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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玉在重庆市歌乐山洗脑班的非人遭遇
文/重庆市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4年9月13日】重庆市沙坪坝井口乡二塘村喻家岩队居民赵家玉,52岁,坚持修炼法轮功,在2000年7月19日-2002年8月14日期间,被非法劳教两年。刚获得自由不久,在2002年11月4日晚上5、6点钟,不法人员左劲带着乡政府的一帮和井口派出所十几个人,强行非法将赵家玉绑架至歌乐山洗脑班,遭受了各种肉体、精神折磨。不法人员敲诈勒索逼迫她写放弃修炼、诋毁大法的“三书”。

赵家玉在歌乐山洗脑班所受到的迫害如下:

一、肉体虐待。赵家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因为不写“三书”,不法人员就采取暴力转化的手段,赵家玉坚持不写,不法人员岳海忠(一部队转业的年轻人)、赵玉州、邓大汉(井口64中退休教师)把赵家玉的手往后掰,把她绳子绑起来,在臀部下塞麻将让她坐着难受,用几百瓦的灯对着烤,烤得她出现小便带血,痛得脸发红,吃不下饭,人老是干渴。

下午,不法人员邓大汉解开绳子后把她的头使劲往墙上撞,用书背、拳头打他的头。当赵家玉大喊“铲除邪恶”时,邓大汉用拳头猛击赵家玉的下巴,不准他叫,用膝盖使劲顶腰,用皮鞋踩手,导致赵家玉至今头痛、腰疼。后来邓大汉叫把灯关了,逼迫赵家玉靠墙站,邓大汉就站在旁边,用很低的声音(因为室内有人)说不堪入耳的下流话。

第二天上午,罗警察教不法人员们把赵家玉绑成“喷气式飞机”的样子,用烟头烫、大头针扎手心;下午,逼迫她站在那儿,暴徒邓大汉想打时就劈头盖脸的暴打一阵,用瓜子壳刺,并且说:“赵家玉,你没文化,写不出啥,你孩子也没权没势说不起话,我如果把你打死了,烧了就完事,你也把我做不了什么,也告不倒我。”──这句话是歌乐山洗脑班不法人员们目无法纪、无法无天的真实写照!

二、精神折磨。歌乐山洗脑班不法人员们折磨了赵家玉两天两夜,见她还是不写“三书”,当时只好罢休。2003年非典期间,逼迫她抄墙壁上的洗脑班的所谓规章制度及99年公安部非法六条通告、通缉令。赵家玉不抄,不法人员们就逼迫她在它们打麻将的房间里24小时罚站,吃饭时也不许坐,不许回有床铺的房间。在罚站的两个月中,一直不准赵家玉睡觉和洗漱。另一位大法弟子岳中华也遭受同样的迫害,被罚站的时间比赵家玉还长。

赵家玉为了抵制迫害,就在地上睡,不法人员们就往她身上、地上泼满了水。赵家玉还是抵制迫害、睡在地上;不法人员不准她换衣(衣服被它们泼的水打湿了),不准洗漱,她自己上厕所去洗。赵家玉自己去厕所时,年轻女警罗利平不准她洗漱,赵家玉说了一句“反迫害”,女警察怔住了。

三、敲诈勒索和高压哄骗。赵家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后,不法人员们说:如果再不写“三书”,就要拿6、7万元现金来抵生活费及不法人员们的吃住开销;没现金,就房管证、土地证做抵押,不怕不给;如再炼,就收房子。赵家玉在高压哄骗下,主意识不清醒的配合了邪恶的要求,为了不写“三书”,迫于无奈的同意拿6、7万元。但不法人员们又说非得写,否则,它们无法向政法委作交待,还说交了钱也得写。回到镇上后,镇上又要赵家玉写8.5万元的欠条,说是再炼,必须交钱。不法人员们这种行为完全是敲诈勒索,是违法的。

江××发动的这场迫害,真的是祸国殃民,许多参与者都知道,这是在作恶而不愿参与。例如:罗警察在上午教那些人怎么打赵家玉时,赵家玉说了一句“罗大叔,你有病,你走开”,他就走开了,再也不来打她了,后来他还问赵家玉身边的人,问她恨不恨他。朱医生自始至终未出手。在此告诫那些被迫参与者:善恶有报是天理,为了你们的未来,请善待大法弟子,作出自己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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