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3日】2004年7月22日下午5时,由贵阳市兴关路办事处610头、书记目王XX、兴关派出所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尹双红、监管猫猫坡的社区民警共七人,气势汹汹的去猫猫坡抓捕大法弟子左应芬,路上正遇左应芬上街买菜。610头目王书记冲上前去抓捕左应芬,此时左应芬见来者不善,就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从2米高的保坎跳下。书记王XX随手抓破左应芬后背上衣。左应芬后背皮肤划破,鲜血直流,还没爬起来就被王XX一伙恶人如恶狼般扑上去当着七八十人围观群众的面扑倒在地。 48岁的大法弟子左应芬硬被拖上一辆大面包车,送去烂泥沟洗脑班。她被关進了小号進行迫害,他们还派两个包夹成天逼迫着左应芬看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光盘,强行洗脑,逼迫放弃修炼大法。610头目王XX公开说:“如不转化就判无期劳教,直到转化为止。” 兴办事处610头目王书记、兴关派出所等恶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违反《宪法》乱抓好人必须受到天理和公道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