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6日】我是河南省开封大法弟子李晓翠(女),自九九年七月江××迫害大法后,三次進京上访证实大法,三次被非法抓捕。 2000年5月12日,我被非法关押在开封市看守所。2000年5月28日又被转到开封市通许县看守所。6月14日上午,看守所女恶警李秀梅和另一男恶警对我進行酷刑迫害。上脚镣,加“别镣”,还上背铐。在上脚镣的过程中,他们用两个近一尺长的板手别镣,我的左腿胫骨被别碎一块,两小腿多处是伤口,黑紫、肿胀、流血。背铐上了十三个小时,脚镣上了五天。到2000年12月,我的两脚开始疼痛,如针扎一般,两脚发木,后来发展到两腿。三年多来症状越来越重,使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有一次,通许县看守所指导员李清节带了十个人强按住我往鼻孔里插胃管。当时由于胶管堵塞了气管,差点没窒息死亡。 2000年6月16日,我又被押到开封市610办的所谓的“学习班”(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由于我们坚持‘真、善、忍’的信仰,不配合他们的洗脑迫害。中午,我又被送到开封市看守所。晚上,看守所女恶警常××就给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上脚镣。以后,又多次上“海底捞月”式镣铐,即把手铐的链穿过脚镣的链,让人直不起腰,非常痛苦。并故意对我们侮辱打骂。有一次五天五夜不让我们睡觉,稍一合眼就往眼上抹清凉油。由于我坚修大法,不‘转化’,最后他们又判我三年劳教。 2001年8月31日,我被送到郑州十八里河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同样受到百般侮辱折磨。多次被打骂、强行灌食、上铐、上绳。(在此劳教的大法弟子95%被上过绳)强制苦役劳动。腊月天把窗户打开让我们罚站。我脚腿麻木肿胀,还被强制罚站了三夜。还有几次被罚站到夜里三点。因为我不配合他们的迫害,不放弃修炼大法,被加期八个月。这都是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贾美丽、副大队胡兆霞等一伙恶警干的。我于2004年1月11日总算活着走出劳教所。 在这四年多的被残酷迫害下,现在我两腿、脚酸疼麻、肿、胀。我虽然没被迫害死,却落下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我的丈夫也因我被抓,担惊受怕于三年前去世。几年中,家里只剩一个孤苦伶仃的女儿在痛苦中煎熬。 思前想后,全都是江××邪恶一伙把我们好端端的一家迫害的家破人亡。我们按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得到身心健康,于国、于社会、于家庭都有利,犯了啥罪?竟如此残酷迫害我们这些善良百姓?谁正谁邪?谁善谁恶?不是明摆着吗?说法轮功参与政治是扣帽子找借口,蒙骗老百姓的。在此,衷心劝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别再受江××一伙的谎言欺骗了!这种恶行不会长久的。为自己的未来多想想吧。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河南省通许县邮政编码:475400 河南省开封市看守所邮政编码:475000 河南省女子劳教所邮政编码:450061 管理科电话 6802225 办公室电话6802236 三大队生活区电话6802187 生产区电话68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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