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28日】我今年四十八岁,于九六年十月开始得法修炼。自九九年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开始迫害后,每到敏感期本地派出所、镇政府和区干部都上门骚扰,并多次以欺骗的手段非法绑架、拘禁我们这些大法弟子,致使我们在精神上、肉体上无故遭受迫害,使我们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致使整个家庭雪上加霜。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公安局、派出所大出动抓捕大法弟子,在不公的对待下,我们决定利用宪法赋予公民的上访权利進行上访。十日早上九点多我来到天安门广场,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顿时几个恶警把我强压上警车,接着把我们七位同修送往北京一间不知什么名称的派出所,十几个恶警轮流监视和提审我们,没有停顿,不准睡觉,不准说话,连大小便也受管监,失去了人身自由,其中有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每人只靠一张椅凳,在这间派出所整整呆了两天两夜。第三天,我们又被送到一个运动场中去。整个运动场坐满了大法弟子,恶警一个接着一个進行审问,到深夜才把我送入宣武牢房。在牢房期间,同修们一致认为,我们没有罪,这里不是我们呆的地方,争取早日出去继续护法,随后我们共同绝食,第四天开始恶警们对我们强行灌食,我们坚决抵制,反抗迫害,第六天他们给我们打点滴注液,几个恶警和警医强行把针注入我的血管中,可是针水射不進去,在针口部位胀起了一个大包,第八天我们正念闯出了监狱。 二十一日晚从狱中出来,回到同修家里,深夜十一点多钟,正入睡之时,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却是一帮狂徒闯進来,同修的每个房间,每个角落都被他们翻的乱七八糟,有好吃的吃光,值钱的拿走,外地来的同修行李里面的回家路费被洗劫一空,恶警还蛮不讲理的把房主(学员)与我们一起送到西露园派出所,将我们各关進一间小房,也没有过问我,他们就双手紧握住拳头,拳拳对准我的胸口,猛力击过来,并毫无人性的轮流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翻过去,又用双手抓起来,将我拉过来靠近床边,并用穿着硬底皮鞋的脚用力把我踢倒在地,一边踢一边说:“有意不带身份证,可当犯人来对待。”这时几个暴徒将我打的昏昏沉沉,气还没有喘过来之际,又拿来一条电棍,在我全身电起来,后放至我的下阴部,把我大腿两边烧成焦黑两块,我在昏迷的苏醒中,听他们说:“再不说出什么地方来的,就扒光你的衣服!”随后便将我们四个同修的手,各用手铐分别扣在一条走廊正在通用的热气管上。这条热气管的装置站立的高度矮一点,使我站立不得,坐也不能,等暴徒去休息后,只留下一位二十来岁得小伙子看守我们,我便低声劝告小伙子说:“大法弟子是好人,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将来有福报和美好的未来。”小伙子双眼可怜的望着我,便帮我解开手铐,只铐我一边手。恶徒们休息一会儿之后又继续行恶,发现我手铐被解开一个,便怒火中烧,大发雷霆,重新加紧手铐的紧度,弄得我难受至极,那时真得生不如死,我向他们抗议,他们不但不理我,反而恶狠狠的对我说:“就是烫死你!”直到第二天早上九点多钟,我的右手下节被热气管烧得血肉模糊,分不清是肉还是血,一滴滴往外流,现在我右手留下的疤痕可以作为见证。 第二天下午两点多钟(十二月二十二日),恶警又把我们送去房山看守所,邪恶之徒(女,20多岁)扒光我全身所有的衣服,连内裤也被扒去搜身,一件外套的纽扣全被割掉,连外套也被割得破烂(物证还在),直到晚上七点多钟将我推入牢房。入狱第三天上午,一满身邪气的暴徒把我带到一间审问室,先对我来一个“下马威”,自言自语道,它做了十一年这项审问工作,多顽固,多强硬的甚至杀人案件也审了不少,它用手指指正对门口特别引人注目的一张很高的特殊椅凳示意我去坐,未等我坐落,刷的一声将椅凳的入口一端关住门,将入口端用锁锁紧,这时的我动弹不得。它开始装着伪善的表情“劝告”我,见不好使,转身在办公台面拿来一条长达约七十公分的电棍,用来电我头部、颈部、面部后定点在我的右面骨部,电得我整个头部像摇篮一样,自身没办法控制,上下巴合不上,结果把我整个头部、颈部、面部电烧得焦黑一片。下午三点多钟送我回仓,同修们看到遍体鳞伤的我流出了同情的眼泪(这个邪恶之徒眼神非常凶恶,约30多岁人)。 入房山看守所,我继续绝食反抗迫害,第四天被强行灌食,他们不顾我的死活,强行猛力的将管子插入我鼻至胃口部,弄得我胃和呼吸部难受至极,非常痛苦。从十二月十日到天安门至二十六日持续十六天绝食和残酷迫害,我的身体受到了严重摧残。加上此时北京的天气是10度以下,晚上根本谈不上睡觉,将近两个月的苦难折磨,我的体重由原来的120多斤瘦成80多斤。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放我出狱时,房山拘留所邪恶之徒还无理的强硬勒索我一仟元人民币(这钱是我把自己身上仅有的金链、首饰全卖光凑成的共贰仟贰佰元作为上京来回费用的)。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刚好回家与家人一起吃一顿年晚团圆饭,二十三日(年初一)深夜,本地派出所一帮邪恶之徒闯入我家,以强行和欺骗的语言对我说:上级通知“法轮功”回公安局开半个小时的紧急会议。丈夫见我遍体鳞伤,不放心我自己去,紧跟着随我一起上警车,车开入公安局后他们叫我丈夫下来,接着我丈夫叫我下车,一个暴徒用手把住车门,车子来一个180度的急转弯,这样我又被野蛮强行的关押了三个多月。被烫烂的右手流着脓血三个多月,衣服多亏李何、林丽珍等同修帮我洗。关押在电白二所,他们强制我们放弃信仰,还非法勒索我家人给贰仟元人民币做私用和捌佰元作为监狱期间的伙食费,才让我回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些打死打伤大法弟子的凶手,已经在遭恶报了。我们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顶着各种压力,冲破层层阻力,用各种方式揭露邪恶,向世人讲清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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