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法弟子王光英因坚持信仰和言论的权利屡遭恶警迫害,于2004年7月15日含冤离世。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新区大法弟子王光英,女,40多岁。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堂堂正正回来后,就一直受到公安局方面的骚扰,王光英被迫于2002年初流离失所。 在流离失所期间,王光英在旧病复发后双目失明。2003年在租住的房屋中被南岗公安分局非法抓捕,警察在搜查中发现哈尔滨市中医院2002年对王光英诊断的“晚期糖尿病”的证明后,通知王光英的家人把其接回家中。王光英回家期间,南岗分局多次骚扰,最后一次4个警察抬着全身浮肿、双目失明的王光英上了警车,到市公安医院检查。在去医院的路上,王光英一直呕吐、哆嗦,身体极度虚弱,下车是4个警察抬到大夫跟前的,说是要做CT,公安医院的大夫看了就说:“这么严重,眼睛里全是水肿,还做什么CT?”警察才又用警车把王光英送回家后不了了之。 回家后,通天派出所的民警田恒多次到王光英家中搜查、骚扰,2004年前夕,通天派出所的片警又到王光英家中骚扰,并强行搜走了师父的讲法录音磁带,并扬言要抓王光英,当时王光英全身浮肿、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在痛苦折磨中,王光英于2004年7月15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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