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5日】看了《建议更多大陆同修将提供酷刑演示资料视为己任》,现揭露我被关押期间经历过和见过的几种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我曾经十几次被非法关押、拘留,被非法劳教。在看守所,犯人在警察的唆使下,将我打成多处骨折。 1) 拳击 在派出所,两个警察分别擒住我的两臂,使人不能动,所长在我的前方运足全身力气,对准心脏部位狠击四五拳。当时的感觉是头昏脑胀,全身的血管都要涨开似的,窒息得上不来气。 2) 顶棍 警察让大法弟子身体向前倾斜,用一根七八十厘米长、鸡蛋粗的木棍顶着肚子,身体与地面约成四十五度角,几乎全身的重量都在棍子上,坚持不住摔倒了就再重新做,实在摔倒起不来了再毒打、电棍电击。 3) 摔 在看守所,犯人将我脸朝上摔倒后,十来个人每人用一只手抓住我的手、臂、肩、脚、腿或身体的两侧,将人提起,差不多和他们头部高时再同时用力往下摔,这样一提一摔十余次直到他们摔累了。自身的重量加上他们摔的力量,要是头部先摔在水泥地上用不了几下就得脑震荡,所以我就本能的把头往上勾着,让腰背部先着地,这样其实摔的是内脏,要是一般人摔这十来次,五脏六腑肯定严重损伤。 4) 踢 在看守所,犯人将我摔倒后用被子将人盖住,十几个人用脚踢。这样喊叫声传不远,被打者还不知道是谁打的,窒息、昏暗、雨点般的脚不分部位的踢下来,特别恐怖、残忍。 5) 擦地板 看守所的号里是大通铺的木板炕,吃、喝、撒(小便)、睡都在那里,只是向警察花了钱、买了托儿的犯人睡在炕上,大法弟子和没花钱的犯人都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因为要吃、睡,地板要经常擦,擦地板也就变成了酷刑。洗抹布的要洗净拧干水,牢头随时找力气大的犯人检查,要是能拧出一滴水就得受罚。擦地者两腿叉开离一米多远,猫腰,双手用力按在抹布上,从中间向左推,两脚不能动地方,向左推时左腿弓右腿绷直,向右推时右腿弓左腿绷直,从左到右、从右到左,两米多宽的地板,要一下推到头,中间不能停顿,擦过的地面不能有干道儿。本来这动作就很费力,拧干的抹布要把地板擦湿,就更费力了,推不了几下就得大汗淋漓。后边常有人监视,稍不注意就被踹一脚,摔个“嘴啃地”。一天两次擦地板,每次擦六遍。 6) 大头撞钟 让人双脚并拢,离墙一米多远(个高站得更远),两手臂放在身体两侧,以头顶顶在墙上,顶的位置约一米高,反正越低越受罪。因为是用头顶顶,不用力的话头就会顺墙滑下摔倒,越用力就越受罪。 在看守所或劳教所,别说他们集古今中外各种酷刑之大全,就是任何一件生活中的小事,都可以变成酷刑用来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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