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30日】2005年1月28日上午12时57分,在中国国家副主席曾庆红访问中南美五国期间,秘鲁利马国家检察院受理了法轮大法秘鲁学会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的罪名起诉曾庆红、江泽民、罗干、薄熙来的诉讼案件(文件编号:1704)。
新闻发布会现场 | 洛萨斯律师接受采访 |
1月29日下午,法轮大法秘鲁学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采访代表法轮功学员办理此案的洛萨斯律师(ROSAS)。法轮功学员起诉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曾庆红、江泽民、罗干、薄熙来的新闻瞬间传遍整个秘鲁国土。 洛萨斯律师指出:“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有五年多了。目前我们所要做的不仅是要求停止迫害的问题,而是要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绳之以法,偿还其所犯下的罪行。要未来世界知道,中国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中国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因为未来不可以再发生这种事情。” 在曾庆红访问秘鲁期间,当地主流媒体没有做报道,当地民众也不知道曾庆红及其140人庞大代表团的到来,而当他离开时才有主流媒体的报道。当记者打电话询问来访者时,电话却被直接转到中国人那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