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代表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发言 2004年8月6日,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代表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促進与保护人权分委员会第56届会议全体会议上,就第六项议事日程: 特殊的人权问题所做的发言中, 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法轮功学员的海外诉讼案, 并对法轮功学员的行动表示支持。 发言摘要如下 :在2001年,我们就这项议程(特殊的人权问题)所做的发言中,提出了事关数百万法轮功学员的中国国家恐怖主义问题。从那以来,美国的法庭已经对一些到美国访问的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人权的中国官员進行了(司法)裁决。我们组织也参与了其中一些成功的法律行动。现在我们告诉大家,2004年8月3日,坦桑尼亚法庭对一位中国国务委员做出了初步裁决。这表明坦桑尼亚法庭同样倾向于允许本国的法律行动。我们也注意到2004年6月28日发生在南非的枪击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这次事件的受害者是一个澳大利亚人,他到达南非,准备对访问南非的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暴政负有责任的中国官员提出刑事起诉。我们对南非政府正在调查这一事件感到满意。然而,我们必须指出,中国当局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的跟踪已持续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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