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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李静被迫害得视力不清、腿脚麻木
文/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9月2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李静,女,36岁,1998年得法修炼。在1999年7.20江氏邪恶集团对法轮功进行迫害之后,与大多数法轮功学员一样都遭到了残酷的迫害,李静被迫害致视力不清、腿脚麻木。

在1999年7月20日,听说哈尔滨不法警察秘密绑架了几位法轮功学员,李静本着善念去哈尔滨省政府说明真象,当时去了很多人。可不法官员却动用武警部队把这些善良的百姓强行拽到公共汽车上,拉到哈尔滨的一个大体育场。李静被拜泉县公安局带回拘留15天。

2000年7月2日,做为一个修炼大法的受益者,面对不法人员们这样无休止的迫害法轮功,李静按照国家的法律去到中国信访办上访。可是执法者却不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分青红皂白,只要听说是为法轮功上访,见人就抓,非法把大批的法轮功学员关入了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在里边他们动用了古今中外一切最恶毒的手段迫害这些一心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民众。

这次李静又被非法抓回拜泉县,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后来被劳教1年、劫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大法弟子吃的是不如猪食的饭菜,干的是最苦、最累的农药活,还给这些坚定的修炼人加期,说上边有文件到期不放人。请问这是哪家的法律?判了期却又到期不放,这不是明摆着权大于法吗?在2001年6月份劳教所宣布上边来文件了,无论转不转变思想的到期放人。可是劳教所却还是迟迟不放人,一直拖到2001年8月中旬才开始放人。李静被他们无理超期了3个半月,是2001年10月19日回家的。

李静第三次被抓是因为不法人员们变本加厉的利用宣传工具散布造谣、诬蔑法轮功,迷惑不知真象的老百姓。李静和同修张立群、杨立娟一起去拜泉县华光公社给受蒙蔽的群众发真象传单,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到拜泉公安局。一个月后由被非法判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里,2002年5月13日,是法轮大法十周年纪念日,小号的人都做了不同的条幅,从劳教所的窗口挂了出去。

劳教所把5个小号的大法弟子分别骗到了四楼(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关在间隔好的小屋里,每屋一张铁椅子。李静被他们站立反铐在一个大水箱上,站了三天三夜,后来因李静身体承受不住,已经不能站立,他们才给了一个凳子。

从那以后,李静的脚开始麻木,后来窜到腰部。又同屋刘金玉因抵制迫害拒绝劳动,恶警当时以所谓找其谈话为名让她出去。她拒绝出去,直属队队长王岩找来两名男干警,其中一男抓住刘金玉的头发强行往外拽。两名大法弟子上去阻挡,李静被一下打倒在地,当场晕了过去。

从这以后李静的视力不清,腿脚麻木,一直发展到不能走路。

尽管如此,劳教所却迟迟不放人,拖延时间,李静在床上足足躺了三个多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最后他们怕出现严重后果负不起责任,在2003年12月4日把李静送回家。到现在李静的视力和腿脚还没有完全恢复,影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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