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9月18日】 吊铐
在追查电视插播的大法弟子时,一位大法弟子被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绑架,并施以吊铐刑罚。当时,因为手铐够不到上面的铁管子,几个警察就把他抬起来铐上的。铐上后松开时,他感到大拇指的筋象在手脖处勒断一样,只能尽力把腿抻直,把身体往上支,以减轻两臂的剧痛。恶警们立即把他的腿往两侧拉开,用绳子绑在两边的床腿上,这时,全身的重量都吊在两臂上,大约两三分钟双臂就失去知觉,恶警们不但没把他放下来,还在脖子上加了一块很重的铁块子,还用手指使劲抠他的肋骨,并来回推晃他的身体来加大两臂的疼痛进行折磨。敲击罩在头上的铁桶 佳木斯大法弟子侯志强在2002年5月被恶警冒充同修骗出来绑架到看守所。多次被佳木斯刑警队提外审,其中使用的酷刑之一就是用水桶扣在头上,几个人拿着木棒往桶上敲打,用刺耳的声音及震动来折磨他。被这种刑具多次折磨后,侯志强在睡觉时经常出现全身抽动。大背铐
佳木斯劳教所强行逼迫法轮功学员在转化书上签字,否则就强行“大背铐”。这是佳木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最残忍的手段之一。上了这种酷刑的人,疼痛难忍、撕心裂肺,时间稍长,手臂就可能残废。佳木斯劳教所的好多大法弟子因为不写转化材料,被此刑折磨残废,生活不能自理。如:丘玉霞、佟丽、王英霞、王玉红等。 因为不写决裂书,恶警刘亚东将大法学员的裤子一层层扒掉,只剩内裤,然后上“大背铐”。在大法弟子疼痛难忍、汗流浃背时,恶警们还在打她的头和脸。 2002年10月,法轮功学员康爱民拒绝在转化书上签字,恶警李秀锦、周佳慧、孙丽敏等人将其“大背铐”,并把师父法像往她的裤子里塞,她疼得豆大的汗珠往下淌,痛苦至极,铐一小时左右,恶警见她仍不签字,就第二次“大背铐”,致使她昏死过去。 形形色色的铐刑 2003年我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被双手反铐在地砖上25天(图1、2)。期间,不让洗漱,晚上开窗子冻着。由于长时间在地砖上,两腿必须伸直。我和几位被铐的同修都拉肚子,不让我们上厕所,便桶在屋里,恶警李永波不让方便。头十天整夜被反背铐,我的手肿得很严重。后来,是上半夜反背铐,下半夜前边铐(图3)。在这期间还被强迫写作业。恶警于文斌把我肿得象馒头一样的手掐了三个青手印。打开铐子时,两条腿站不住,不好使,几个月后都得别人扶着走路。干警稍不如意,就将大法学员铐在暖气上好多天
长期绑捆在木板上 2003年5月大法学员苏艳华被迫害得走路困难,就开始炼功。恶警王秀荣发了疯似的将她一顿暴打后恶狠狠的铐在水泥地上。逼她写不炼功的保证,她不写,就把她拉出去与另一个法轮功学员一起用此刑:双手铐在床头,用部队捆行李用的带子从胸部捆到腰间,绑得她们喘不上来气。两腿被死死的困在床尾上,躺在两块25公分的木板上,中间有空档15公分左右。她们被铐绑一周。同年六月,法轮功学员马晓华被用此刑28天。野蛮灌食
奴役劳动 在佳木斯劳教所的长期迫害下,好多大法学员手部都变得如此模样,就是这样,劳教所还要强制她们奴役劳动,不给任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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