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29日】黑龙江省安达市大法弟子张福林,男,53岁,下岗职工,生活上全靠蹬人力三轮车维持生活。2001年5月22日,张福林因在大庆石油学院正要粘贴“法轮大法好”传单时,被学院保卫处举报,然后被110刑警送到安达市看守所关押。 在安达市看守所受审期间,张福林曾受到安达新兴派出所片警初红卫、所长李文红及教导员等人的毒打,他们拳打脚踢之后,张福林牙齿被打掉七颗,当时被打昏过去了。 在12号牢房里,刑事犯人刘斌、沈搏、朱行军、李兴双等人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多次毒打张福林,他身体被打的伤痕累累。在此期间市公安局政保科长刘英山还告诉房内刑事犯人,让他们帮助‘转化’。之后张福林又被犯人们按倒在床上,脸朝下,嘴被犯人用毛巾勒住,喊也喊不出声来,另一犯人骑在他的身上,双手被他们用手向身体后上方反向用力推,同时另有两名犯人各往上提掰两个大腿,全都是反关节动作,当时张福林痛得大汗淋淋,喘不过气来。以后他们多次用此刑進行迫害张福林。据犯人刘斌讲此刑称“推、掰、撅”,是从“革志”(黑龙江省一个地名)监狱里发明的。另外上厕所被他们限时,数200个数,如不能便完又会遭到毒打。 一次,张福林被同房的犯人李兴双往身上浇凉水几个小时,当时很冷的天,并且天窗开着,张福林被冻得第二天早上还哆嗦。包房的白管教经常给犯人刘斌等人送白酒,刘斌喝完酒就打人取笑,他出拳非常有力,一拳过后肉立刻会变黄色,后变成紫色,打破皮后常出疤。后来了解到,此后,刘斌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打死了一个青年,内脏都打碎了,现在刘斌已被枪毙,同房的犯人也不同程度的被加刑,一些狱警也受到了处分。 2001年9月26日,张福林被送往绥化劳教所,非法判劳教一年。社会中的死刑犯还有权利,家属还可以接见,可是法轮功学员在什么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就被判刑,并且不许家人见,连棉衣都没让家人送就被押到了绥化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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