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月30日】我叫祝艺方,女,在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工作,家住成都黄忠小区。 我原先在广元市经协办工作,于1997年2月份调到成都(广元驻蓉办)工作。因工作与生活上的双重打击和压力,致使我的精神几近崩溃,健康每况愈下,甚至想到自杀。后有缘接触了法轮功,通过炼功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我被法轮功神奇的祛病功效和书中讲的“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吸引。当我看到书中讲的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杀生,是有罪的,修炼人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要忍难忍之事,吃苦中之苦,这才打消了想报复别人和自杀的念头。 学了《转法轮》等书籍,知道了要修心养性、重德行善,整个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再也不象以前那样心烦气躁、发脾气、怨天尤人,自谓不公。以前总认为别人整我,欺负我,算计我,通过学习法轮大法后改变了这种认识和想法,对当时我自己所认为的整我的“仇人”,我也不恨不怨了,并能从内心真心善待和关心帮助别人。大法善解了我的一切矛盾和不平衡,身体得到了健康,心性得到了升华。工作更加积极了,人变得越来越精神,也更加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并能用“真、善、忍”来衡量自己及对待我所接触的人和事。 那个时候无论小区空地,还是公园里,都可以看到法轮功修炼者祥和的学法炼功,自由的信仰真善忍,修炼者们都身心受益,心情愉悦。可是,江泽民出于嫉妒心,私欲和私愤,公然违反中国《宪法》中关于公民有信仰自由和上访(信访)权利等规定,以个人意志强加给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违背民意,利用手中的权力(中共总书记的头衔),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超越中国《宪法》专职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从中央至地方(包括各大小乡镇),遍及全国各地,形成一个直接听命于江泽民的特殊系统。1999年7月20日镇压公开,迫害日渐加重。江泽民竟下令对“法轮功”学员要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利用军警、特务到处抓人、打人、审讯、关押、监禁、劳教、判刑、洗脑,不准法轮功修炼人及亲属信访(上访),并对大法书籍等进行全面收缴、销毁。不仅如此,江泽民还指使全国的媒体、宣传机构开足马力,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蔑、栽赃陷害,散布欺世谎言欺骗、毒害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煽动全国人民对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群众的仇恨,严重剥夺了人民的知情权,和全国人民的基本人权。 善良的我,看在眼里痛在心头。为了向上级机关及领导反映意见,说明真象,我复制了几份《国务院信访条例》、《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公开信》、《法轮功真象》等资料。2000年2月26日我因对警察说了真话,堂堂正正承认自己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还给了他们几份我印的资料,却被恶警骗到了黄瓦街派出所。在他们作询问记录时,我想:我是修炼“真善忍”的,不能说假话,而且师父说我们大法的一切都是公开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于是我就告诉他们大法如何好,我是如何得法的,教我功的大姐没收过我一分钱,还送给我一套她自己翻录的讲法炼功录音带、录音机和一本《转法轮》,而且义务教功,炼功后我身体好了……,等等。开始我还以为他们在向我了解真实情况,就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们。 哪知他们却把我骗进了九如村治安拘留所。第二天他们还把我前一天提到的大姐也抓了来和我关在一起,这时我才知道我上了他们的当,这不过是他们为了找借口迫害我们进行的欺骗。随后他们又一再反复逼问我资料来源。15天后,他们加重对我的迫害,非法把我关进莲花村看守所刑事拘留,还把我一个人关在关犯人的铁笼子里。恶警在笼子外宣读伪造的拘捕证,说我“反党、反社会主义,扰乱社会治安,破坏法律实施”等等。我听后犹如晴天霹雳:我生长在干部家庭,在校是三好生,在工作岗位上是优秀干部,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群众和朋友中都是遵纪守法的典范,万万没想到,今天就为了要做个好人,信仰真善忍,说句真话竟被扣上如此多的罪名!还受到如此大的屈辱!紧接着四个男、女警察从我背后猛力推打,连拉带拖把我丢进牢房。看到他们身为人民警察却这样的蛮不讲理与粗暴,我再也不配合,不签字,不认可,也不进牢房,因为我没有罪,那更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但是他们不顾我撕心裂肺的哭喊,强行给我戴上手铐后在一个柱子上铐了一下午,就这样我又被非法关押了22天,后由家人和朋友将我救出。 刑拘出来后,成都市公安局警察又到我家中使用软硬兼施的手段来逼迫和威胁我,他们中有的叫我写假话和写诽谤大法的假认识,并拿来被他们强制转化了的学员所写的攻击大法、诬蔑师父的文章让我照抄。我不从,他们就伪善地、狡猾地说:“我们是看在你哥哥和妹妹是警察的份上把你当警察家属对待,把你放了,但是你不写就是跟我们过不去,我们回去就交不了差。”我还是不写,他们就哄骗我家人代写;有的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架势威胁说:“如果不写就再送回看守所继续关押!” 我工作单位领导不知道我被抓,还等着我给单位办理新宾馆的开业登记证。见我没上班,同住一小区的吕主任来我家找我时也被误以为是法轮功学员抓去审了一天。派出所恶警还把我单位一把手邹主任也带到派出所审问一天,并要挟交罚款10万元,同时以不给新建宾馆办证和停止营业相威胁,被单位领导严词拒绝。后他们还经常到单位骚扰。由于不断受到这样的骚扰,单位把这一切怨恨都加在了我的身上,要开除我。经我家人四处奔走一再说情单位才保留了我的工作,但无礼要求我必须在全体职工会上检讨,并每隔三天交一份书面检讨(都由我家人代写),后将我从机关下放到企业,停发我被拘留、关押期间的工资、福利、各项奖金及年终奖。 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黄瓦街和营门口派出所、防暴大队的男男女女警察先后强行住在我家里,吃喝、打牌,白天黑夜开着家里的灯和电器,还抱走我儿子学习用的电脑、音响和大法书籍(至今均未还),他们损坏了我家的茶几,用烟头烫坏卫生洁具等。 最残忍、也最让我心碎的是他们竟然把我的孩子逐出家门。可怜我那十四岁的儿子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外流浪,不能正常上学,被社会上的流氓地痞欺负、逼着他上交保护费,没有钱就拳打脚踢,强迫我的孩子抽烟、喝酒等,每天晚上就只有在网吧、游戏厅过夜……等我从看守所出来找到孩子时,顿时整个心都碎了:我看到他正和几个也无家可归的孩子蜷缩在烂棉絮堆里,头上粘满了烂棉花渣,满脸污痕面黄肌瘦,象个乞丐,孩子见到我时吓得直说:“你快走!快走!不然别人知道你是炼法轮功的又要整我。”可怜他一边要承受强大的社会多方压力,一边又要面对含辛茹苦抚养他却又无故遭受残酷迫害的母亲。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无法想象我十四岁的孩子是这样悲惨的生活着。在这之前我就告诉过来我家的黄瓦街派出所的警察,我的家中就只有我和孩子,他父亲去世多年,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在成都又举目无亲。哪知他们却仍然如此残忍地把我的孩子逐出了家门!天啊!哪怕是把孩子交给我的单位或者是邻居也好啊,也不至于让他这样流落街头!我的父亲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得知我被关押在看守所惨遭迫害,孩子又被逼流落街头,既担心又害怕,从此一病不起。 2001年2月28日,营门口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来人哄骗我说,叫我准备好参加“学习”,说是学法律,我说:“很巧,正好我在川大法学院研修班上课,学的就是法律。自从从看守所出来后我就觉得我们国家在法律执行上有问题:那些在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里的执法人员根本就没有依法办事,于是我就很想听听川大法学院的教授他们是怎么讲的。我每天要上早班,下午下班后要到川大去上课,没有时间。”他们又骗我说是还要学马列,我说:“我从高中、大专及现在都有学马列的课程,我不去。”他们这才灰溜溜的走了,哪知3月5日晚,派出所恶警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共有十多个人)再次闯入家中不由分说将我强行拖出家门,从三楼粗暴地将我拖到院子再拖上汽车,不顾我儿子和侄女凄惨的哭喊着追赶,强行将我带到金谷山庄的所谓 “法治学习班”进行20天强制性洗脑转化。在那里它们伪造“学习转化现场”并给我们照相,逼我写诬蔑诽谤师父的“认识”、“体会”,以便作为攻击师父、攻击大法的依据,还威胁说“不写就送劳教、不让儿子上学”。遭到我严厉拒绝,他们看在我这里捞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就给我妹打电话,叫她交保证金。街道办敲诈后,派出所又敲诈,搞得我的家人疲惫不堪,身心和经济都受到极大的损害,单位也人心浮动,不得安宁。而且他们强行将我绑架到 “洗脑班”后,还要收我在“洗脑班”的住宿费、学习费、生活费等。 大家评评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有道理吗,还有一点点的法律、法制可言吗?我信奉的是“真善忍”,在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更好的人,为什么非要让我转化?往哪儿转化呢? 同年腊月农历新年临近期间,广元市要办洗脑班。广元“610办公室”和国安、公安来人到成都抓我,因有好心人透露消息,我不得不到重庆哥哥家躲避逃难。当时我的父亲在我哥哥家养病,得知广元610头子逼着我们单位领导要人,正四处寻找。大年三十家人团圆时,我单位领导追到我哥家找到我,叫我不要到北京上访,并让家人看住我。几番折腾,我父亲又气又急又怕,病情加重,于正月含恨去世。 记得也是2001年的一天,我刚好在家轮休,郫县两个警察和营门口派出所一警察强行闯入我家中,硬要把我带到郫县一派出所,他们叫我站在院坝里让人辨认,那人说不是,才知被误抓了。后听说他们是找一个叫祝霞的大法学员(祝霞三十岁,现已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丈夫也因修炼法轮功被劳教,家里只有一个七十多岁的母亲、文革时被逼疯的父亲和一个四岁的儿子)。 由于对我多次无故迫害,派出所、街道办和居委会每逢节、假日和他们的所谓敏感日,经常到单位和家里骚扰,对我居住地和行踪进行跟踪监视,经常到我家来用脚踢门和在门口大声吼叫,使我都无法在家里安心过,不得不到亲戚朋友家里“避难”以免被抓。 几年来从没有过安宁的日子,孩子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由于我多次被抓失去自由,孩子常常缺课,成绩明显下降,我只好省吃俭用请来一个家教老师给他补课。但警察经常来家中骚扰、恐吓,老师吓得不敢来了。孩子的学习一再被耽误,以至后来连高中都未考上。法轮功被迫害前,我的孩子的学习成绩是班上的前几名。我丈夫去世多年,本来就没有父爱的孩子,在他最需要关怀和呵护的时候,母亲却因为信仰真、善、忍,说几句真话,就被非法关押、坐牢,失去人身自由,这对于一个本来就不完整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我一边承受着迫害带来的身体上的痛苦,一边忍受着从未有过的屈辱。为了不给单位带来麻烦,为了不牵连更多的好人,我忍受着,忍受着,原本打算到北京上访讨回公道的念头也因此违心的取消了。我坚持,就这样一天天坚持着,忍受着,忍受着……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坚持骑车到荷花池上班,为了不迟到,我每天早上五点多钟出发赶到单位上早班,一天十多个小时在外面,根本照顾不了儿子,身体坚持不了就靠炼功来恢复体力,工作尽心尽力从未耽误过一天。在自己遭受各种打击迫害下,忍受着一般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坚持按照法轮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以大善大忍之心对待每一个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为别人着想,以慈悲之心包容一切。我冒着被抓、被打、被绑架和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在没有任何权利讲真话的情况下,忍受着莫名的屈辱,默默的做自己的本职工作,一再坚持,坚持、再坚持。 2002年9月29日(第二天就是国庆),这是我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刻骨铭心的、最黑暗的日子:我在办公室做大扫除后,由于地面和门窗走廊有很多水,我就顺便到大门外面的街上去办点事。突然被人从后面按倒在地,用黑布蒙上眼睛异常恐怖的强行按到出租车里带走了。我惊恐万分,还以为是遭到了社会流氓团伙的袭击,因为当时我没有带钱包,不可能是抢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被便衣、公安绑架到了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派出所。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用这种见不得人的方式抓我。一进大门就把我头发上的发夹和胶圈一把抓掉,使头发散乱的披着。他们对我进行非法搜身,可我身上什么也没有。他们就一直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反问他们:你们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凭什么抓我呢?他们又反复这样追问我,我不再回答他们,保持沉默。因为我知道,一旦我报了姓名、单位,告诉他们我是大法弟子,那么单位和我的家人都要受到株连。他们野蛮地把我成大字形双手铐在铁栏杆上,我大声喊:“你们乱抓好人,你们凭什么抓我?放我出去!”他们就用封口胶封我住我的嘴。上来几个彪形大汉用腿压在我身上双手反剪着把我强按住跪在地上,有的抓头发有的有的卡脖子,强迫给我照相。经十余个小时地折磨,给我取了个“无名氏”后,于当晚凌晨一点钟将我押到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由于这些流氓警察无法无天毫无依据且没完没了地迫害我,到看守所后我就绝食抗议!关在一起的人员对我说:“看守所就好比是仓库,派出所把人甩在这里就根本不管死活。”一些好心的同监看到我无故被抓,也很同情,说:“我们坐牢是因为犯了罪,贪污了公款,挥霍了,而你们才划不来,又没犯罪也来坐牢。”他们又说:“警察对法轮功整得很惨,不吃饭就要灌食,还要强迫我们犯人来灌,有很多都被灌死了,说是叫你们吃饭,实际上就是往你喉咙、气管、鼻子塞馒头,呛死你,有些就被灌死了,有些无名氏被整死就火化了,家里人都不知道。”还指给我看了墙壁上的血,说是去年一个北方的大法弟子被犯人打伤溅上的。她们叫我快吃饭,说:“知道你们是好人,如果你不吃,她们就会叫我们打你们,给你们灌食,我们也不愿干那种坏事,可如果我们不服从就要受到处罚。”就这样在犯人的一再哀求下,我开始进食。 几天后恶警以提审为名,用一辆车把我强行带走,走到半路上又用好几层黑塑料袋将我的头蒙住,拴在脖子上,双手反铐,连拖带抬到了一个他们专门用来铐逼大法弟子的阴暗小屋。他们将蒙在我头上的塑料袋解开,从门口一掌打进去,里面站了两排警察,手里拿着脚镣、手铐、电警棍摇碰着发出刺耳的声音,屋里摆了专门用来吊铐、毒打大法弟子的铁床。他们给我戴上沉重的脚镣,我不服从,他们就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将我打昏吊起,嘴上用封口胶封住(无法大喊);她们不许我上厕所,威胁说,进了这个门别想再出去!当时我正来月经,鲜血顺着腿就这么往下流着,就这样过了几个小时,在我再三要求上厕所的情况下,它们只扔给了我一个盆子。看样子他们是想把我弄死在那里。在那种可怕恐怖的环境下,那种生不如死的情形下,我觉得我别无选择了。为了抗议邪恶集团及邪恶分子惨无人性地对大法修炼人的迫害,我就用力往墙上碰去,当即就碰昏死过去倒在了地上……[编注:作者的这一做法其实是违背法轮功的,因为法轮功严禁杀生,包括自杀和自残。作为大法弟子,应该时刻牢记自己是超常的修炼者。常人的一些方法虽然能起到反迫害的作用,但是很危险,容易真的伤及性命。大法弟子必须要珍惜生命,避免效仿常人的思想行为。] 醒来时,一个女恶警说:“等她死,死了就找电视台录相!炼法轮功又炼死了一个!火化了就是了!连家里人都找不到!”听到她这些话我猛然惊醒:我不能死,我在这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下落,单位不知道,家里不知道。如果我就这样死了,他们又要栽赃陷害我们师父,又多了一桩他们所谓的“证据”。我就这样忍受着、拼命地坚持着。他们在我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脖子都直不起来、生命处于非常危弱的情况下,还将我吊在钢床上,不让我闭眼、睡觉,并吼道:睡就给我泼冷水。第二天一个胖女警察(听别人叫她谢所长)又领来二个年轻的警校实习生和另外两个保安轮流折磨我(我听其中一个接电话时对女朋友说今天没时间陪她玩,领导安排我们专门来折磨法轮功)。他们学着黄色录相里的下流动作来侮辱我、扯我的衣服、二人做同性恋表演、逼我看着他们不准合眼,稍微一闭眼就用打火机烧眉毛烧脸、把嘴贴到我耳朵上高声吼叫、尖叫、怪叫来惊吓我刺激我、扯我的头发、摸我的脸等做着各种流氓动作,威胁说晚上叫人来强奸你!还说,你看她那样子像不像十字架上的耶稣,并一阵怪笑、淫笑。就这样他们不停地换班,24小时不断地轮流着使用各种招数来折磨我,不让我睡觉,稍微一合眼就把手铐往死里卡,直达七天七夜,致使我被击打过的头一直发烧、肿痛、精神恍惚,神智不清,双脚肿胀。 特别是派出所一个流里流气叫梁所长的人,多次逼我骂师父、骂大法,逼我在他们写好的东西上签名盖手印,我不从就把手铐往肉里面卡紧卡死,疼痛难忍。不仅如此,就连陪这些“执法人员”吃饭、打麻将的闲人都可以随意的踢我、骂我、戏弄我(当时我戴脚镣的双脚、双腿已是肿得不能站立了),如:在我浑身没有一点力气的时候,他们假意让我坐下,刚坐下,他们就使劲踢我,骂我:“谁让你坐了!站好!”然后又继续把我吊起……我知道他们是想用这些卑鄙的手段从人格上污辱我,精神上折磨我,肉体摧残我直到把我逼疯,使我精神错乱承受不住说胡话,最后签字画押以达到他们丑陋的目的。七天七夜啊!对我来说就如同七个年头那样的漫长,我身心受到的伤害无以言表。他们折磨完了见没有达到目的,就把我拖回了看守所。当时的我早已无法行走,他们没人扶我拉我,就把我扔在看守所的大门口,让我自己往里爬。我咬紧牙关强忍着巨痛爬进去时,里面的狱警和犯人都惊呆了,说:“提审时都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回来变成这样子了!”同监的赶紧把我抬到地板上,每人脱下自己的一件衣服盖到我身上,还有的用自己的身体来温暖我冰冷的身体,我就这样倒在看守所的地板上昏睡了三天三夜。 在看守所,我看到和听到大法弟子遭受的种种迫害:有几个奄奄一息的无名氏在医院里名为治疗实际是在遭受折磨和迫害;还听说有一个十四岁的小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看守所一年,天天要上学的叫声响彻整个监狱也没有人管,最后在医院被活活折磨死;还亲眼目睹了六、七十岁的老人(如:73岁的罗英杰,退休女教师,现被秘密判刑;七十四岁的周奇凤,现已被迫害致死……)因拒绝写诽谤大法的话,残忍的被关在里面挨冻受苦,也不准家人见面和送衣物等,有的绝食不行了就死在里面。我看到这里黑暗的一幕幕,触目惊心,我忍着万般的屈辱与痛苦,只为了把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非人折磨的真象讲出来,让世人知道江泽民集团是怎么“和风细雨”的“帮助”法轮功学员的,到底是谁把人逼得自杀,是谁让人精神错乱,是谁把人活活打死、打残的?! 在刑拘三十天满后,由于正值十六大的召开,他们仍不放我,而将我转入治安拘留。到治安拘留我依然不配合照相、按手印等,恶警就将我反铐到走道的铁栏杆上,后将我推到院坝中间淋了半夜雨,衣服淋湿了又穿干,最后再次由家人好友多方设法将我营救出狱。 出狱后,直至现在,几个派出所的恶警、街道办、居委会的还是经常无端到单位来骚扰,并要求到我家中“作客”。理所当然地被我拒绝。还有对我和家人无理骚扰和迫害的事实就不一一列举。 为了不牵连单位、营救我的家人、朋友和善良的好心人,我没有对谁诉一句苦,强忍着身体上的巨痛坚持上班。由于我被非法绑架关押的事单位不知道,所遭受的非人折磨领导也不知道,就安排我做档案管理和文字工作。为了不给领导添麻烦,我没有一句怨言接受了。由于我的身心在遭受一系列的残酷折磨后,我几乎丧失了工作能力:记忆力严重衰退,想不起领导交办了什么工作,注意力无法集中,无法做会议记录,无法打字,同事问的问题半天反应不过来……不管我如何努力,始终力不从心,无法象以前那样圆满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面对领导的批评,我不知该从何说起,实在忍不住了也只能躲在办公室偷偷地哭。曾想过待岗在家休息,又想到没有生活来源孩子上学靠谁呢?母子俩无依无靠,而且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又时常找我麻烦,在单位至少还有领导替我挡着,想到这些,我依然强忍着一切坚持上班。当然,我应该向各界人士、包括领导和同事讲清我被迫害的真象,而不是一味的承受迫害。 基于上述 由于恶警太无人性、疯狂至极; 由于邪恶分子打压善良、助长邪恶、残害百姓; 由于江泽民镇压全国法轮功群众,极其严重地违反国家《宪法》的规定; 由于共和国《宪法》赋予我的基本人权遭到了严重侵害; 由于全国亿万法轮功同修的基本人权遭到了极其严重地侵害与践踏! 我修炼法轮大法是按照真、善、忍宇宙最高法理在要求自己,遵循这个特性在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最终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我更没有做任何有损他人、有损社会的事,因此对我这几年的残酷迫害,我要起诉诉!根据我国《宪法》第33条—41条的规定,特具本起诉书。 申诉要求: 1. 请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立案审查江泽民镇压全国法轮功 群众的违宪行为、违宪事件。 2. 审查江泽民主持成立的全国“610”系统的违宪性、违法性。 3. 全面立即停止对全国法轮功群众的镇压与迫害。 4. 还我们信访权、佛法修炼权,还我们的信仰自由权。 5. 还我们李洪志师父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法轮大法修炼人清白! 200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