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25日】我是一名大学教师,是1997年走入大法修炼的。经过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我深深的体会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多年缠绕在身的顽疾消失了,更重要的是我的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个心思窄的人变成了性格开朗的人,是大法使我变成一个宽容、忍让、祥和的人,即使在以后再艰难的情况下同事们都说我整天乐呵呵的,心胸宽大。如果没有这场迫害的发生,我想我还会在平静的集体学法、集体炼功,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毕竟这场由于小人的妒忌而引起的迫害发生了,从此苦难开始伴随着我们。在江氏集团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残酷迫害下,我的身心遭受到严重摧残。 针对江氏集团的这三种迫害手段,我谈谈我的被迫害经历: 一、名誉上搞臭 自从99年的4.25发生后,我就被登记在本单位的黑名单上。领导每天找我谈话让放弃修炼,每天三次汇报自己的行踪,如同犯人一般。同事被警告少与我接触,我所在单位的同事对政治都很敏感,害怕被牵连,虽然平时他们都很了解我的为人,与我关系都很好,在这时见到我也是不敢多接触。从此我被划为另类,见到我就会联想到政治。这时集体学法、集体炼功已经不允许,我们继续坚持集体炼功,警车就到处跟踪、撵人,有一次竟被撵至一大深坑中,前面是臭水沟,后面是警车,还有围观群众。 7.20发生后,我去了北京。在当时,每天每时电视台、报纸,网络,广播电台等所有的宣传工具都被利用来迫害法轮功,污蔑的宣传、欺世的谎言在毒害着世人,天安门的警车、警察到出可见,随时抓人,饭店、旅馆门上写着法轮功学员禁止入内。我们被世人认为是专制的对象,谁都可以侮辱、打骂、歧视,警察可以任意践踏我们的尊严和肉体,虽然他们知道我们是那么好的人——打不还口、骂不还手。 从北京回来,单位强制我回去参加洗脑班,我都以爱人找单位为由(我爱人因坚持修大法毕业时未能留校任教,原来已定留校)拒绝,假期过后,返回单位时才知道领导已经替我写好“保证书”。当时由于没认识到应该证实法,没声明他们的保证作废,但与领导谈话时也说明大法好,我身心受益的事实,希望他们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由于我的态度他们认为我没有“转化”,所以对我监视很严,领导天天谈话,一天几遍询问我的行踪。1999年我父亲病危住院请假,还得签三联单,即先由部门领导签字,再到保卫处610,之后是单位纪检委金书记签字,再到市里公安局政保科队长签字,请假期间单位经常打电话询问我的行踪,我已经没有任何人权、人身自由可言。同年我请假结婚,副校长说我可以让你结婚,也可以不让你结婚,让我结婚是对我的“仁慈”。(当时我已经30岁)一个知法懂法的人说出如此目无法纪的话,可见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到何种地步。 2000年我写了一份声明,声明以前领导所作的保证作废,我坚持修炼法轮功。学校给我停课办了洗脑班,之后我再也没走上我心爱的讲台。在洗脑班里,610人员每天向我们散布歪理邪说,我们也讲清事实的真象。由于我当时怀孕休产假,单位表面上放松了对我的管理,但在此期间610和领导也打电话要求我的保证,被我拒绝。就因为我坚持修炼,610认为我不适合担任教师,所以我休完产假后被调到图书馆工作。在我被调动这件事上,从校长到基层领导互相推诿,谁也不敢承担责任。 到图书馆后,由于邪恶的宣传,同事没人敢与我接触。当时的感觉自己仿佛是洪水猛兽一样,人人避之。按我国法律,哺乳期的妇女不能从事夜间工作,馆长不允许我反对直接去阅览室上夜班,而且是最冷的房间。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同事们知道了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象电视宣传的,逐渐开始接触我,甚至为我鸣不平,我现在与同事相处非常好,大家都愿意同我交往了。 但与此同时,单位并未停止对我的迫害,我被取消考研究生的资格、办理教师证的资格、评职称的资格、评先进的资格、职称聘任的资格等等。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所应有的权利我都被剥夺了。 2003年我父亲去世,610要求我必须写份保证否则不允许回去祭奠,我没写保证就没回去。这件事在群众中影响极大,正好揭穿了江氏集团说法轮功学员无情的事实真象。 二、经济上截断 1、因为我坚持修炼大法,我被调离教师岗位。原工作部门领导擅自将我的年终奖少发500元,问起原因他们就以组织上决定为借口。离开教师岗位我的讲课费也就没有了。 2、2002年我爱人被国安特务非法劫持,劳教三年。我被迫流离失所,单位停发我的工资。上班后,当年的年终奖、13个月工资均被扣发。 3、2003年我的身份证被小偷偷去,我前去派出所办理,被派出所非法拘留14天。后来亲属被迫拿3000元保释金给公安分局(由单位610经手),无任何凭据、收据,同时单位610及单位办事人员又搜刮了4000元。我当时被盗报案无人管,炼法轮功办身份证居然被抓,法制何在。我被非法拘留,单位却因此又扣发2003年年终奖,图书馆的年终奖还是因为同事给我争取发了一半,据说还不敢让大学知道。 4、2003年我爱人被保释,市610办公室主任搜刮了12000元,也没有收据。 三、肉体上消灭 2002年国安特务在我校610的带领下将我强行带回家,抄家,因孩子未满18个月未将我带走,又将我爱人非法劫持。由于从我爱人身上问不出内容又前来抓我,我被迫流离失所,15个月的孩子扔在幼儿园里。后来我妹妹从外地赶来,将孩子带走,当时小区被警车包围,路口被几十个警察堵上,警车一直跟踪她们到火车站,为了抓我,国安特务还在我爱人单位蹲坑多次,后被其单位撵走。到现在我妹妹只要见到警察就害怕。在流离失所期间,单位多次骚扰我的家人,不惜浪费国家财产亲自到我父母、公婆、妹妹单位和住所查找我。后来知道我住所后,居民委、警察、单位多次来家骚扰,吓的公婆不敢居住走了。 在2003年我办身份证被非法劫持时,派出所所长对我拍拍打打,利用这种方式进行侮辱,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按他们说的办他们有的是办法。并在没有搜查证情况下强行抄家。派出所所长又将我送到医院检查,在途中我晕倒,它们不管我死活拖到医院,检查后扔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晕倒几次,全身抽搐,狱医强行给我打针,并说法轮功学员死了也不放,当时里面的同修和犯人都哭了。那时我爱人被劳教(无任何手续),我一人带孩子,孩子只有2岁,扔在幼儿园无人看管。在看守所我绝食14天出来后,单位不管我身体极度虚弱,坚持让我上班,不许我休息。我连路都走不动,胃痛难忍,还是坚持上班。回来后单位610给我办理身份证,结果到派出所后,所长将我的户口非法扣留,并不准办理身份证。如果换成一个不是法轮功学员它们决不会这样对待的,在江氏集团的支撑下,它们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手段极其残忍。 在江氏集团的迫害下,我的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在我的心里,警察、警车、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都与我没有关系,也没想过有一天会与我有关系。修炼大法后,我的师父教我做一个好人,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我也严格要求自己,我一个好人怎么会与这些联系在一起呢。在一个小人的妒忌下,我的命运发生如此的改变。有时看到警车、警察心里紧张、有人敲门不敢随便开,害怕是警察、到了敏感日也紧张。家人一天提心吊胆,几年来电话费数不清。最邪恶的是它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好象自己真的是犯人一样,形成心理疾病,让你不能堂堂正正做人。事实上这场迫害损伤的不仅仅是人的肉体,更重要是扭曲人的心灵,毒害人的心理。这种毒害是全世界范围的,它是迫害人的道德观念、做人准则。所以我们必须制止这场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