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7日】我们当地日报去年11月份刊登了有关景占义的诬陷大法的文章,我看到后就想:一定要向报纸的编辑讲清真象,不能再刊登类似诬陷大法的文章了。 当时正值元旦前,我就买了几张贺卡,用写信的方式向他们讲真象。我写了四页信(原文另附),折好夹在贺卡里,寄给登载此文的版面编辑。没过几天,我看到当地晚报上又转载了一篇诬陷大法的文章,我就又写了一封信夹在贺卡里邮给该版编辑。从那以后报上再也没有刊载诬陷大法的文章(有的功友也肯定用一些方式向他们讲真象了,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在单位每天都能看到报纸,有时也按上面编辑人员的姓名邮寄一些真象资料。 据我了解,我们这里的报纸编辑人员在选择刊登哪些稿件有很大的决定权,尤其是一些摘登转载非本地时事新闻类的版面。领导负责审稿,基本上不撤换稿件,编辑还可以根据需要对一些稿件進行删改,那么只要他们明白真象也就不会再编载诬陷大法的文章了。所以建议同修们平时不可忽视向他们讲清真象,一般报纸每个版上都能找到本版编辑的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本家报纸的记者发表的文章一般都署名本报×××,可直接在信封上写上报社地址及编辑或记者的姓名邮寄过去就可以了(当然知道部门写上更好)。 师父在《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中讲道:“大法弟子在讲清真象中救度了很多应该挽救的生命,但是还不够……大法弟子的主体是在中国,那么那里的大法弟子应该做得更好,应该叫更多的众生得救,应该发挥大法弟子主体的作用。”如果我们每个大法弟子充分发挥粒子作用把讲清真象的工作当做自己的事,做细、做实,邪恶也就没有市场了。 不当之处请指正。 另附:向报社编辑讲真象的信原文 ×××编辑:您好! 本人是您的忠实读者,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此信,请您把信看完再下定论也不迟,不要以主观审视衡量您从没看过听过的东西,要知道兼听则明嘛。 关于法轮功的很多真象您也许并不了解。法轮功学员本着“真善忍”的原则面对五年多来非法抓人、毒打、抄家、用针扎指甲、高压电棍长时间电击、不许睡觉等的酷刑折磨,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以和平理性对待这一切。目前,法轮功在包括美国、加拿大、港澳台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洪传。然而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做法并未让以江某为首的恶人们弃恶从善,为达到欺骗世人的目地不断的罗织罪名,如编导了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电视片。该片中您可以看到被烧得面目全非的王进东坐在地上,而腿中间夹的塑料雪碧瓶却完好无损;十岁的刘思影被割断喉管依然声音洪亮地说唱;被汽油严重全身烧伤却被裹得严严实实(被烧伤的部位是要裸露的,不然就要溃烂),类似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不实报道见诸报端的也很多,象把法轮功书中不许法轮功学员用气功手法给别人治病的话摘节成“法轮功学员都不许看病”。 大家知道文革中堂堂的国家副主席一夜之间都被打成反革命,小麦亩产数千斤、造反派如何受到接见和褒奖,但文革过后大家却发现包括执行者在内有多少人没被这场政治运动欺骗玩弄呢?当年红极一时的造反派们他们也不过是执行上级命令,可谁又逃脱了被惩处的命运呢? 恐怕您还不知道江泽民为了打压法轮功已耗费了全国财力的四分之一,在江×ד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血腥政策下,至少1000多名学员被虐杀致死。江泽民现已以群体灭绝罪被起诉至多国或地区的法院,现国内学员正全力搜集并保存所有造谣、诽谤、诬陷法轮功的文字、音像物证,报纸是重要物证之一。 我在×月×日××日报×版(上面有您的名字),就看到一篇对法轮功不实报道的文章。您身边或许就有法轮功学员,请您全面了解我们,您会发现我们不是象电视说的那样坏,我们也是普通的人,是好人。 请不要再刊登类似文章,希望您能认真思考,不要再听信、报道谎言了,这对你也不好。当年纳粹医生在法庭上辩解说自己只不过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然而他的辩解却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一个有良知善良的人哪会被邪恶所左右呢? 正象李老师的一首诗写的那样:“骑虎难下虎 人要与神赌 恶者事干绝 堵死自生路”,江氏将在可耻中走向消亡。 善待法轮大法有福! 最后祝工作顺利 真象您已先知 请传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