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因我曾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2001年才回来的,有一天我的一个比较要好的工友对我说,他有一朋友在本市“610办公室”工作,还是一个负责人,他个人想见见我,了解在马三家的一些情况。我当时就答应他。 一天这“610”负责人就到我家来,因为是工友介绍来的,他又不代表组织,所以我们谈话很随便。当谈到自焚时,他无意中说出:“通知我们前两天自焚,后来又往后拖了两天才自焚。” 当时听到这话,我没有反应出来是什么意思。现在回想起来,自焚原来是“610”办公室早就布置好的,栽赃陷害法轮功,所以说天安门现场备有大量灭火器一点也不奇怪。假如说自焚事件是真实的突发事件,参与者事先不会主动去向“610办公室”的人报备:什么时间自焚,等等等等。 因为我看到的一些有关“自焚”的材料没提到这个事,这件事是我自己亲自听到的,所以就补充这一点,帮世人从谎言中猛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