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5日】 一、院规院纪是摆设,恶警残酷迫害大法弟子 大连教养院2003年7月就制定了新的院规院纪,上边写的第一条就是不许随意打骂、体罚、污辱劳教人员。可他们不敢拿出来公布,更不执行。 警察们把家属探望时送的食物随便扣下瓜分。在教养院随时搜身似乎成了一种时尚。在这里大法弟子的一切权利都被剥夺了,只准低头干活,连抬头看一眼的权利都没有。 警察孙露露在三中队任中队长时,每天只许大法弟子上四次厕所:早晨洗漱时去一次,中午收工后去一次,下午收工后一次,晚9点收工后一次。上完厕所后连手都不让洗就吃饭。大便只允许在晚10点以后。如果洗漱时的水冲厕所用完了,还不允许大便。宫学荣、李军、王光复因中午上厕所大便,被普教的人拎着领子拽出来,告到孙露露那去。李军在劳动现场喊了“法轮大法好”,就被关进了小号,出来后,右眼眶留下了一个疤痕。 2002年底,恶警苑龄月到本溪开会,回来后在2003年1月4日,对坚定的大法学员又重新开始新一轮的迫害、强制转化。恶警们为了奖金,为了名利,把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学员视为草芥,漠然置之。对外来教养院、检察院参观的人她们还往脸上抹粉。学员干活时如果来人检查参观,她们让没转化的学员把围裙摘下来,露出红牌,欺骗参观者说:这些是带着红牌的法轮功,转化了。以此谎报成绩。 自从恶警徐丽丽任三中队队长后,更是灭绝人性,搞假伪善,说一套,做一套。对法轮功学员张嘴就骂,伸手就打,连66岁的老人安玉红都不放过。一楼有个监控室,徐丽丽经常把法轮功学员带到那间屋子里去打。警察段慧贤说:法轮功比杀人犯还厉害,杀人犯是个人问题,法轮功是推翻政府。真是天大的谎言!全世界60多个国家都有修炼法轮大法的,没看见哪个国家的政府给推翻了。 副大队长万雅琳把法轮功学员当成敌人。有位大法弟子因为讲转化是不对的,万雅琳就说她散布敌对言论,违背了院规、院纪。恶警王世晴还逼她写检查,因她不写,就把她关进小号,并示意罪犯张秀娟折磨她。 教养院把法轮功学员当成了赚钱的工具。从早晨6:10一直干活到晚上,有时晚上8、9点钟收工后,还要打筷子、牙签、雪糕棍等,有时干到半夜。捡豆的学员若完不成任务,就将豆背到楼上捡、体罚。有时罚捡豆到凌晨3、4点钟。到5点15分起床又开始一天的劳动。 二、恶警唆使犯人迫害大法学员 大连教养院专门选拔心黑手狠的罪犯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大连教养院,这些罪犯可以任意搜刮、打骂、看管法轮功学员,这是警察们为她们提供的“方便”、“权力”。 大法学员进到教养院的第一件事就是由罪犯把衣服扒光,从里到外搜个遍。第二件事是背所谓的“五化,三十条”。中午吃完饭就在太阳下曝晒军训。如不背三十条,就关进小号、铁笼子里,十几个人蜂拥而上,暴打。大冬天把衣服扒光,用地板条、鞋等物抽打,用脚踩肚子,把人吊起来呈大字形,用板子打下身,踩脚;如果喊叫,就用脏东西堵嘴、罚站、不许睡觉、逼着转化。万晓辉、王秀梅就受过此刑,腿呈黑紫色。 普教严管完后上楼,由邪悟者洗脑,做所谓转化。如不转化,再次下到小号里,继续在肉体上和精神上折磨:空吊起来,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上死人床,往阴道里捅刷子、放辣椒,吃粪便,喝尿等种种酷刑。有不少大法学员的手被吊,打成了残疾,有的骨折,王光复(60岁)、宫学荣、李军、王玲、吴月菊就是其中几例。这些罪恶活动大多是在晚上进行。 在教养院,监狱多次被判刑的罪犯可以为所欲为。张秀娟、葛红就是其中一例。张秀娟是2004年春天释放的,到8月26日又第三次进了教养院,以前在沈阳大北监狱还服过刑。她中午进了教养院,下午就被万雅琳分派看管小号,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可以不用干活,多减期,在罪犯中享受优厚的待遇。警察有好吃的还专门给她们。葛红2003年从教养院出去,一个月后又回到教养院,并且给家人电话,不让给她寄钱。她用警察给她的权力勒索法轮功学员。在2002年,她看管小号期间就勒索过一位法轮功学员一千多元钱,这是她自己讲的。 如果普教的犯人有同情法轮功的,为法轮功说话的,就加期。普教一进教养院,就被灌输对法轮功学员如何看管。严、狠,减期多,做不到就加期。有个叫包凤芝的普教,她包夹的老太太不背三十条,万雅琳就把包凤芝关进小号七天体罚,理由是手段不狠,没有办法。打人凶手赵辉临解除教养前,对关在小号里的法轮功学员说:我们也不愿意这么干,没有办法,被逼的。教养院的警察们就是这样打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幌子骗人的。 警察徐丽丽对一位法轮功学员说:你就是钢筋铁骨,在这里我也要砸个稀巴烂。她经常对普教的人灌输:别人都说你好,你这个人就完了。都说你不好,说明你这个人才行。还教她们怎么撒谎,她对贩卖假钞的人尤其赞赏,认为聪明,有本事。许多普教都说:我怎么觉得在这里不但没改造好,反而学得更坏了呢? 每当抢任务时,有个领着干活的警察郝大队长就说:现在是考验你们的时候,看你们思想改没改造好。所谓的改造好,就是按它们的要求往袋子里多划拉豆。不管质量好坏,划拉得越多,改造得越好,上边盖一层捡好的豆,这就是改造好了。 大连教养院是个专门制造谎言,搞假恶暴,毒害人的地方。这样的机构应该尽早取缔,所有参与迫害者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以下是部分大法弟子受迫害的情况 王光复,女,60岁。因在劳动现场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被关进小号,用种种酷刑折磨,后又强制洗脑转化。2004年4月,王光复因向警察提出了几条要求:恢复人权,减少劳动时间。被再次关进小号,并且加期半年。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双重折磨,连续几天罚站,把她捆到死人床上四肢分开,用手铐铐在四个床角上。从小号出来后,左胳膊不能动,四肢肿胀,不能干活。警察推卸责任说她胳膊是神经性的,自己太紧张造成的。警察王翠霞还说她装的,偷懒耍滑不干活。 范晶华,女,49岁。因不喊队长好,赵霞暗示刑事犯打她。又因不挂床头牌,警察徐丽丽唆使刑事犯打她,并把她铐到办公室的暖气管上。在殴打范晶华时,她喊“法轮大法好”。徐丽丽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住,不给她吃饭。2004年5月9日晚,范晶华又被副大队长万雅琳、三中队长赵霞送进小号进行酷刑折磨,强迫写检查。警察张艳指使刑事犯把她捆到死人床上,床上只有三块小窄板,四肢用手铐铐到床的四角。由于长时间酷刑,范晶华的脚脖子被勒进一圈,肉都翻着,四肢肿胀。不许上厕所,憋尿了还拿拖布把往阴道里捅。 陆蓉,女,57岁。2004年在劳动现场喊“法轮大法好”,和王光复等一起关进小号,当她看到罪犯凶狠殴打王光复时,喊了一句:不许打法轮功。几个罪犯蜂拥而上,把她打得昏死过去,罪犯用凉水泼头,醒后再打。 宫学荣,女,47岁。因坚修大法,左手被打残,罪犯用脚踩,用板子打,四个人把她抬起来抛到地上,不让睡觉。 李红,女,32岁。坚修大法被关进小号,用酷刑折磨:往阴道里塞辣椒,双手吊起,呈大字形,放下后,两腿完全失去知觉。 李静薏,女,50岁。2004年3月22日转至大连教养院。由于她一路上喊着“法轮大法好”,男恶警告诉那些罪犯:收拾她。李静薏直接被关进小号折磨。她们把李静薏吊在严管室的铁窗栏杆上,面朝外,吊了四天四夜。扯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因她腰间盘突出,腰有点弯曲,吸毒、贩毒女邢杰专往她腰部踢。她们拿着可乐瓶告诉李静薏:这瓶子是装粪便让你们吃的,晚上把你两腿用板子支开,用这瓶子试试看你是不是处女。 罪犯崔金男还把自己的手指咬破说:我告诉队长,说是你咬的。这时李静薏喊队长,副大队长苑龄月是这样处理的:崔金男、温秀梅各加期五天,邢杰调离小号。理由是这种酷刑应在晚上进行,她们提前泄露小号机密。 李静薏因酷刑折磨,腰疼得每天晚上都很难入睡,有时半夜醒来不敢翻身,白天还要参加体力劳动,完不成任务,还要挨徐丽丽的嘴巴。这个恶警打完人以后,还让说:“谢谢队长,队长再见。”在教养院,每天看到几次警察就要喊几遍队长好。如不喊,就体罚训练喊队长好。 以上大法学员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其中范晶华被判三年。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计划于元旦前后对大法弟子胡桂莲、胡淑梅、刘文灿進行非法审判,主管她们案件的中山区检察院赵艳华电话:0411-82714858-6326(办)、130527466401(手机)。目前,胡氏姐妹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