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20日】法轮大法弟子贺秀玲坚信大法,信仰法轮功,以真善忍修炼做好人。于2004年3月11日被烟台芝罘区610、芝罘区看守所、烟台毓璜顶医院迫害致死。 3月10日晚上,我到达烟台毓璜顶医院,打听到说贺秀玲在地下室大病房,我随即到地下室大病房找,病房的病号指给我看,说3月4日贺秀玲就在那个角落里打过针。我在晚7时多,在脑神经内科找到,贺秀玲无人护理被铐在床上,不能讲话,呈痴呆状。半个多小时后,我被看守所的人赶了出来。3月11日早晨,贺秀玲含冤离开人世。 过后看守所头目张福田讲,3月4日贺秀玲头晕,到医院检查后,医院讲是脑栓,看守所拉回所里治疗。在这之前,贺秀玲绝食抗议对自己的非法迫害。那么她在里面经受了怎样的迫害?绝食时在看守所里灌的是什么食物?从医院回看守所又注射的什么药物?3月5日,贺秀玲再次被送进医院。 3月13日晚7点左右,看守所头目张福田、610头目李文光想偷运贺秀玲的遗体火化,殡仪馆的车都叫到了医院。后来被我们发现,与他们理论,告诉他们谁火化谁的责任,终于遗体留了下来。为防尸腐,我与看守所签订了条约送到了殡仪馆冷冻,没有家属同意不得火化。后来我要求烟台市公检法鉴定,鉴定结果他们也不给,只是告诉了几句话,都是在为610及看守所推卸责任。解剖鉴定时,发现贺秀玲的肠子上布满小红点,子宫内有一块紫色物状。 我向地方一直到最高检察院不断上诉。烟台公安局610多次派人当说客,要用钱结束此案。甚至要找邻居劝说我,开口十万元,不行可再加,条件是不再上诉,结果遭到了邻居的拒绝。难道害死一条人命使几个钱就能解决问题?没有法律了吗?我提出申请对芝罘区610头目李文光、刘国尧、看守所头目张福田移交检察机关,至今也没实行。中国最高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案件的消息公布二个多月,对法轮功的案件现一件也没落实。7月8日,山东省公检法来烟台,下午3点重新对贺秀玲迫害致死一案鉴定,至今我也没得到鉴定结果。更荒唐可笑的是,现场10多人,山东省公检法、烟台市公检法、市公安局、610、在洗脑班刑讯逼供者刘国尧都在现场,我要求对贺秀玲遗体拍照,结果现场所有人都反对,不允许。 贺秀玲以前曾被文登公安在天安门广场两次拘禁,并带回文登拘留,参与的恶警包括文登公安李英林;一次被北京天安门分局拘禁到北京密云拘留1个星期,后又被转送至辽宁锦州看守所;在无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在烟台被非法拘留一次。2003年8月底,贺秀玲、周树春、隋淑梅等大法弟子被文登公安非法逮捕,并被绑架至烟台芝罘区洗脑班,在洗脑班,贺秀玲遭受了残酷迫害,曾被刘国尧反背双手铐在床栏杆上长达5天之久,蹲不能蹲,站不能站,而且还不让上厕所。贺秀玲在高压下被强迫转化,后被非法关进了芝罘区看守所。在看守所,贺秀玲声明转化作废。2003年9月27日,烟台芝罘区检察院陷害贺秀玲等人,批准烟台市公安局610执行逮捕。2004年2月,贺秀玲被带到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烟台电视台向全市进行了广播。其实贺秀玲等人一直在运用法律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烟台芝罘区检察院及法院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最终造成贺秀玲被迫害致死。 恶警迫害致死一条人命,4个多月得不到一个公正的结果。人权在哪?在此,本人申请国际组织来烟鉴定,还被迫害致死的贺秀玲一个公道,把迫害真象彻底揭露出来,公布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