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7日】在向世人讲真象的过程中,我的周围有些同修表现出不同的状态,分为两种: 一、A同修卖东西时顾客多付了钱,同修把钱还给她,并告诉她自己是大法弟子,按照师父教的“真善忍”去做……此人惊讶的说:“炼法轮功的人这么好,比我们党员觉悟都高呀。”同修自然的讲起了真象。 同修B是位教师,捡到六十几元钱,找不到失主,本想把这钱用在做真象资料上,但和同修切磋后,认为还是应该拿到学校给学生们做点事,一是让学校老师知道大法弟子品德高尚;二是教育孩子们从小讲道德;三是通过学生让家长了解大法的美好。 二、C同修早上上班在路上发现两麻袋水稻,二百七八十斤,价值近三百元,因上班着急就告诉邻近的一户人家说:“我是大法弟子,不要这不义之财。”过后跟其他同修谈及此事时,C同修嘱咐其他同修莫把此事声张出去,怕让他妻子知道骂他,同修指出他正念不强,人情和怕心竟然比证实大法更重要。结果第二天有人将此事告诉其妻,其妻说:“他是大法弟子,就是不应该要这东西,做的对!”旁边的小舅子(常人)也说:“这事办的不漂亮,应该把这两袋水稻送民政部门让当干部的也知道知道你们修大法的就是好,这多洪扬大法。” D同修骑车在路上被亲戚拦住,让同修用车载他去政府。原来亲戚开车把政府的一位干部碰了,此干部非要1500元的赔偿。到了政府,同修在外等着,一会亲戚找来说情的人气哼哼从屋里出来(此人也是干部,和被车碰的人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同修问事办的如何,此干部说给500元嫌少,一点面子都不给。同修又说:“这干部素质这么差,怎么也讹人哪?”此干部接口说到:“共产党的干部哪有好的,贪污腐败不都是共产党的干部吗?”同修回来后和我说这件事时后悔当时忘了讲真象。我说:“把大法弟子拾金不昧和政府干部讹人这种反差讲一讲,更能衬托出大法弟子的高尚,把大法弟子的美好展现给世人。” 随着正法的推進,相信在以后讲清真象的道路上,师父会给我们安排越来越多的机会与方便,向世人展示大法的美好,使世人直接感受到大法弟子纯善,高尚和无私,从大法弟子的身上就能让世人明白谁是正的,谁是邪的,谁是好的,谁是坏的。机会师父会给我们安排的,大法弟子能不能把握好,真正起到充分救度众生的作用,那才是关键,不是嘴上说行,我们就等着机会来,而是需要有扎实的心性才能做好。 举出四个例子给大伙做个借鉴,愿我们每个同修都能认真严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平时多学法,学好法,修好自己,修正自己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只有执著心修的越来越少,我们的慈悲心才能越来越多,才能更好的把握机会,更好的讲清真象,救度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