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6日】2003年9月24日1点25分,在通往天津市武清区良廊公路上发生了一起6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乡宋场村的刘军(21岁务农)和本村的6位村民开着一辆机动三轮车到武清区曹子里乡帮人去打鱼。回家的路上,在良廊公路行驶到丘各庄道口,三轮车从东往西准备往北拐弯时,突然从西往东开来一辆解放挂斗大卡车与三轮车相撞。两车相撞时,刘军正躺在车斗的正中央,当时车斗坐着的五个人和司机全部被抛向了公路,当场死亡,只有刘军被抛向公路边的土坡上。昏迷不醒的刘军被送進了武清区杨村中医院抢救。经医院检查确定腰部粉碎性骨折,8根肋骨被摔裂。 当刘军醒过来时,第一句话跟守候在他身边的老舅(大法弟子)说:“我看到李老师了,是李老师救了我。”守候他身边的亲人(很多都是大法弟子)都很吃惊,这孩子不修炼怎么说这话,当时老舅就问:“你看到哪个老师了?”刘军说:“我看到李洪志老师了,是李洪志老师救了我!”当时守护的亲人都流下了眼泪,充满了感激之情。刘军的身体恢复很快,在医院只住了十多天就出院了。回家之后仅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行动自如,几个月后恢复正常,所有的农活都能干了。 刘军不是大法修炼者,平时有时间帮助不识字的母亲念念大法的书。即便是这样,大法的神奇和美好就在他身上得展现出来。他说:是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永远记在心中,终身难忘恩师的慈悲救度。 我们全家从内心深处向李洪志师父千恩万谢,汇成一句话:“法轮大法好”。希望善良的乡亲要善待大法,记住“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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