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8日】2004年7月8日,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Albany) 市议会全票(12比0)通过决议支持法轮功。这是继2000年12月18日的71.122.00R 号决议之后,该议会再次全票通过决议支持法轮功。 决议全文如下: 44.71.04R 号决议:本决议由市议员布朗提出,经市议会投票通过。 奥尔巴尼(Albany) 市议会支持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权利和自由的决议: 鉴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许多为人类的普世自由理念而呼吁的文件中正式规定和平的宗教信仰是最基本的人权;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植根于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是一种强调宇宙特性真、善、忍的平和的身心修炼;并且 鉴于,不同国家、种族、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几千万人都欣然走上法轮大法的修炼之路,以达到自我升华;并且 鉴于,虽然纽约州的居民能自由的从法轮大法修炼中受益,许许多多在中国和平的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民受到中国[江氏集团]的极权统治的镇压;并且 鉴于,已经有949名法轮大法学员被证实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自由而被[江氏集团]酷刑虐杀;并且 鉴于,中国[江氏集团]仍然在践踏基本人权,在中国取缔法轮大法,学员们仍然由于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而被监禁和遭受酷刑;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学员们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所表现出的勇气和对信仰的坚定,值得世界上爱好自由的人们的尊敬和支持;并且 鉴于,奥尔巴尼市议会是代表奥尔巴尼市所有市民的利益的立法团体,而且市议会的成员们曾表达过支持信仰宗教和伦理的自由这一基本人权的意愿。 因此,奥尔巴尼市议会现在通过决议,市议会强烈敦促并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和平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人权。 奥尔巴尼市议会進一步作出决定,将本决议副本寄给中国驻美大使馆、国会议员迈克尔-墨客纳尔堤(Michael McNulty)、美国参议员查尔斯-舒默(Charles Schumer)和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请他们考虑并酌情处理这项重要的人权事宜。 44.71.04号决议由市议员康堤(Conti)、加里-卡伯(Curry-Cobb)、福斯基(Foskey)、福克斯(Fox)和萨尔佐(Scalzo)联合发起,经以下所有经选举产生的市议员投票通过: 布朗(Brown)、卡尔萨拉若(Calsolaro)、康堤(Conti)、加里-卡伯(Curry-Cobb)、福斯基(Foskey)、福克斯(Fox)、伊戈( Igoe)、墨瑞斯( morris)、O'Brien (欧-布瑞恩)、萨诺( Sano)、萨尔佐(Scalzo) 和托恩塞罗(Torncello) 投票结果: 赞成票:12, 反对票:0,弃权:0 我,市书记及市议员书记约翰-玛索雷斯(John. C. Marsolais),特此证明本文件中的决议于2004年7月8日在奥尔巴尼市议会的会议上通过。 我于2004年8月30日在决议文件上盖上奥尔巴尼市的公章,以此为证。 签名:约翰-玛索雷斯(市书记及市议员书记) 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市议会全票通过的支持法轮功决议(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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