹、刘平、李霞的指使下,强逼我们念诽谤大法的书,不念就拳打脚踢;冬天(2003年2月)脱光我们的衣服(只剩内裤)逼我们高举双臂贴墙而站;彭仕群整个面部被打肿变形,全脸青紫;刘凤霞被逼喝尿;我被吸毒犯陈奇用脚猛踢背心,当时痛得喘不过气来,胸口痛了近2个月;恶警李麒、李霞用手铐将我铐在铁床架子上,恶警李麒和李红等几个吸毒犯对我拳打脚踢;我们每天被强逼灌水并且不准上厕所;詹敏、颜红军等法轮功学员逼逼站刑同时10多天不准睡觉;因抗议恶警放诬蔑大法的电视录像,我们被她们手抱着树、身子紧贴树一动不动的铐在树上。2003年2月的一天,吸毒犯李红等逼我们写辱骂师父的话,我和罗蒙坚决不写,她们就蜂拥而上,把我和罗蒙按在地上,脱光我们的裤子舔阴部!李红还用笔在我脸上和罗蒙的大腿上写骂师父的话,并说:“你们不写我写,我不怕遭报”!她诽谤师父、诽谤大法,10天左右就遭恶报:她原来已经被处理过的一个伙同诈骗案又被翻出来重判。她原本2003年4月刑满回家,结果因诈骗案重审又在劳教所被重新逮捕,判她劳改! 以上所述都是我或在劳教所的其他法轮功学员亲身经历过的。公然将公民或者妄图将公民强行绑架关押在某个地方,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酷刑折磨的做法、这种一个街道办事处610的人员、一个居委会主任居然掌有随意决定一个公民生杀大权、草菅人命的现实,与依法治国相差何等遥远! 在这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真诚、善意和忍耐能够唤醒人民的良知与善念,善待大法。劝告您所认识的迫害大法的人停止迫害,“善恶有报”这是恒古不变的规律。请您坚决的对邪恶谎言和迫害说声“不”!──人人都抵制邪恶,它们就在阳光下灰飞烟灭了,光明美好的未来是我们携手开创的。 衷心祝愿你们及每一位能明辨正邪的朋友:光明永伴! 黄 敏2004年12月12日 给湖北鄂城各级官员们的一封公开信
鄂城的各级官员们: 早就想提笔给你们写信,因为你们中大多数都不知道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很可能听信了愚弄人的谎言宣传,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无知的干了一些迫害大法弟子的事。特别是鄂城的公安与看守所非常邪恶,对登记在册的大法学员不讲任何法定程序,肆无忌惮的非法抄家、绑架、关押、送洗脑班、劳教、判刑、酷刑折磨、刑讯逼供。 象大法学员骆东来、刘秀英等,都是刚从沙洋劳教所回来,就有恶警三番五次的去骚扰,直至又将她们非法劳教判刑,骆东来第二次竟被判刑四年,给其年幼的女儿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痛苦。 鄂城的公安与看守所不仅残酷迫害鄂城的大法学员,甚至将黑手一次又一次的伸向黄州:黄州的大法学员施伟和徐腊梅都曾被超期非法关押在鄂城的看守所,被施以酷刑折磨,一年左右后,被非法判处三年劳改。施伟现已到期释放,而徐腊梅仍在武汉监狱中受尽煎熬,而且被检查有严重的肺穿孔,本应保外就医,但恶警们却因徐腊梅不写保证而拒绝放人。 王建生曾在鄂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几个月,期间家人送去的钱及衣物都被恶警及犯人头侵吞。 鄂城的公安局因黄州的大法学员王建生把经文及《明慧周刊》给鄂州的学员,因此不惜人力财力来抓捕王建生,而且还强行抄家且将其家中洗劫一空,连儿子用的电脑都被这些恶警们抢走,还恶狠狠的说:“这次抓到王建生,一定整死他!”致使王建生有家不能回。王建生曾在鄂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几个月,期间家人送去的钱及衣物都被恶警及犯人头侵吞。 你们知道吗?受到残酷迫害的不仅仅是大法修炼者和他们的家属,其实你们这些官员们和那些残酷迫害大法修炼者的恶徒才是更大的受害者。如果你们觉得很费解的话,希望你们都能静下心来,看完写给你们的这封信。全面了解情况,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呀! 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传出的一套完整的性命双修的上乘修炼方法。修炼者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在实践中提高心性,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同时辅以五套功法使身体得以净化。1993年12月,李洪志老师在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上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的“特别金奖”, 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1993年12月27日,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李洪志先生荣誉证书。李洪志老师的《转法轮》一书1995年出版。1996年1月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全国十大畅销书。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学员集体上访,国务院总理在会见学员时对法轮功作了高度肯定。 李洪志老师在《我的一点感想》中说:“我只是教人向善,同时无条件的帮助人解除疾病,使人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我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对社会对人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也不要把“法轮功”的修炼者说成是什么搞迷信。人还不能理解的和科学还认识不到的事太多了。就其宗教而言,不也是对神的信仰而存在着吗?其实真正的宗教和古老的对神的信仰使人类社会道德维护了几千年,才有今天的人类,其中包括你、我、他。如果不是这样,人类早就开始做恶了,从而引发出的灾难,说不定人的祖先早就灭绝了。也就没有今天的事了。其实人类的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人不重德什么坏事都能干出来的,对于人类是非常危险的。这是我能告诉人的。实际上我无心为社会做什么,根本不想管常人的什么问题,更不想要谁手中的权力。不是人人都把权力看得那么重。人类不是有句话叫做“人各有志”吗?我只是想让能修炼的人得法,教他们如何真正的提高心性,也就是道德标准的升华。而且也不会人人都来学“法轮功”的。然而我做的事也是注定与“政”无缘的。但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 1998年,国家老干部乔石和原体总伍绍祖曾对广大的法轮功修炼者作了深入调查,调查结果确实证明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把个人意志强行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没有经过党内集体决策,更没有经过政府的正常程序的情况下,一意孤行的挑起了这场对法轮大法及其修炼者的史无前例的疯狂镇压。为了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江××耗费了国家大量宝贵的资金用于信息封锁、新建监狱、洗脑班等,造成财政损失上千亿元。法轮大法弟子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却无辜的遭受到历史上最残酷的迫害。江泽民小集团以个人需要代替法治,践踏中国宪法、剥夺广大法轮功学员一切合法权益:大批学员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拘禁、劳教、判刑,甚至于被摧残致死……作为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肯定希望我们的国家能繁荣富强,希望中国的事业能兴旺发达,也希望这个国家真正成为一个依法治国、不断走向法制的国家。但是如果不扬善除恶,不停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我们的国家又怎能会有希望呢? 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甚至“良心”二字都没有人再提起。衡量社会是否进步的标尺不是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而是道德的高低,评价一个人是好是坏不是看他是富有还是贫穷,而是看人心与品德啊!从古到今,人类社会再没有任何一种理论和学说能使人类的道德回升。但是法轮功出现了,人传人,心传心,学的人越来越多,光我国就有上亿人修炼,现在大法洪传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些国家的学校都在教导学生学习法轮功,《转法轮》被翻译成近30种文字畅销全世界,李老师与法轮大法在国际上获得1200多项褒奖,这是大法的美好赢得了人心! 而江泽民对无辜百姓所犯下的罪行,在不久的将来必会受到法律的正义审判。事实上,在大陆的迫害已经难以维持。全世界都在关注着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世界范围内已有47项对江及其邪恶帮凶的诉讼案在28个国家和地区展开,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在赞比亚遭到通缉,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对迫害者的起诉行动,随着正义力量的壮大,已经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实质性作用。参与过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在出国时,面对的可能不再是一张法院传票,或者是一项遥远的判决,而是具有实质效力的法律制裁。苏荣被通缉一案,再次给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敲响警钟。惩办江泽民一伙的审判最终也会在中国大陆掀起,这只是时间问题了。 善恶终有报。惩办江泽民一伙的审判最终也会在中国大陆掀起,这只是时间问题了。任何人都将对他所做的一切负责,太多的历史已见证了这一切!事实上,在大陆的迫害已经难以维持。历史的大审判已经开始,越来越多的人们正在站出来,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力量必定会将迫害善良人的恶徒送上历史的审判台。历史已经一次又一次证明:没有人能够一手遮天的干尽坏事。那些权倾朝野不可一世的独裁者,不论是希特勒、墨索里尼,还是斯大林、米洛舍维奇或者是四人帮,没有谁能够逃脱历史的审判! 去年五月份,高检出台了关于“严查严办国家公务员侵犯人权犯罪案件的五项专项行动”,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超期羁押等。从去年5月1日至今年6月高检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工作。据《明慧网》2004年12月3日报导,324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全国人大、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高级检察院、司法厅、湖南省各级地市检察院、司法局递交控诉信,揭露以湖南省沅江赤山监狱副监狱长资炜为首的恶警酷刑折磨他们的亲人,依据《刑法》、《劳动法》和《监狱法》等法律,强烈要求惩处涉案凶手;近日河北省高阳劳教所所长王培义、副所长武士旺被当地检察机关逮捕,罪名“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此次王培义等人的被捕与其长期迫害大法弟子有关。王培义等人被捕后,高阳劳教所乃至河北政法系统已经人心惶惶,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径已经大幅收敛。其政委金国平、宋维忠(现调任省司法厅)、副所长李占国等也多次被检察机关传讯,内容也与王培义有关,估计不久也会相继受审遭报。恶警杨泽民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妄图自保,在王等人被捕后便开始四处躲藏,不见踪影。 所有从事不义的迫害者都是短视与愚蠢的!天理自有威严,镇压必然会以失败告终。江泽民早已下台了,而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的事还在鄂城发生着,就在上个月,又非法绑架一位姓张的大法学员。 江泽民不给自己留后路,难道你们中有些人也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吗?有的人说:“我们是执行任务。”其实你们是在助纣为虐!我们国家哪一次政治运动不是上级的指令,运动过后,有哪一个凶手是因为执行上级的命令而得到豁免的?就说文化大革命,平反时在云南秘密枪决了当时的凶手810人,其中军管干部17人,警察793人,他们中哪一个不是在执行命令,又有哪一个因执行命令而得到豁免呢? 另外还告诉你们,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已出现许多破坏大法遭恶报的事例。例如:积极迫害法轮功的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先是恶警王轩于2002年车祸身亡;接着恶警张计怀2003年车祸身亡;而2004年“十一”前夕,中队长贾彦领、指导员苏彦兵和副队长刘京又出车祸,刘京当场毙命,苏彦兵伤重死亡,贾彦领身受重伤。一个小小的刑警中队,竟然接二连三的发生车毁伤亡事件,正常吗? 这种例子几乎每天都有报导,也是对你们的警示啊!古人普遍虔诚的敬仰佛法,信佛供佛,而如今你们有些人竟然无所顾忌的迫害大法和大法修炼者。大法慈悲与威严同在。迫害救度众生的大法和大法弟子天理不容,会犯下极大的罪业,必遭天谴!! 宇宙的法则在衡量着一切人和事。历史给予每个人的机会都是适可而止的。如果你们真的是希望自己及你们的家人能有美好的未来。真心奉劝你们赶紧悬崖勒马,立刻停止一切直接或间接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并将功赎罪。明白了真象就更要抓紧时间认真弥补,如果说从前是因为不明真象而做出伤天害理的蠢事,如今千万不能再糊涂,在大是大非的事情上一定要清醒的站在正义的一边,凭自己的良知行使自己的职责!要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不要给江泽民当替罪羊! 大法弟子 2005 年元月6日 备注:因为鄂城炼法轮功的人相对湖北省其它城市来说是比较少,而鄂城的公安与看守所特别邪恶,而且能走出来证实大法的学员又不太多,因此鄂城人明白真象的也不太多,更导致邪恶的加剧。一些大法学员能看到新经文和《明慧周刊》都比较困难。希望有条件的同修能收集一些鄂城人的电话号码或姓名及详细地址之内的发表在《明慧网》上,供各地同修们给鄂城人讲真象。因为鄂城在湖北省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很多人还在受着谎言的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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