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5日】辽宁调兵山市警察李伟1999年9月执法犯法,欺骗法轮大法弟子尹丽萍的母亲,威胁要把尹丽萍与弟弟尹宪武送入劳动教养院,在勒索到9500元后才释放姐弟俩人。 1999年9月家住小明邮局对面101住宅的大法弟子尹丽萍与弟弟尹宪武去北京上访,双双被非法押回调兵山市看守所。尹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上访还要被关押?于是找到公安局,接待尹母的是李伟。李伟告诉尹母回家准备1万元钱,一个孩子5千元,说由他找人放回姐弟俩,要不就不好办,有可能被送入劳动教养院。 尹母被李伟的话吓得不知所措,可怜的母亲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事,愣了,上哪去弄1万元钱?老百姓上访就被劳教,那百姓以后有事谁还敢上访啊!再说法律上也没有这一条啊。尹母找到公安局的人理论,可身为公安局的执法警察却告诉尹母:一位普通的百姓上访,就是“扰乱公共秩序”。 尹母真的被警察弄糊涂了,在没见到孩子面之前,只好四处借钱。好容易借到8500元钱,尹母找到李伟,把钱交给他,李伟一点都没有客气,很自然的把这8500元钱收下。 尹宪武在1999年9月末,被非法关押26天放回,在看守所期间被折磨脸无血色、骨瘦如柴,1米84的个子,体重只剩一百零几斤。尹母见8500元只放回一个面无血色、骨瘦如柴的儿子。女儿呢?尹母急了,找到李伟。李伟欺骗恐吓尹母,你的女儿顽固,不好办,你再拿4000元吧,尹母再没地方借钱,只好每天以泪洗面,领着7岁小外孙,苦苦等待女儿的消息。 30天后,也就是尹宪武放出来的第4天,公安局通知小明派出所叫尹母交5200元钱放尹丽萍,小明派出所姓冯的警察向尹母传达公安局的指示,说5000元是押金,如果你的女儿再上北京上访,这5000元就不给了,公安局做为接你女儿的路费。尹母一听这是哪跟哪呀?完全被弄糊涂了。这是什么法律呀?怎么又要交5200元钱,尹母好像意识到被李伟欺骗了,尹母着急了,向这位姓冯的警察哭诉家里的情况,并诉说家里已经给李伟拿了8500元钱,那钱还不知怎么还,还要5200元钱,还让不让我们活了。冯警察完全听明白了,并劝尹母想开点,这社会就……嘿、哎表示同情与无奈。 冯警察以片警的身份,领着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的尹母来到看守所,闫武接待了,冯警察再次以片警的身份证明尹家情况属实很困难,无能力再拿5200元钱,闫武说:那不好办,这是上边的意思,我也说了不算,好像一点不拿,不能放人,没办法。尹母哭着求他们,闫武好像请示了上边,最后告诉尹母,你想让你女儿回家,最少也要交1000元钱,你家已经是最少的了(言外之意其他大法弟子的家属被勒索的押金更多)。 尹母只好回家,邻居见尹家短短一个月,尹老太太瘦的没了样,话都说不出来了,又发高烧,心里也跟着不太好受,三三两两凑足1000元钱。尹母赶紧找到冯警察,害怕公安局再变卦不放女儿,来到看守所,尹丽萍被释放,这1000元钱闫武当着冯警察的面给开了一张收据。 大法弟子尹丽萍被放回后,听说家里被公安局和公安局的警察非法欺诈、勒索人民币共9500元钱,光李伟就骗走8500元钱,非常气愤,并告诉母亲,他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现在的警察已经是在执法犯法,完全利用了国家的法律在满足着自己的私欲,咱们不能纵容他们犯罪。 尹母无奈,孩子啊!咱们普通百姓就忍一忍吧。尹丽萍对母亲说:大法弟子的忍,决不是纵容他人犯罪的忍哪,公安局的警察诈骗、勒索了我家9500元,他们会为了钱财非法抓捕、勒索更多的大法弟子。再说警察执法犯法,按理说,不是应该罪上加罪吗?都这样这个国家不完了吗?如果老百姓都纵容他们犯罪,那么他们会胆更大,到时受害的同样是老百姓,咱们没有错更不应该怕他们。尹母虽然听明白了,但还是怕,不愿女儿去告状,她老人家好像看清了这个社会,以女儿一人的力量,怎能改变这黑了的社会,担心女儿再遭不幸。 尹丽萍执意要告李伟,为证实此事,知道家里有李伟的传呼号,并给他打了个传呼,李伟马上回话,尹丽萍质问李伟,为什么要这么做,身为警察执法犯法?李伟没正面回答,但话的意思是不想把这事弄大,也决不否认此事,有些紧张,但也没退回钱的意思,话的意思里好像自己生活上也有难处,儿子马上当兵需要钱……于是尹丽萍更坚持要告他:你儿子要当兵,当兵是为保卫国家、及人民财产不受到侵犯和损失,可是你这个当老子的,先侵犯和损失了人民的财产,然后去让你的儿子当兵,这个理到哪能说通? 尹丽萍把状告到小明派出所,尹母知道后吓坏了,被这一连串发生的事,精神承受不住,病倒了,看着女儿,流下痛苦的泪水,劝女儿说:别告了,他们再把你弄走的话,你可就再也见不到妈了。看到再也经不起打击的妈妈,尹丽萍留下了,不想失去母亲,这事只好先放下。 后来李伟知道尹丽萍要告他,他找人给尹家补了一张2000元钱的发票收据,收据发票收款人是看守所的闫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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