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29日】甘肃省兰州恶警为了抓捕大法弟子,连十几岁的孩子都不放过,抓去上了三天老虎凳,逼其说出父母下落。仅一个兰州西果园看守所,各式刑法就有100余种,这里只列举几项。除了狱警亲自动手残害大法弟子外,更多的是它们指使利用犯人来行凶,折磨大法弟子。手段之残忍令人难以想象,骇人听闻。这就是江×ד以德治国”人权最好时期的真实写照。 1.双臂反捆在背后,双腿屈跪在地上,将一米多长的粗木棒捆绑在双腿弯窝部位,然后令两位彪形大汉各自站在木棒的两端往下压,号称“耶稣背十字架”。 2.两臂一上一下反捆在背后,将两手拇指对绑,然后将酒瓶、转块等物就像木楔一样不断塞入胳膊与背部的所有空隙,像钉子一样往里钉,或者再将受害人倒吊,号称“关火背大刀”。 3.手铐脚镣,并在二者中间用8号铅丝穿在一起,使人胳膊不能外展,腰呈90度弯曲,始终无法直立。更有甚者,还将双腿<大腿—小腿1/2处>全部打上一层厚厚的石膏,像骨折病人一般,双下肢完全强直无法行动,同时还戴手铐脚镣,其残酷程度让人难以置信。 4.坐电椅,上电刑,老虎凳。 5.三九严寒,将大法弟子关在厕所里,从头顶一盆盆的浇凉水,给鞋子里灌上凉水,让长期穿湿鞋,将人慢慢致残。 6.装在麻袋里在院子里冷冻;或把嘴用东西塞住,把棉被用水浸透,然后用湿被将人卷起来塞在床底下,使人冷冻窒息而死。种种手段折磨,到头来查不出来伤痕。 7.将牙刷柄夹在受害者二手指中间,然后用刑者将受害者两指卡紧,再用力转动牙刷柄,把两指之间肌肉全部绞得血肉模糊。 8.双手向背后上举,弯腰成90度,俗称“喷气式”,然后在其背部放上约50斤的重物,并要求长时间保持这一姿势。或在受害者呈“喷气式”时,施暴者用肘部猛力撞击受害者腰部;或猛烈撞击髋部,常常左右开弓;或使用木棒击打,打倒了拉起来再打。 9.用牙刷抽打男性生殖器;或用掌侧猛砍受害者颈部。 10.看守所伙食极差,除了一年四季的水煮土豆,很少有别的,有时连食盐都没有,喝不上开水,牢房阴暗潮湿,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或常人身上一层层脱皮,长满湿疹、疥疮。 兰州西果园看守所恶警的所作所为真禽兽不如啊!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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