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25日】 明慧网: 我首先请你们转达我及我们全家向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老师问好。 我是中国大陆一名普通百姓。2001年的一天,有一个人来到我的工厂找活干,我看他挺忠厚,就把他留下了,打扫卫生。后来知道他是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就让他看传达室,以便解决住处。有一次,他给人讲真象,被人举报。村治保主任、派出所问我,这个人是你亲戚还是你雇的人?是你雇的人我们要带走。我马上回答:“他是我的亲戚。”随后我安排他到安全的地方住了几天。他一直在我厂干了2年,直到2003年,他因为有别的事要做,才离开我厂。我只做了这么点事,可是李老师却保护了我的生命。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12月31日,我与朋友喝酒,因多喝了几杯,头晕、眼花,晚上自己开车回家,手脚不听使唤,汽车在公路上左右摇摆。这时迎面来了一辆大货车,眼看就要车毁人亡,我当时喊了李老师的名字,突然一股力量将我的车往路边一推,车翻在路边沟里,我被从前挡风玻璃重重的甩出去,可是脸只擦破一点皮,汽车除了前挡风玻璃坏了,其它部位完好。目睹此车祸的人说,你命真大,换一个人也得车毁人亡。另外,目前我的企业经济效益也越来越好。 我在这里告诉那些至今仍然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我所说的都是真实情况,善待大法弟子得福报,迫害大法弟子的必遭恶报,这是天理。我记得《西游记》有句话:“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不报,乾坤必有私。”善良的人们,让我们共同制止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迫害。 中国大陆普通百姓 200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