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一)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二)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三)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四)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五) 北京劳教所用以进行信仰迫害和精神折磨的七种常见酷刑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一)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明慧网2004年2月7日)编注:本文作者于溟自从2003年10月底在北京的“鲁谷派出所”被绑架后,又被判了劳教。由于北京的劳教所都知道他很坚定,目前他仍被关押在“调遣处”。希望国际社会关注他的情况。
* * * * *我曾经是中国的一名比较成功的商人,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但是,由于江氏集团非法的残酷迫害,我现在失去了这一切:辛苦经营多年的工厂倒闭;我的亲生父亲含恨去世;我受尽酷刑后现流离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我四岁的小女儿无法与她的父亲见面。现在,我把我的这一切情况叙述出来,希望得到您们的正义关注与支持。——不仅是我,在中国大陆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修炼者正在遭受着同我一样的严酷迫害。 一、我的情况简介 我叫于溟,男,现年31岁,原是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服装企业负责人。这之前我曾做过许多生意,也取得一定成功。但除了因商业的成功而获得了许多金钱和名声之外,我并未找到人生的真谛,内心深处是空荡荡的。 1997年7月,我开始学习并修炼李洪志先生传授的法轮大法(法轮功)。这是一项非常平和的中国传统的佛家功法,按照“真、善、忍”的崇高特性指导人们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使人通过精神境界的升华了解人生的真正意义,从而达到高层次的真正美好状态。同时还有五套优美沉静的炼功动作,使人通过炼功获得健康的身体。我很快去掉了以前所有不良的嗜好;“真、善、忍”的美好使我和我的大家庭充满了祥和和爱,我真正体会到了法轮大法所具有的不可思议的非凡而高深的道德力量。我的服装生意也越来越成功,我的工厂里面的工人基本上都是国营企业倒闭后的下岗职工,我主动招聘他们,为政府解决了他们的再就业机会,使这些下岗后的工人生活有了着落。我的事业和生活都蒸蒸日上。 但是,自从1999年7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我的幸福而安定的生活就被彻底的粉碎了。 二、我维护人权、维护信仰自由的艰苦经历 (一)江泽民实行国家恐怖政策,非法镇压法轮功 大家知道,法轮大法(法轮功)的修炼者是按照人类共有的善良本性“真、善、忍”的思想原则指导自己提高自身的道德思想境界的,功法的动作也非常柔和,对人的身心健康非常好,没有任何不好的东西,也与任何政治无关,所以,从1992年大法师父李洪志先生开始传功到1999年短短的七年时间,中国即有七千万到一亿人在学、在炼法轮功,并洪传到全世界的40多个国家。得到法轮大法的人无不为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所吸引、所折服。法轮大法洪传之处,普遍人心向善、社会道德急速回升。 然而,这美好的一切却反而遭到了中国当政小人的极端妒忌。时任中共总书记的独裁者江泽民,无视这么多人因学大法后给修炼者个人及其家庭、给整个社会所带来的非常良好的局面,反而极端妒忌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大法所获得的发自百姓们内心的崇高赞誉。因为他和他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由于极度的贪污腐败,以及对中国百姓人权一向所特有的暴政迫害,而被中国百姓深恶痛绝。江无法忍受这种反差,就象当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一样,江为了维护自己专制独裁者的心态和霸权,他悍然置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权利于不顾,未经任何符合法律规范的判决,违反中国宪法,践踏国际公约,实行先定罪、后立法,私下先在中共内部定法轮功为“×教”,表示对法轮功要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国家恐怖政策。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面对手无寸铁、一心向善的法轮功群众,江动用了全国的党、政、军队、外交、武警、警察、特务、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一切媒体,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警察控制下的大量无业流氓,全面恐怖地公开非法镇压法轮功。1999年10月底,江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未经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最高法院任何判决,超越于他所具有的权限,以个人身份私自公开非法强行在各家媒体上诬定法轮功为X教,将近亿法轮功学员在一夜之间诬陷为X教徒,掀起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潮。 在这场已经持续了4年之久的、并且还在继续着的灭绝镇压中,大量教导人们真、善、忍法理的法轮功书籍被江氏政府强行销毁;许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无辜迫害致死;法轮功女学员被警察强奸、逼迫堕胎;数千人被迫害成残废;数千人被强行押至精神病院注射摧毁神经中枢的药物进行摧残;三、四十万人被非法判为劳动教养和大刑;无数的人被迫流离失所,无数的家庭支离破碎;每时每刻都有人在中国的劳教所等地遭受着种种令人发指、难以想象的酷刑。 而且,江一手组建并通过类似当年纳粹盖世太保的专门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给各地公安发布密令,对于坚定法轮功的正确信仰而坚贞不屈的法轮功修炼者,必要时“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打死后)“不查身源,直接火化”。作为国家公民,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都不允许上访;甚至任何一个人都不允许学、炼、信法轮功。几乎中国的每一个人都被迫向江氏政府表态,要与法轮功的信仰——“真、善、忍”决裂;必须承认江氏的镇压是对的。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支持法轮功,那马上就会面临着被非法羁押到各地的洗脑转化班强行洗脑,甚至因此被逼下岗、扣发工资和各种保险、没收财产,更甚者判劳动教养、判大刑。 全国所有的舆论工具,包括国际互联网都牢牢地控制在江氏政府手中,全国上下充斥着对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诬蔑、谩骂、造谣甚至阴谋陷害;更卑鄙的是,江泽民个人还使用鬼魅伎俩,指示教育部门有目的的在中小学课本中强加进这些诽谤和陷害法轮功的恶毒言论,对这些天真单纯可爱的学生进行隐蔽的有目的的洗脑灌输,侵蚀他们的心灵。老百姓根本无法了解法轮功被非法迫害的真象,中国到处都笼罩在这种极端恐怖之中。 最可恶的是,在中国,最早正式公开诽谤法轮功是X教的言论是江泽民于1999年10月20日前后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所讲的,喉舌《人民日报》据此于当月26、27日报道并发表流氓谩骂似的评论员文章,而该文发表之时江正出访欧洲,在国外领导人及媒体面前正式公开大放厥词诬蔑法轮功是X教。江在中国国内向中国百姓大肆诬陷法轮功背后有“西方反华势力”支持;他自己却未经人大及最高法院审判并授权,跑到外国向他在国内时所攻击的西方社会献媚邀赏,极尽奴颜媚骨之能事,企求西方文明社会对他的罪恶独裁行为进行支持。他是典型的两面派。他的当权是全中国最大的耻辱和悲哀。 正因江的这一系列完全违背中国法律、完全践踏国际公约、完全超出他的权限范围之外的所谓“邪教”诽谤言行,从而使中国出现了如此极其荒谬而恐怖的场景:没有任何合法的依据和程序,一个政权被强迫用来对亿万法轮功群众进行灭绝性的残酷镇压。所以,江泽民就是这场滔天罪恶的直接策划、导演和领导者,他就是他所控制下的那个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势力的总代表。他真的就是首恶元凶。 在这种局面下,面对一夜之间上亿的善良民众被打成莫须有的罪名;面对一部教人向善、带给无数人身心健康的旷世之作——《转法轮》被恶意诋毁;面对无数修炼者被迫失去工作、流离失所、妻离子散;面对几十万修炼者被抓、被关进拘留所、教养院、监狱,象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一样,为了维护大法师父和法轮大法的名誉;为了要回宪法赋予我们的种种合法的人身权利;为了给在镇压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冤魂伸冤;也为了尽早结束这场残酷的非法迫害,我顶着白色恐怖坚持向人民讲述这场迫害的真象。 (二)被戴“狗链”;强制插管灌食 2001年1月1日,我在北京语言学院和平散发有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真相资料上面只有法轮功的简介、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并无其它任何内容),被警察发现强行抓到海淀区东升派出所非法审讯了一夜。我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然而,警察仍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把我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看守所三筒16号非法关押。 在看守所,警察们给我用一种特制的粗大镣铐把我的双手和双脚同时连在一起铐住,使我每天只能弓着身子坐在地上或是侧躺,不能平躺、更无法直立和行走。这种特殊的刑具警察起名叫“狗链”,也叫“狗揣”,这种刑具只有对死刑犯或非常危险的明显具有对他人人身攻击倾向的重刑暴力犯才能配带。因其对人的身体,特别是双手双脚和腰部会造成严重伤害,并存在对人格的莫大污辱,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严禁使用。而这帮恶警们却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江泽民流氓政权的指使下,在邪恶的610办公室的具体授意下,对讲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可肆意使之。 每天我在号子里洗脸、解手,都得在别人的把持下才行,给我带来了极大痛苦和非常的不便。他们用最下流的行为和最恶毒的方式迫害大法与修炼者,警察邪恶这样做的目的是想以强制的手段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放弃修炼。当我质问看守所的警察,为什么要违反法律规定给我上这种严重损害人格和人身健康的刑具?警察居然如此讥讽我说:“怎么,你不服啊?法律?什么法律?江泽民就是法律!江泽民说咋干就咋干!不服你找江泽民去啊!敢?弄死你!” 后我又质问他们,(前任)国务院朱总理曾给公安部门说过不要虐待法轮功学员,你们为什么不听?警察们不屑地说道:“你真傻还是假傻?现在是姓江的天下,不听他的能给(我们警察)发钱(意即涨工资奖金)?”“枪杆子里出政权,老江有枪杆子,老江就是绝对的对,他就是政权。他就是老大!”“我们这么做都是江老大(江泽民)的意思,我们也不想这么干,但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不这么干,工作就要没了。” 听了这些我真有点欲哭无泪,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中国居然还是象黑社会一样搞家天下,警察根本不讲实质上的依法治国,靠暴力政策来满足江泽民个人的权力欲望。所以,江泽民就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他绝对逃脱不了他的罪责! 我懂得生命的可贵,作为修炼的人我更懂得人身难得,我也非常的热爱生活!可我更知道在真理与正义面前决不能失去做人的尊严。我们不反对政府,我们反对的只是江氏个人发动的这场邪恶的镇压,为抗议这一切,我开始绝食,用我的生命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的清白。三天后警察开始给我强制灌食。 灌食名义上好象是不让我出现生命危险,但从警察们给我灌食的经过来看,他们的目的并非如此。每天给我灌食进出筒道时,都由几个人犯象拖死狗一样把我从号里拖出来,别的号里的人都用象看动物那样的眼光瞅我。给我灌食时,狱医都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用的都是很粗的橡胶管子,我从没见过他们给管子消过毒。 他们把我摁倒在地,头、身子、手脚都被绑紧防我挣扎,这种野蛮行径使我感到我如同正在被屠杀的动物,根本没有任何人格。狱医睁着野蛮的双眼大叫“插死你!插死你!”,把管子使劲往我鼻孔里插,直插到胃,有时插到气管和肺部,使我剧痛。管子插进去后还要搅和搅和,再往里使劲捅捅,疼得我鼻涕眼泪直流、脑壳嗡嗡作响,被迫大口大口拼命喘气以防窒息。 狱医给我灌一碗玉米糊然后“嘭”就抽出管子,根本不考虑我的身心感受。 有时我的鼻腔或食管被插破,鲜血流进胃里,让我非常恶心,但又无法呕吐。 灌食的每天我都要承受这种剧烈的紧张心情和一般人无法想象的肉体痛苦。在第一天给我灌食时我看见一名女法轮功学员也被强制灌食,她满身是土,衣角有被扯破的地方,显然她挣扎过。她的脖子、胸部、腹部被三条皮带紧紧缠绑在床板上,两条腿被分开、两条胳膊呈一字型被分开分别用皮带捆绑固定在床板两侧。她的鼻孔和嘴的周围满是粘性食物、血迹和分泌物;又粗又长的橡皮管从她的一只鼻孔里延伸出来接在一个盛满了粘乎乎的混浊物的灌食用的大针上,戴着塑胶手套手持大针的恶警满脸狰狞和不耐烦;一对大法弟子动手打起来就疯狂得根本没有理智的人犯浑无眼神地呆站一旁。灌食的管显得很脏,不知道是否用同一条管给别人用过而不清洗消毒。 我看到她时显然她已无力挣扎,但仍被一名身穿警服的壮汉死死拽着她的头发,使她的头部在剧烈痛苦之下仍无法挣扎摆动,从而使狱医可以不费力的灌食。警察们这样做,一来灌了食后可以暂时维持住绝食的人不会很快死掉,这决不是江氏政府警察们对绝食的人生命负责,因为从他们丝毫不顾忌被灌食者的巨大心理紧张和因身体被野蛮插管而带来的极大痛苦这点上来看,警察们是根本不把绝食者的生命放在心上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不叫绝食的人死掉,以免引来难以处理的人命麻烦;同时借给人灌食之机,给绝食者制造非常大的身体痛苦和心理紧张,使绝食的人因害怕剧痛而不再绝下去,从而减少镇压者的压力和麻烦;而绝食的人也不会再有多少胆量和力量进行上诉、控告等行为。 (三)被非法劳动教养 在我艰苦绝食七八天中,除了这种迫害性的强制灌食,没有一个政府人员来调查我的事情。到了农历除夕(就是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的前一天)那晚看守所所长白某来到号里找我,那时我已转到了三筒9号。白某告诉我,说我现在吃饭后就可以放我出去,因为他们也不想大过年的找这些麻烦。我信以为真,以为他毕竟是穿着警服的政府干部,不会这么当面撒谎吧。于是我就吃饭了。谁知第二天,就过来两名警察,宣布我因“扰乱社会秩序”而被劳动教养一年半。 我知道我被白某骗了,也许他早已跟劳教委员会的人串通好了一块来骗我。事实上,宪法保护每一位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公民的上访权、申诉权、维护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但现在一心强身健体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们的所有这些最基本的权利却被江氏一手操纵的××党政府粗暴地破坏和践踏掉了。我们讲清法轮功被非法迫害的真相,既不对听者产生任何伤害,相反只能激发他的善良和正义之念,又未违反任何法律、更与政权扯不上边,何罪之有?扰乱谁的秩序了?更荒唐、更令公民震惊的是: 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这样规定: “第九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这样规定: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而直到现在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所依据的有关法规主要有五: 1、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2、1979年11月29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3、1980年9月14日中发[1980]67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做好劳动教养工作的报告》; 4、1982年1月21日公安部制定、国务院批转的国发[1982]17号文《劳动教养试行办法》。 5、2002年4月12日公通字[2002]21号文《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从以上内容可以清楚的看到,有关劳动教养的制度都是国务院及其公安部作出的行政法规规定,而不是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劳动教养既是严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又是最高行政处罚,必须得有法律依据才能判人是否劳教。但是中国现在并没有劳教方面的法律,判一个人劳教的依据全部是国务院的法规。所以,劳动教养这一行政行为,最起码从1996年10月或2000年7月1日开始,就已经完完全全彻底地违反了《立法法》的法律规定!而现在,每天仍有人在被非法劳教着,甚至在各地的劳教所里遭受着比监狱还要严厉得多的迫害。这对于被劳教的这些人来讲,不是天大的笑话、最严重的政府针对公民的大面积犯罪行为吗?!这不是迫害又是什么呢??(待续)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二)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明慧网2004年2月8日)(接上文)2001年1月25日,我被押到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在北京市大兴区)。一进大门,随着身后铁门闷重的关门声,此后我就开始与世隔绝的被劳教生活。 首先围上来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将我围在当中,命令我抱头蹲下,大声宣布我被劳教,罚我作数个抱头蹲起。 然后,命令我全身衣服脱光,检查衣服里面有没有大法资料,动作稍有迟缓,劈头盖脸就被警察用电棍从脑后电击。 接着强迫法轮功学员们都必须写出不练功、不传功的保证书。如不写者,就会被数根电棍电击,还有人曾被头冲下倒绑在班里的床头上绑了好几天;最后还不写的,一般情况下是在主抓管教的干警副大队长申晓生的直接带领下,由他挑选或指定数名吸毒和嫖娼人员,把拒绝写保证书的学员带到一个小屋里就当着他的面,摁倒踩在地上把胳膊反拧在背后,狠狠的暴打乱踢一顿,同时大声叫嚣:“给我往死了打,倒要看看他骨头有多硬,就不信打不服他,看他写不写!不写就把手指头掰折了他!”然后再硬掰着该学员的手指头由别人强行捏着手写下所谓的“我保证在劳教所里不进行炼功、不传功,保证人:××× 的字样”并强行按上红手印。 我到调遣处时正值寒冬,北风呼啸,满地积雪,天寒地冻。那么冷的情况下,许多人仍衣着单薄,只穿一两件秋衣,手、脚已经被冻得大口子直流血,仍不准进屋,必须硬挺着在操场练队、蹲在操场吃冷冰冰的饭;吃完饭排队走到水房只两分钟的路,就这两分钟饭盆里的残汤就已经冻成了冰。警察们就穿着厚厚的警服看着不管。走路时被劳教的人一律得把头低下、不准前视,双手叠于腹部、踏着整齐而怪异的小碎步;警察问话时必须“低头抱首”、或两手抱脑袋夹在裤裆里往地上一蹲、不得对视;每次问答时必须先大声喊一句有辱人格的“报告队长,我是劳教人员×××”的“问答词”;回答完毕后、甚至是被警察故意打骂、电棍电击发泄完毕后,还必须得给警察道一声“谢谢队长”,还得必须大声喊,否则即被视为抗拒改造,再次被劈头盖脸地打骂和电击。一天只能大便一次,且不允许超过五分钟,稍微慢点即遭辱骂踢打。因人多,至少一半人一周都没时间大便一次,包括60岁以上的老人,很多人因此而便秘。 更肮脏的是,所有被劳教的人几乎每天都要熬夜和起大早拼命给警察干活赚钱,干的活大多是给街边小饭馆里吃饭用的一次性“卫生方便筷”头上包层薄薄的纸片以算“卫生合格”。 一箱筷子干警可挣6元人民币,每个被劳教的一天完工近3箱,一个队160多人,可想每天每个队里能给警察赚多少钱吧。 包筷子的屋子里(劳教人员宿舍)本就人满为患,筷子总是乱七八糟扔满一地,甚至经常掉进旁边的便桶里都不管,捞出来继续包,因为筷子的总数一根都不能少,警察盯得很细。 包筷子时从没让洗过手。本来被劳教的就以吸毒和卖淫嫖娼者居多,但这里可不管你是否患有什么肝炎、什么性病等等,没有正规医检,只要你有口气就得给警察干活,包括浑身长满疥疮的人也得干,沾满脓的手把筷子抓来抓去。 与警察勾结的不法批发商待活完工后,把筷子转到北京大钟寺农贸批发市场,再批发至北京市内与远近郊乃至河北的周边地区的每个街头小饭馆,不明真相的普通人们就用这些筷子吃饭。 谁的活稍有迟延或未及时完成警察的定额,即遭警察或同室劳教人员的一通打骂,甚至门外罚站、不准睡觉。每个班里、每间屋子都是虱子横行,很长时间不让洗澡……脸晒得黝黑的警察们挎着电棍、手铐,在周围横晃着踱步、看守。很多人来到这里几个月了甚至连这儿的天是啥样都没敢抬头看过! 这些专门迫害人格的举措使呆在这里的人时时感到自己是可以被政府警察任意糟践的下等人,在警察的眼里一文尊严不值。而且,绝大多数人不敢跟警察评理,谁稍有抗议的言论,被知道后马上就会被弄到某个秘密的屋子里,数名警察不会向你解释一个字,就将此人如捆包裹般摁在地上用强力电棍没头没脸一通暴力电击。被电者往往还没反应过来自己为何被电,就被突如其来的暴电惊得魂飞魄散,只能象旧社会里被剥削压迫的奴隶一样让干啥干啥、再也不敢有任何意见。最后仍必须按规矩再三地说“谢谢队长、谢谢队长”,否则即被视为对政府最大的不满,马上即会有人提醒“你又忘了规矩了吧?”相威胁。因为长久以来,在××党的专制统治和不讲人性和人权、只讲阶级和政权的变异的政治理论灌输下,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在直接管人的政府机构如公安等部门里的警察等,养成这样一种变异思想,就是无论自己干什么都打着政府的旗号,党就是专政、政府就是专政,你对警察的行为不满就是对党的不满、对政府行为的不满,而政府就是管人的,政府怎么能有错呢?党怎么能有错呢?从而警察怎么能有错呢?法轮功人员由于被多方迫害的原因,所受的折磨远远比普教更大。 如果家属们能亲眼目睹一下以上这些真实的场景,再想想江氏政府警察们一向标榜的诸如“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对待劳教人员”的肉麻劳教词语,会是怎样的心里感受啊?! 当时的调遣处分前后两个院,被判劳教的女学员也先带到这里,男的在后边大院,女的在前院,两院之间没有围墙,只有铁丝网隔着。刚被带进来的人,都必须站在院内的空地,挨个把全身衣服脱光接受侮辱性检查;女的也是,被检查时男警察和外边进来的人隔着铁丝网看得一清二楚。这种环境下,女学员所受的人格侮辱和迫害比男的更重(她们也要干包筷子等各种活),稍微想按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人,哪怕上年纪的都会立刻遭到江氏女恶警强力电棍的猛烈酷刑电击,恶警专挑嘴、耳、腋下、乳头和阴部狂电;甚至女恶警经常唆使吸毒、卖淫女或同性恋者对法轮功女学员大肆进行野蛮的性侵犯,令人发指。有的女学员被折磨得全身是伤,奄奄一息,却被恶警训斥:不要以为你有伤就可以保外就医,我们有死亡指标!(待续)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三)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明慧网2004年2月10日)(接上文)没有到过这里的人,确实想象不出,在一个全世界各国都越来越注重尊重人权、法制健全的社会,特别是江××在全世界媒体面前宣称中国正处于“人权最好时期”的今天,还有把人当奴隶一般对待的黑暗邪恶场所。 而且,包括后来我在团河等各劳教所,警察们从来不给被劳教的人员看有关劳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被劳教的人员根本无法清楚了解、掌握自己的人身权利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的方方面面的规定。即使有人想了解这些规定,也会被警察以各种借口威胁拒绝。就算被迫害的人出劳教所后,其家属也不敢跟警察讲理。全国的警察和劳教所都是同样的情形。 有一天在新来的被劳教人员列队喊问答词时,我为了抗议,就喊我是被非法劳教的。警察们冲上来根本不给我任何讲理的机会,把我强行拖到办公室,摁在地上用四五根强力电棍电我的全身。我的脸、脖子、手脚等裸露的地方都被电得起泡;心脏因承受剧烈电流的猛击而蹦蹦狂跳,几乎都要爆破,使我短暂失去知觉而差点昏死过去。我本能地拼命大口喘气以免供不上呼吸而窒息死亡。到最后警察也没有对他们的野蛮行为作出任何解释。后来我依法给全国人大和北京市法院写了一份上诉材料,控诉对我的非法劳教迫害,直到现在也没有回音,不知道警察是否将此材料扣押。 (四)被非法关押到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 * 团河劳教所的种种残暴罪行* 2001年3月1日,我被送进北京市团河劳动教养所二大队三班。一进团河劳教所,我立刻就被非法剥夺睡眠;烈日下长时间罚站不准动;超强体力劳动;用犯人来毒打等等逼迫我放弃“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思想,强迫我改变我自己的思想信仰,强迫我写出骂我师父、骂大法的一整套书面材料,并逼我承认这些对我的非法迫害都是正确的,不得提出任何意见和上诉。我坚持宪法赋予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我的正当人身权利,不予妥协。二大队几个受警察唆使的打手曾欲对我施暴。他们是曹晖(时任三班班长)、郭建新、贾启树、马跃辉等人。我警告他们我保留正当防卫的权利,他们一时没敢动手。 实际上,仅我刚到团河的前后这一个月内,这里就发生过多起法轮功学员被残忍施暴的罪行。 1、二大队学员鲁长军,被劳教人员张文龙、车重逢、张青山等人用宽透明胶带捆紧,把头摁在膝盖上捆紧后塞到木板床床铺底下的狭小空间内,然后床面上坐上好几个人使劲压床板,最后把鲁的脊椎压断,导致鲁高位截瘫。后来鲁的家属去法院上诉,法院只把张文龙判了三年徒刑,但真正指使这帮打手打人的幕后凶手是团河劳教所二大队的责任干警刘心成、正副大队长蒋文来、倪振雄乃至整个团河劳教所。因为,如果没有这些警察的授意、唆使、纵容,这些同为劳教人员的打手是不敢这么放肆迫害人的。施暴所用的透明胶带是违禁品,警察不提供的话劳教人员不可能拿到这个东西。鲁长军等人被折磨时的惨叫整个楼筒都听得一清二楚,甚至楼下(二大队在二楼)别的队都听见了,在底下喊叫:“楼上在干吗?!”警察办公室跟被劳教人员所在的班组宿舍只有几米远,只隔着一个楼梯口,班组里的打骂之声决不可能听不见,况且每天每时都有值班警察坐在楼梯口值勤。但那么多法轮功学员被打骂、甚至鲁长军被打腰折了警察也未制止这些暴行。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团河恶警因此被处分过。 2、法轮功学员陈刚被二十多人疯狂围殴后又被捆紧塞到床板底下用塑料鞋底狂砍头部、双脚,整个人被迫害得肿胀变形、数天不能行走,几近瘫痪。后来陈刚多次向所里和劳教局的人反映被打之事,不仅没人理睬,反而被劳教所找借口延期关押了半年。 3、魏如潭、段沛臣、崔湘君等多人被郭建新等打手使劲用针在手脚上扎出洞来捅捻;被郭等人用开水往头上身上泼烫;被捆后塞入床板底下用鞋帮狂砍头和脚,后来段沛臣为抗议头撞暖气片倒在血泊。张久海被群殴、捆紧塞入床板下被重踩双腿、上老虎凳后又被绑压着挨班游行、又遭群骂群殴,才30来岁的人头发就大部花白脱落。年轻的在校大学生被抹布塞嘴、被捆紧塞进床板底下后被猛踩双膝、手指被并紧塞入牙刷把猛烈旋拧(这种酷刑名曰“钥匙开锁”),以至食指中指皮肉撕裂、指骨外露,鲜血直流,惨叫声传出很远。 4、三大队杨树强被庞昱等劳教人员在厕所暴打迫害致耳膜穿孔流血流脓、腰部腿部严重受损几乎折断,数天无法行走,无人理睬。江拥军被劳教人员莫海涛、晋浩又、庞昱等肆意打骂踢、捆在床板上、灌冷水而大小便失禁、被逼疯;被逼疯后又被三大队恶警岳清金等人带到所谓的“帮教转化团”里到社会上四处宣传污蔑江拥军是练法轮功练疯的来欺骗不明真象的世人等等等等。至于被熬夜,遭电击、体罚、殴打的人更多。学员龚成喜刚来即被一群疯狂的打手围在筒道里拽着头发把脑袋往墙上死磕,嘴角被抽得流血。 上述案件只是团河劳教所恶警罪行的冰山一角。二大队100多人中至少50%的人曾经受过头贴着膝盖被捆紧、然后坐到脸盆里被硬塞进矮床板底下用塑料鞋底疯狂扇、砍脸部的劳教所酷刑。 所有这一切血案,凡是被打、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可以作证,这一切都是在警察们的授意下而为。否则,从1999年底法轮功学员被劳教开始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不会长时间在劳教所这一个地方一直持续地发生着这类严重的犯法事件。(待续)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四)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明慧网2004年2月11日)编注:本文作者于溟自从2003年10月底在北京的“鲁谷派出所”被绑架后,又被判了劳教。由于北京的劳教所都知道他很坚定,目前他仍被关押在“调遣处”。希望国际社会关注他的情况。 调遣处举报电话:010-61291199(转8220),61291199(转8118) 调遣处咨询电话:010-61294968 团河劳教所举报电话:010-61292590,61294581 团河劳教所咨询电话:010-61293362
* * * (接上文)后来,二大队警察开始给我熬夜,不放弃自己的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晚上都要过12点以后才让睡,严重时到夜里2、3点才让睡,而早上5点左右就得起床跑步、做操。更甚者整宿整宿不让合眼,一闭眼就遭警察的吓骂、脚踢,说打盹就是不服管教。很多人因此被迫害得神智不清、体力精力严重消耗,最后忍受不住而被迫放弃自己的精神信仰。北京法轮功学员陈刚、李春元等曾被一连熬夜15天不让睡觉。 平时我们还必须得打扫厕所、水房,清理垃圾,这些脏活都是驱使不放弃自己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来干。 * 恶警倪振雄对我的非法迫害 * 到2001年6月下旬,天气已经非常炎热,陆伟栋、方英文、卢明强、吴引倡、成为、杨树强、王季平等近10人每天都要被拉到操场的烈日下罚站,二队副大队长倪振雄为首,让他们单脚站地一连两三个小时一动也不许动,经常有人因中暑晕过去。那时我患有严重的脚气症状,也被命令罚站。 一天中午在烈日下站完后,我们又被一起带回二大队大厅接着罚站,我因双脚流脓坐在地上,倪振雄不放过我——劳教所的警察随时都准备找法轮功学员的不是以便有借口加大迫害——倪走过来一把拽起我暴喝:“站起来!”我一下子被拽起来后他一松手,我没站稳,脑袋冲着前头“咣”就栽倒了。这下更把倪恶警惹着了,他认为我是在存心跟他过不去,猛力提起我往后一摔,我的脚猛地擦过他的皮鞋帮,被擦破一条大口子,血流了出来。 我站住之后对他说道:“我没有故意不遵守纪律,我这几天头晕、身体不好,我已经跟干警打过报告,前天和昨天晚上值班队长都有记录,你可以去查。”倪听了这话却破口污蔑:“你这是存心想跟政府过不去!”但碍于陆伟栋等其他人在场,便将我发疯似的拽到他的办公室里接着歇斯底里地拳打脚踢,并声嘶力竭地狂喊着完全不堪入耳、极端没有廉耻的疯话,然后出手卡住我的脖子死命地掐,一心置我于死地。我当时无法呼吸,马上就要窒息过去。直到倪意识到再不松手就要出人命了,才把手松开、并使劲往后跳了一步。 我努力把气喘上来,感到脖子就要断了一般。倪恶也累了,丢下我好象没这回事似的自己吃饭去了。我坐在地上疼痛难忍,心情极端恶劣,给我打来饭我也吃不下去。 下午倪恶警吃饱喝足也歇够了回来,看我还这么坐着,一股病态的恶劲又发作了。他失态地狂叫:“你不是有病么,你不是脚破了么,走,我领你看病去!”又喊来另一个警察来拉我。我说:“你们在强迫我,非法殴打我,我不去看病。”倪不由分说,冲到外头抄了一副手铐铐上我,拽起来就往外拉。我双手拽住楼梯栏杆不动,倪恶疯狂使劲拉拽手铐,手铐深深的陷入肉中,到现在我的手腕上仍留有一道醒目的伤疤。倪见拉不动我,喊那个警察抄来一根电棍狂电我的双手,我的手被电得直麻,不由自主地松开,倪猛地撂倒我拽起我的双脚就往楼下拖(二大队在二层楼)。我仰面朝天被他顺楼梯腾腾腾拖下去,脑袋不断地磕碰着水泥台阶的棱子,眼冒金星,嗡嗡剧痛。出楼门又被倪顺沥青地拖出几十米远,然后叫人将我抬到了医务室。 医生见此情景对倪恶产生反感,不想给我上药。倪气急败坏,上来抓住我的胳膊猛往后拧。我感到剧烈疼痛,听见胳膊轻微的嘎巴一声,差点断掉。倪怕再出现像鲁长军被打断腰椎的恶性事件,就没敢进一步迫害,最后把我送回队里。我的衣服后背磨得稀烂,全是血印。恶警们就是这样随意打骂着法轮功学员。没处讲理,中国的劳教所就是人间地狱,惨无天日。 后来二队的大法学员吴引倡为倪恶警行凶之事给所里写了一封检举信,很长时间后所里装模作样做了一番调查,却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我因此更加看清,劳教所上下纯粹是狼狈为奸,他们内部可以为一点个人小利相互妒忌、怀恨、内讧,可一涉及到迫害大法的事,他们却能沆瀣一气、内外勾结的污蔑、迫害,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紧跟江泽民的命令,一块从迫害法轮功的事情当中捞到升官发财的机会。而倪这个恶徒,一直不知悔改,仍然背地里疯狂亲自电、打学员,又有多人被其电伤,如陈红心、穆君魁等。 * 劳教所对内强制洗脑,对外谎言欺骗 * 如果一名法轮功学员由于承受不住残酷的暴力和体罚虐待,被迫违心地放弃自己的信仰,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认罪认错书和揭批材料(所谓的“五书”,都是表示要与法轮功决裂的内容)之后,对他们的思想迫害并非就到此为止,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们每天都要学习江氏政府捏造出的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如所谓的1400例死亡案件,所谓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等等,白天晚上都得学。每学一段时间,必须要写体会,旗帜鲜明地批判法轮功是×教。如写得稍不合警察心意,警察马上对其威胁恐吓。在充满暴力恐惧和伪善的谎言下,使得已所谓转化的人,每时每刻都要昧着良心不能说法轮功的一点点好。屋子里非法装有监视器,每个学员的一举一动都在警察的监视之中,暴露无遗。 按中国的所谓法规(还不是法律规定),劳教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罚,不是犯罪,然而被劳教的人所受的这些管制却比监狱里的犯人还要严厉得多。警察还给每个班里秘密安插告密者,随时掌握每一名学员的言行。如果谁清醒过来,认识到这些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非法的,当他想向警察说出自己的真心话,讲法轮大法好的时候,那么他要面临的马上就是被剥夺睡眠、变相体罚、甚至上万伏的电棍电击和集训队的种种酷刑迫害。可想而知,在中国的劳教所里,谁要敢说一句真话,特别是按照法轮大法的修炼指导思想“真、善、忍”来堂堂正正做人之时,是多么的艰难和恐怖。所以,象团河这种中国劳教所对人的思想的迫害,阴险毒辣之处比纳粹集中营都远远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这期间,也就是2001年4月初,由于需要面对全国媒体与各国政府和国际民间组织的频频采访,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当然其真实意图是想表现出劳教是“人民内部矛盾”、装饰中国对人权方面的改善),大约在2001年4月9日左右团河劳教所拆除了设在高墙上的电网。拆除后的第三天即有国内、国际上的若干民间机构在政府干部的陪同下到访。在随后的日子里,劳教所里大兴土木、搭台设景,建新楼、栽花草、养鸟兽……劳教人员宿舍中还配有鱼缸、电视、书桌,法轮功人员的大队里有图书室,有卡拉OK设施等等。初到团河劳教所的人还真容易被它的外表整洁所吸引,其实人们哪里知道,这里的新楼,这里的花,这里的草,以及饲养的小动物只不过都是他们用来粉饰太平、掩饰罪恶的工具而已。 这两年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团河、新安、现在的北京女子劳教所都大兴土木、新楼频起,投资额数以近几亿之巨,这些巨款都从哪儿来?(外地当然也有这种情况。)这几年中国哪来这么多闲钱?多所大国营企业破产倒闭,失业工人越来越多,频有自杀、集体请愿之事发生;广大农民不堪乱收费的负重,无数孩子没有钱上学,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同时这些年来各种严重的天灾人祸在中国各地频频发生,哪个地方不急需大量资金?居然能有巨款给这些被劳教的人改建、扩建、新建洋宿舍楼?所以江氏邪恶政治流氓集团说是为了改善劳教人员的人权待遇,其实是在法轮功弟子被迫害的真象被不屈不挠地揭露和国际社会对人权状况的不断的正义关注之下,他们表面上把劳教所内的外表环境变得更好看了,但在权力的蒙蔽欺骗和耍弄流氓之下,其背地里对人权的迫害反而更加熟练,做得更加隐蔽圆滑,这些迫害的内幕对于外界的参观者和媒体来讲是几乎不可能知道的。 不仅如此。每当有外界参观或上级检查时,全所就开始上下统一行骗:每班都必须反复收看团河内部制作的录像:答外国记者60问,强令学员统一口径,欺骗媒体,其赤裸裸的瞎话令人咋舌。如问到这儿是否打骂虐待劳教人员,必须答没有;法轮功人员不准说是因炼功被抓,必须说是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教;问到这儿吃得怎么样,要答每月每人多少面、油、肉、菜……纯是一纸空文的鬼话。除此之外,每名未妥协学员均被威胁不准“胡说”,否则“后果自负”。二队恶警倪振雄开会扬言:若有记者问话,不能说在看守所挨过打,更不准说有调遣处这个地方。有一次记者到了东楼一层的三队,而三队早已将不“转化”人员和不理想人员几十人转至集训队北边的平房,因此采访人员看到的只能是事先安排的演戏了。每当有外界参观采访时,劳教人员的伙食就变好一天,而且当天取消例行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公开体罚,代之以打球。 参观者刚出大门,马上又开始体罚。团河劳教所欺骗外界参观采访的手段是层出不穷但又非常卑鄙的。为了向外界粉饰其“文明”,劳教所还搞了个“劳教人员分级待遇”的措施,将劳教人员分为五个级别,最高级别甚至被许诺早餐牛奶鸡蛋、午餐一荤一素,可试工、试农、试学,周末放假。事实上,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均被划为最低的一级,属于严管,仍得被高压洗脑、熬夜体罚、送集训队、关小号、捆绑、吃窝头、不准采买食品甚至日用品等等。而这些残酷折磨却被新的措施巧妙地掩盖了。 迫害场所集训队、攻坚楼向来是不对外开放的,而所有敢说真话的法轮功修炼者从来不让参观人员采访到。因此,官方的报导纯粹是欺骗、愚弄和掩饰,都是手段,没有一样是真的。对拒绝放弃法轮功的人员来说,团河劳教所就是人间地狱。 在2001年6月份的某天,大概是11、2号左右,有一次我们所有未被洗脑的坚定弟子和所谓“转化得不彻底”的人被集中到院子后边的一号脏库房里,警察们破天荒地让我们看电影录像;三大队被安排在二号库房;七大队里的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到库房后头的那溜小平房里,都不准乱动。后来才知道,因为那天有大批海外、港澳媒体和国内记者来劳教所采访,在外面劳动和操场上打球的都是“转化”得符合恶警要求的。 三个经过警察精心培训的犹大接受了采访,称赞了劳教所的生活条件和人权状况,后得到劳教局嘉奖提前解教。同时那天还有两个未被洗脑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一个叫杨海东,一个叫方斌)被安排接受采访,事后还有媒体称赞此次采访的公开性,允许随意找劳教人员谈。其实他们根本不知其黑暗内幕。后来我见到杨、方二人之后才得知,当时采访的头一天他俩才刚刚从别地来团河的,对团河种种黑暗内幕根本不知道,他俩只不过被劳教所狡猾地利用来表演给媒体看,他俩本人完全是被蒙蔽利用的。 特别令人欲呕的是,在那次采访中,团河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的姜海泉面对媒体提问:“你们是如何做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的?”姜恬不知耻的回答:“就象今天你我这样心平气和的互相谈自己的观点,转与不转都是个人的自由选择。”而众家媒体居然都被他所欺骗,哪里是这样啊!而北京团河劳教所在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由平房变成了高楼,由杂草丛生的地方变成了“花园式”的单位,成了所谓的“市级文明劳教所”,后又成了所谓“部级文明劳教所”。有多少人了解,那里的新楼、花草树木、还有那条路和那些地沟不知渗透了多少大法弟子的血和汗!那里的环境是大法弟子(还有其他普通劳教人员)血和汗的积累,是他们受迫害的历史见证。那里是又一个现代“纳粹集中营”,是全人类的耻辱。所以,在中国的劳教所里,“文明”的招牌和美化了的环境,只不过是为了欺骗所有的大陆民众和国际社会。(待续) 以我被迫害的经历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邪恶本质(五)
文/大陆大法弟子 于溟 (明慧网2004年2月12日)(接上文) * “集训队” 集训队是团河迫害法轮功人员最黑暗的地方之一,许多人受到严重迫害:武军被逼疯,朱志亮被逼疯,林澄涛被逼疯,刘霄被逼疯,赵新冬被逼疯……龚成喜、武军先后在这里被多次绑死人床,就是全身从头、脖子、胸到腹部和双手双脚被数根用床单撕成的宽布条勒紧好几圈绑紧在木板床上,使人全身一动也不能动。每天只允许有一次上厕所的机会,大便时一边一个普教拿绳子牵着双臂那样蹲着,这是对人的极大侮辱。小便时只能松开上身在床上便。 用宽布条绑人的目的是既能绑紧人,同时又不会象拿绳子绑人一样身上留下绑过的伤痕。武军最长被绑过三个月没松绑;龚成喜最长一次连续被绑两个月(夏天最热的时候),背部起大疮,流脓流血,皮肉溃烂,苍蝇都叮在了伤口上,警察们仍不管不顾。 法轮功学员吴相万被送进集训队,五队恶警郭金河、岳伟华、刘兵和集训队的某一警察用4根16万伏的电棍持续电数小时,吴被电得昏厥数次,长时间哆嗦、说不出话来。在受到如此强烈刺激、精神压力极大的情况下,吴为了摆脱被恶警折磨得生死不如的绝境而以头撞墙,昏迷了很长时间,血流一地,最后被迫违心转化。事后北京劳教局来人调查此事,但最终不了了之,没有任何警察为此事负一点点责任。 集训队就是在这种极其恐怖的气氛中迫害着法轮功学员,而此地从未被外界采访过。 * 劳教所六大队参与生产盗版《哈里•波特与魔法石》系列书籍 2001年年末我又被送到劳教所的六大队(这个队大部分是普通劳教人员,俗称“普教”,大多是偷摸、吸毒、搞嫖娼淫秽活动等的人员),被强迫进行一些劳动。例如在01年年底到02年上半年,劳教所为了给自己捞钱,盗版印刷《哈里•波特与魔法石》系列书。 大家知道,中国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江氏政府在全世界面前信誓旦旦宣称自己要加强对盗版现象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出版行业的合法秩序。然而,恰恰就在中国政府的正规的司法部门——北京市团河劳教所,政府警察们竟然利用被劳教人员给他们非法加工不知从何处盗版印刷好后运来的《哈里•波特》系列书籍纸张让劳教人员整理,俗称“叠页子”,就是把印刷出来的每张纸按规格大小和页码次序叠好、排列好,再统一裁好装订完拉走。 我在六大队的那三个多月里,队里的人几乎天天都要干这个活。印刷好的纸张摞成摞,每摞能有一米高,堆满了六大队所住楼层的整个大厅,一直堆到里边劳教人员宿舍的过道。团河劳教所的三大队、五大队也都在干这个活,听说为了把活抢到自己队中,各队警察还闹了矛盾。送纸过来的人偷偷摸摸;拉书的车也很破;纸张的印刷质量很劣质,错别字、划痕随处可见,纸黑糊糊的,一看就是非法盗版印刷的。 警察们为了赶在春节假期前能把更多的书整好,好卖给放寒假的学生们看,让劳教人员玩命赶活,有时得熬夜干。本来干这些活劳教人员就根本捞不到任何好处,完全是跟骡子似的白付出;从他们手中省下的这大笔劳务费自然都落进警察的口袋中,所以普教们怨声载道,怀恨在心,就越发故意把书页子叠烂、叠乱,或撤掉几页,所以书的出版质量极差;警察们只看重数量好多挣钱,对质量也睁一眼闭一眼,对来拉书的人能糊弄就糊弄,外表看不出差来就行,所以这些盗版书绝对比正规合法出版的书便宜得多。这整个就是对正规出版事业和著作者合法权益的沉重打击。 每有劳教所上级检查或外界参观,警察们都马上命令停活、将书籍纸张隐蔽到警察办公室或其它不用检查、参观的地方藏起来。春节时期每个普通干警因此发了1000元奖金,当官的2000、4000不等;实际干活的被劳教人员没有一个能领到合法的工资或报酬。所以希望有关人士能把这一消息反映给《哈里•波特》系列书籍的作者和有关正式出版商,调查清楚此事,既维护作者和出版商的合法权益,也维护这些可怜的被劳教人员的权益。 * 团河“攻坚楼”里的残酷暴行 * 又经过了非常难熬的数月之后,到了02年3月中旬,我被带到了位于团河院内后边的“攻坚楼”接受恶警的集中迫害。当时,根据610办公室的文件,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在转化后到出劳教所前必须得有三个月以上的所谓稳定期,就是在写完那些所谓“五书”转化材料后到出所前的最短三个月内,此人要保证思想稳定、不出现什么反复。劳教所和各地区街道、居委会都签有协议,转化不满三个月的不算合格,不合格的要么出所后直接送到各地的洗脑班,要么寻衅组织假材料延长劳教期。所以那个时候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讲,到期前的那三个月是一道“坎”。我被非法劳教的到期日是02年6月30日,此时正处于这道坎上。 劳教所为了达到维持所谓的“转化指标”的目的,为了达到不叫一个未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走出劳教所的邪恶目的,各地的劳教所都采取了一系列极端卑鄙、恶毒的迫害手段。 在一个学员快到期前仍坚持自己的正确信仰、拒绝洗脑转化的情况下,数名恶警将此学员强行关押到团河西楼——01年10月底以前五大队所在楼,恶警们称为“攻坚楼”的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关紧门窗(门窗上糊有几层报纸,外面看不见),把学员扒光衣服、全身捆绑在床上或地上,嘴里塞上破布再勒一道绳子(防止喊叫或咬舌自尽),有时还要蒙上眼(防止看到行凶的恶警是谁),然后用数根十几万伏的电棍同时电击学员全身的敏感、脆弱部位,电用完后续满再电,一连数小时、数天,直到该学员头脑欲裂、无法承受这种持续剧烈的痛苦、被迫所谓“转化”为止。大家知道,一根3万伏的电棍,捅到一头耕牛身上,耕牛都得马上应声而倒;那数根甚至十几根十几万伏的电棍同时电击人体,大家想一想,那种浑身肌肉剧烈痉挛,皮肉烧焦,呼吸急促但又喘不上气,万箭穿身、万蛇噬脑般的痛苦,会是一种怎样的滋味?而这一切消息又被恶警用尽各种手段严密封锁、极难为外界所知。 某队转化率高,则该队的奖金就高;转化率没达到指标数,则扣该队奖金,这是对全队而言。对警察个人而言,每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则奖励该警¥1000元;如有一名已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承认被强迫转化的事实,声明转化材料作废,则扣该责任干警¥1500元。为了金钱,恶警们死心塌地给江泽民卖命、迫害法轮功学员。金钱正是江泽民及其610办公室操控警察的阴毒手段之一。 “攻坚楼”就是团河劳教所的西楼。01年10月,团河大兴土木新建了劳教人员住宿楼,原五大队所在的西楼成了除集训队外专门迫害坚定修炼大法弟子的最主要的阵地。 这里和恐怖的集训队还不完全相同,表面看不出暴力,但里面处处透着阴阴的邪气。这个楼从不允许外人进入和采访。屋子的门玻璃都用报纸糊住,屋外的人看不到里头,窗户紧闭;屋里空荡荡的,没有床,只有一块木板搁在地上,墙上贴着极尽能事辱骂和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标语与大字报;即使是寒冷的冬日也很少有暖气,只有一床薄薄的棉被。每个屋子里安排一名未转化的坚定修炼的大法弟子,由4、5个一心一意听从干警指挥的劳教人员天天围着看着。 江氏流氓恶警们迫害大法弟子时有一个借口:你不是要一心向善嘛;在人和人之间发生矛盾时你们不是要首先找修炼人自身哪有没做好的地方嘛;别人欺负你们时你们不是要忍,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嘛,恶警们就利用这一点极尽找茬寻衅之能事,就故意的打你、骂你、故意的侮辱你、欺凌你,看你忍不忍。你只要稍微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对他们这种地痞、无赖、流氓加土匪式的混帐逻辑和卑鄙无耻的行径的不满表情,那么他们马上就会象吃了兴奋剂一样摩拳擦掌、声嘶力竭的大放厥词甚而暴打出手,让你尝尝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还美其名曰:那是帮我们坚修者“忍”,帮我们提高。 比如中午从不让睡觉,一直搞到凌晨2、3点才让坐那打个盹,有时24小时都不允许合眼,名曰“熬鹰”,稍一合眼即遭看守者各种招式的狠打;一天从早到晚除吃饭、解手外,双手平放在膝盖上服服贴贴坐在那不许动一点,稍微有点动,立刻就骂你“不服从管教”,口骂手打脚踹;故意不给吃饱饭,一天只能一次大小便;故意念诬蔑文章辱骂大法师父和大法,稍不同意即被诬蔑为“破坏改造秩序”,千方百计寻茬害你。唆使向恶警们妥协的人侮辱挑逗大法弟子,因为他们多多少少知道大法弟子们心里在想啥、在怎么想。一个人的生存空间被挤压到小得不能再小。 当大法弟子依据法律规定质问恶警凭什么要这样非法侵犯人权时,恶警们就连讥笑带辱骂:你们不是要真、善、忍吗?你怎么不忍了呢?!然后是对此人的更为严酷的迫害。总之他们一心就是要你与真、善、忍决裂,一心就是要你放弃无比高贵的信仰,警察们可以为此而肆意无忌的使用任何流氓暴力手段。这栋楼里的邪恶真是难以尽诉!! 大法弟子们要求自己道德的提高、心灵的升华、身体的净化,却反而成为江泽民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和大法弟子们进行残酷迫害的借口。哪一个国家有这样的法律?哪一个民族有这样的道德观念?江泽民流氓政治集团究竟要把中国带往何方?! 我被安排到攻坚楼一层的第一个房间,由五大队三个已被逼洗脑的人,一名叫于守利,一名叫古兆江,一名叫陈恒锦,一块给我做所谓的帮教工作。负责转化我的恶警头目是时任教育科副科长的姜海泉。此“人”是个地地道道的流氓人渣,公费嫖娼、吃喝赌博,道德极其败坏,包括赵明、魏如潭、吴引倡等在内姜亲手迫害过多名大法弟子,是一个双手沾满大法徒鲜血的江氏忠实恶棍。其它几个恶警如刘心诚、刘国玺,这几个人都是被北京劳教局评为转化法轮功“一等功臣”的主要打手,02年初内部发行的北京劳教报评定的转化法轮功先进积极分子他们也榜上有名,全都是这方面的惯犯。 2002年的3月18日上午,邪恶的毒刑开始实施——四、五名恶警将我强行抬到二层楼上原五大队的所谓“心理咨询室”。门窗已全被报纸糊严。恶警们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扒下我的衣服鞋袜,把我的脖子用粗绳子绑在床板上,连胸带腰、两臂、两腿和脚用七、八根粗布条死死的固定住;为防我大喊,同时也怕我咬舌自尽,又拿布团塞堵住我的嘴,然后用布条勒在上下牙缝中。同时在一旁搁好笔纸,告诉我:“只要你答应在纸上写一句'法轮功是×教',眨眨眼,我们立即停手!”然后不等话音落地就疯狂开电。 恶警姜海泉手持电棍狂电我上身和头部;二大队恶警刘心诚狂电我下身和大腿部位;三大队恶警刘国玺手持两根电棍专电我脚心,都是十几万伏的特制电棍。五大队恶警田雨呆在门口放风。我躺在那一动也动不了,恶警们面目狰狞,他们施展酷刑的样子和屠夫没有任何区别。我满耳朵只剩下电棍的噼里啪啦的刺耳声音,有时候夹杂着恶警的一两声狂笑;蓝森森的电火花在屋子的空气中瞬间窜出;皮肉被烧焦的恶臭令我阵阵恶心欲呕。 这一切刺激得恶警更加歇斯底里地狂电,那巨大的痛苦就如同千万把刀子在同时割着我的肌肉特别是心脏;又好象千万根小火钳在同时细细烙着我全身的每一根神经。我真的无法表达我那时的痛苦,我想地狱里也不过如此。我大汗淋漓,全身挣扎不了,喊又喊不出来,身体因剧烈抽搐而变得硬挺。就这样我被摧残了一上午。 * 劳教所对学员家属的流氓伪善 * 如果一名被劳教人员,特别是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后,身上往往会留有伤痕。为怕学员家属发觉而质问怎么回事,劳教所会停止学员的接见,并给其家人编造各种借口,诸如此人因违反了××规章、××纪律等而停止家属接见的权利。当时那个月我的家人来要求接见我时,管理科干警张福朝、任宝林对我家人说:“你家××现在信法轮功有点精神病了,有打骂人现象,违反了所规所纪,现在集训队停止接见两个月。我们也非常同情你们家属,但我们也没有办法,谁让上边有这规定呢?”结果那个月我的家人没见上我。我们这些老实善良的家属哪里能懂、哪里能想象得到这里的邪恶流氓本质和这些邪恶的伎俩?哪里能看破这帮邪恶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系统的职业伪善?这是整个国家的政权被完全利用形成的啊!这真是国家的耻辱。 * 女所 * 女所从某些方面来讲确实比团河更加邪恶。这个新建成的女所是2002年3月建好后立刻投入使用的,据说为建造这个大院花费了近两亿元人民币,所以这里的外表看上去更加冠冕堂皇,环境更加优雅,硬件设施比团河、比这以前法轮功女学员曾呆过的新安女子劳教所更加漂亮,也就更迷惑人。在大量金钱被投入使用后,邪恶针对女大法弟子们的迫害也更加隐蔽、更加狡猾。 举个例子,女所监舍的窗户不象团河劳教所的窗户那样外面多一层铁窗栏,没有,就只有一层窗玻璃。女所凭借这些对外界美其名曰进行更多的“人性化”管理。其实大家根本不知道,连被非法关押于此的女学员们也不一定清楚,女所这些窗玻璃全部都是防弹玻璃,这种玻璃据透露每平米就近千元人民币,由此可见盖这个劳教所的投资之一斑,而这只不过就是个小小劳教所。2002年底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少教队一名叫崔宏宇的少年想逃跑,狠命撞窗户,结果把窗框和玻璃撞得一起从三楼跌到地面,玻璃却一点没碎。 作为一个商人,我就想:江氏邪恶政治流氓集团,不惜花费四分之一国民收入的巨额资金来迫害法轮功,花的不是百姓的血汗钱就是外国机构或商人们的投资。百姓知道了这些真象,外国投资者知道了这些真象(这样的投资最终能收回来吗?),他们将作何感想? 在北京市女子劳教所期间,我利用偶然的一个机会接触到了一个叫周印红的女大法弟子,她因坚定修炼也被非法延长劳教期,她告诉了我很多惊人的内幕。 在她之前有一名叫卢宽的女大法弟子也被非法延长劳教期十个月。周印红、卢宽等原在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在所长朱晓丽、管理科长史恶警的直接领导下,二大队大队长程翠娥和其它恶警把周印红和卢宽等近十名女大法弟子分别关在单独的小屋内,或捆或绑,或用铐子吊,然后唆使多名吸毒及卖淫女劳教人员对她们进行毒打、拽着头发把头使劲往墙上撞或强力电击…… 更残忍下流的是,把卢宽等人绑起来扒光衣服,吸毒卖淫人员拿着牙刷插在她们的阴户里来回使劲刷,用手指甲用力掐、撕扯阴户……此事后因其中一名女大法弟子被打成伤残而暂时停止。 劳教局和劳教所因怕外界调查而把二大队拆散,从此女子劳教所没有了二大队,队里所有坚定的学员也都被分到了其它队。这件事的事实真象已被警方作为高度机密严密封锁。后来周印红分到了一大队,卢宽被送到了集训队,仍在遭受着非人迫害。但是女所的所有恶警们事后未受到任何处罚。 从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机构610办公室到北京市司法局、劳教局和劳教所,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有一整套的系统的洗脑转化安排。在没到团河(男子)劳教所与新安(女子)劳教所即现北京女子劳教所之前,在没有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系统洗脑迫害与精神和思想摧残之前,学员根本就不可能写出认罪认错书(就算想写也不让你写,没经过学习他们邪恶的“理论”之前你也写不出来你哪错了。因为在法轮大法学员中不可否认的也有一些不争气的人,面对邪恶的迫害不想承受身体的迫害与思想中的压力,就主动的要求写保证,表示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然后想讨一些表面上的所谓的好日子过。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不用再在外面练队列、罚站、强迫背奖惩规定了,也免于拳打脚踢了和电棍电击了,就可以自由一点了。 但是这个可怜的学员以为把警察骗了,在调遣处邪恶的警察可是心知肚明:他们完全清楚这个学员是假转化,但他们不说破,只要你转了他们就对你好,就是利用你给其他人看——不转化与不遵守纪律的就是要用无产阶级专政镇压,必须绝对的服从。只要表示服从和有放弃法轮功的意思就对你好,甚至可以给你点小恩小惠包括有时打饭菜时多给你打点,其实也就仅此而已。 在调遣处一般让学员写出“不炼功、不传功”的保证就可以了。他们定下的战略是调遣处的功能就是让你牢记你是劳教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让你遵守纪律,调遣处没有转化学员任务,(他们认为学员只有服从纪律了,听话了到团河后才好做转化工作)他们的转化的手段是先得保证你在劳教所里不能炼功了,然后列举出他们所谓的法律,说明你违反了哪条哪条,让你要认罪认错,既然认罪认错了,那就要对以前的行为表示悔过呀,那就要写悔过书了,你都悔过了,那不就表明你以前的行为都是错的了吗,错了就应该向“好的”方向表现哪,就应该抛弃错的向“好的”方向转化呀,那你还不写决裂书哇,接下来就该写决裂书了,写了决裂书还不行,但决不急于让你写揭批书,美其名曰是给你几天时间让你考虑考虑到底何去何从也就是转化与否。但是说是给你几天时间让你脑子轻松轻松、考虑考虑,可他们是绝对不可能让你轻松的、脑子闲下来的,因为看到你转化的希望了,只不过表面上对你有笑容了,就不象以前对你那样严厉了,处处找你的茬、只要有一丁点的毛病就陷害你。这时候就每天让你从早到晚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从早到晚的看污蔑与栽赃法轮大法的书籍,几天以后把你满脑子灌输的都是邪恶的肮脏思想之后引导你写出和瞎编一些所谓深刻的揭露批判的材料,说一些诸如如何上当受骗炼法轮功的、经过教育如何认清法轮功“×教”本质的和所谓的危害性质的,这些也就是所谓“揭批书”了。 三、呼吁 现在,江氏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对大法的血腥镇压已经4年多了。法轮大法修炼者不仅并未因镇压者的残暴而倒下,相反,大法已洪传到全世界的50多个国家,他的强大的道德力量超越了一切种族、文化、语言和地区的限制,受到了全世界人民发自内心的喜爱和尊重。而恰恰在大法的发源地——中国大陆,却上演着人类历史上最邪恶、最恶毒、最流氓的一场迫害——对“真、善、忍”这全人类最美好而崇高的道德信仰的迫害。这是任何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士都不可能避而不视的;江氏的凶残和伪善,蒙蔽不了全世界所有的人。 我们都是心怀对真、善、忍的赤诚信仰的中国公民;我们深深地热爱着我们的家园,热爱我们的祖国。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眼看着因为一个流氓小丑的嫉妒,只因为他手里有着权力,靠着专制独裁的暴政,对千千万万信仰法轮大法的善良民众进行灭绝人性的残暴迫害。而且,江氏流氓集团还通过他们手中所控制的权力,利用外交、金钱收买海外媒体和各阶层人士等手段,把对法轮大法的诬蔑和仇恨散布到世界各地,他的谎言宣传和利诱,把全世界人民都欺骗、污染和毒害了。 我们呼吁,对于我,对于所有正在遭受各种严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请国际社会的一切善良正义之士紧急关注,使对大法及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的一切凶手和参与者的罪行全部曝光,彻底使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惩,积极制止这场对“真、善、忍”信仰和人权的迫害。 北京劳教所用以进行信仰迫害和精神折磨的七种常见酷刑
文/赵明(爱尔兰)、陈刚(美国) (明慧网2003年8月12日)人的任何一种姿势,不管多舒服的姿势,如果让你保持时间长了都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在劳教所恶警们用罚站、罚坐、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军蹲、强制跑步、盛夏关在开水房等各种方式体罚法轮功学员。恶警所用的一切体罚手段是要超越人的承受力极限,以摧垮人的意志,所以无所不用其极。受到长时间体罚、剥夺睡眠、打骂恐吓等精神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常呈现出头发变白、体重严重减轻、肢体肿痛、肢体功能受损、精神抑郁、记忆力减弱等症状。更主要的是,酷刑留下的伤痕和疼痛将随着时间渐渐愈合,但思想和精神酷刑留下的烙印常常能伤害人一生。 为了让人屈服、为了对人实行精神控制,为了彻底剥夺人因为有道德和精神信仰才拥有的作为人的信心和尊严,江泽民及其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全国性犯罪组织610办公室采取了数十种软硬洗脑手段。以下是610控制下的在北京的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信仰迫害和精神折磨的七种常见酷刑。如果是大陆其他地方(外地),则更加无法无天。 罚站: 被罚站者通常要一动不动地站很长时间,不得有任何动作。军训过的人都知道,士兵站岗时,要把重心放在前脚掌,因为足跟部的神经压迫时间长了很容易晕倒。爱尔兰法轮功学员赵明曾在新安劳教所里被恶警逼每天站二十来个小时,手、小臂、脚和小腿全都肿了,脚肿得感觉鞋越来越小,足底的神经从脚跟到脚掌都极其痛苦。 罚坐: 曾有一段时间,恶警对我们进行洗脑,用一帮流氓看着我们坐着,听它们歪理邪说的录音,每天除了限定的上厕所、吃饭外,要坐十五、六个小时,不许动,一动旁边警察指使的流氓就大打出手。长期这样坐着的结果是臀部和腰都剧痛。 在团河劳教所五大队,法轮功学员刘永平也曾受到这种体罚,而且他还被警察派来的劳教犯用塑料凳毒打,最后凳子都打碎了。 罚“飞”: 被罚者双腿直立,弯腰低头头向下,双手向身后伸出,直至手臂直立,指尖向上。此姿势时间稍长,即感到头晕目眩,腿软腰酸手臂痛。同时,呼吸急促,汗如雨下。 长时间铐在床上躺卧: 躺着看似省力,可是恶警把有的学员手脚绑或铐在床上,整月不让你起来,最后就是生褥疮,任何一块沾床的皮肤都痛苦无比。胳膊保持张开的姿势被铐在床上时间长了也是痛苦不堪。 罚蹲: 有双腿蹲和军蹲两种。双腿蹲:有时还要求双手抱头,将两肘收于两大腿内侧。蹲时腿脚酸麻、腰部疼痛,随时间的增加而愈发痛苦。军蹲:最邪的一种体罚还是军蹲,劳教所恶警经常用这种姿势长时间体罚法轮功学员。这是军队士兵队列训练里面的一种暂时性姿势,就是两脚前后间隔半步蹲下,后脚只前脚掌沾地,又承担主要重量,一般人只要蹲几分钟脚就很疼了,时间一长后脚和小腿极其痛苦,直至完全失去知觉。 赵明在新安劳教所期间,有一阵恶警找一些少年劳教犯按着他军蹲,一只脚失去知觉了再交换前后脚接着蹲,一天十来个小时,最后两脚的脚掌都剧痛无比,象脚的骨头直接站在地上。 罚跑: 团河劳教所恶警还逼法轮功学员跑步,跑不动,用人推着跑,有的推着也跑不动了,甚至用人拖着两脚跑,拖得衣服在地上磨烂了。 电击: 一般的电棍几万伏。连续放电时,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象火烧一样,又象被蛇咬。每放电一下,就象被蛇咬一口一样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红、破损、被烧焦、流脓等。更高功率和电压的电棍更加凶猛,电在头上就如同用锤子砸头一样。按照安全使用电棍的规定,是不允许使用电棍电击人头部、胸部、脸部、器官和下身等处的,而劳教所里的恶警专门电人的头部、胸部和下身等。为避免被电击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绑起来,或者铐起来。普通人被一根电棍电一两下就会放弃反抗,而恶警对待法轮功学员时,就是以折磨为目的,经常使用10根或更多电棍同时施暴,甚至专门电击头、胸和其它敏感部位,而且电击的时间非常长。 灌食: 医学上对于需灌食的人采用“鼻饲”的方式,即从鼻孔伸入一条管子,通过咽喉部位的食道进入胃部。可是劳教所的恶警为达到迫害的目的,即使在鼻饲灌食时也要对绝食者进行折磨。比如管子上不涂润滑油或润滑粉,并在从鼻腔进入食道的过程中,故意反复抽送皮管,使绝食者的鼻腔极其疼痛,同时恶心、呕吐、剧烈咳嗽。每次灌食结束后管子上面沾满血迹。可是劳教所恶警还经常采用非法的直接灌食的方式,即把绝食者捆绑起来,让几个其他的劳教人员使用暴力撬开绝食者的嘴,并授意其故意用铁勺等硬物损伤绝食者的嘴部和牙齿等。这种野蛮的灌食方式,很容易将水、食物等强行灌入气管,造成肺部损伤,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许多法轮功学员就是这样被活活灌死的。其中2000年2月11日山东29岁的工厂工程师刘绪国(男)因山东省济宁某劳教所警察对他强迫插管时所造成的肺部损伤而死亡。2000年5月17日44岁的北京法轮功学员梅玉兰(女)在北京市朝阳看守所经一名在押犯人粗暴灌食浓盐水和豆奶后,经历五天难忍的头痛、吐血等折磨,于23日去世。这是经海外媒体最早披露出的两例灌食致死案例。陈刚本人也曾被北京的劳教所以灌食为名进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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