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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法的标准对待家庭矛盾也是正法修炼的一部分(2)
文/紫云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外面对常人洪法、讲真象时,我们很容易发现常人在认识大法时所带的变异观念。但却经常忽略了在我们自己认识与对待家庭矛盾时,往往不知不觉地也会陷在常人那变异的标准中,这也是矛盾难以解开的一个主要原因。

有一位同修,一直与公公、公婆住在一起,先生不修炼,因工作原因先生经常出差。公公性格倔强,说一不二,这位同修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经常感到不舒服。开始时,还能抑制住,慢慢地,这种不舒服越来越强,而且学法也静不下心来。她曾几次建议先生给公公、公婆申请老人公寓,让他们搬出去,但因公公不愿意,再加上先生是个孝子,所以没成。她一想到在自己的家里,自己说了不算,这心里怎么也无法平衡。终于有一天,因一点小事与公公大干了一场。先生回来后听说此事,不但不象她所想的那样安慰她,反而指责了她一通,认为她没有做好,对公公不尊重。

当时,这位同修心里真是委屈极了,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没用的丈夫。于是,与公公、丈夫的“冷战”开始了。有许多同修都提醒她要记住自己是大法弟子,但她觉得自己除了不该与公公争吵之外,别的没做错什么。公公、公婆以前还会看一些大法的资料,但自从那以后,公公、公婆不但不看了,而且别人一提到大法就摇头,私下里总是对别人叹息命不好,得了象她这样的一个儿媳妇。

有一天,她在大街上发洪法真象传单,遇到了刚刚搬走不久的邻居带着父母在逛街,大家以前虽是邻居,也都是中国人,但因为太忙了,她从未向邻居讲过真象,这次碰上了,正好是机会。于是,她把传单递给他们,但不知为什么他们都不接,而且表情很奇怪。她又向他们讲真象,他们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听你公公说过”就匆匆走了。这时这位同修才明白,邻居一定知道了她与公公、公婆的矛盾,而且公公、公婆一定私下里向他们抱怨过自己,所以今天人家才不肯听她讲真象的。碰到这样的事情,这位同修并没有警醒该想想自己了,矛盾发展到这一步已经不是一个小问题了。但她首先想到自己一直维护很好的面子受伤了,心里对公公、公婆的意见更大了。

因心里不顺,每次先生一出差回来,她就跟先生数落公公的事,有一回先生实在烦了,生气地说:“就你这水平,还想成佛?”当时,先生的话把她气得够呛,但同时也把她敲醒了,她意识到自己有问题了。于是,她静下心来学法,痛下决心向内找,开始时,一天、两天怎么也找不到,三天、四天找到一点儿,坚持学下去,坚持向内找,终于,七天后,她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

以前,她之所以嫁给先生,就是因为先生重感情,可以信赖。然而,当这些矛盾出现后,先生没有象自己所期望的那样站在自己一边,这对自己简直就是一种不能接受的打击。先生如果真的爱她,就应该去指责公公,而不是指责她。而且她一直认为先生的心里只能装着她,忘了先生除了是自己的先生外,也同时是一个儿子。而且每次当她看到先生对公公、公婆体贴甚至超过了对自己时,心里就感到不平衡,总觉得公公、公婆是在与自己争夺先生。现在,这位同修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感情观其实是变异的。在这种变异的感情观里面,自己太多太多所认为“对”的事情,其实与大法的标准差的太远了。

自从自己修炼大法后,公公、公婆与先生从未有过阻拦,但在她的内心深处,却一直认为公公、公婆是多余的,自己向往着排除一切外人的“两人世界”;自己对公公、公婆的态度虽然表面过得去,但并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他们,也没有真正地把二位老人当成父母一样对待,而是把他们当成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而且他们年纪大了,就应该住進老人公寓,而不应该给自己添麻烦,现在整个社会都是这样的,自己也这样做不为过。种种的“心”被挖出来了,这些“心”对一个常人来说不算什么,因为常人的标准就是那样的;但对一个大法弟子来说,衡量的标准与基点就要高了。

常人的道德标准在一日千里的往下滑着,这位同修终于悟到做为一个大法弟子,那衡量标准是不能和常人一样的,只能是越来越高出常人。要不,人们怎么会觉得大法弟子是好人呢?不就是因为大法弟子的衡量标准是高的,是与常人不一样的吗?当我们告诉常人大法弟子是好人,人家凭什么信你呢?不就是因为大法弟子的所言所行,都是高标准的吗?

这位同修认识到自己在矛盾中并没有真的挖自己的问题,还总觉得是不修炼的公公、公婆的问题,以至这矛盾一直都在发展着,自己的私心也一直都在放大着,影响到了自己讲真象的效果,影响到了常人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看法了都还不警觉。

大法修炼是不分巨细的。挖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心”之后,这位同修感到自己仿佛破了一层壳。她马上向公公、公婆、先生道歉,请他们原谅。并在以后的行动中,这位同修处处都要求自己一定做好。终于,家里又有了和谐,有了笑声。而且公公与先生从她实实在在的变化中看到了大法的威力,现在,不但自己积极地向亲朋好友讲真象,还开始认真地阅读《转法轮》了。

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时,我们都会记得本着善念去对待。同样,在面对家庭中出现的矛盾,也应该跳出“情”的局限,本着善念去对待。当因自己没做好而造成矛盾时,应该积极地去弥补,挽回自己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能让自己所造的负面影响让不修炼的常人对大法产生错误的认识。

大法弟子无论在哪里都首先应该是一个好人,这对大法弟子来讲是最基本的。在任何矛盾中,都应该体现出一个好人来,都应该本着为对方着想的心态向内找,才能解决矛盾。

有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年同修,一直在帮儿子、儿媳带孩子。因儿媳总是处处象防贼一样防着她,终于有一天,因忍受不了儿媳的小心眼与儿媳吵了一架,结果被不修炼的儿子、儿媳从家中赶了出来,借宿在一位同修家中。当时这位老年同修心里非常难过,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一手养大的儿子对自己如此绝情,娶了媳妇忘了娘。后来通过学法与交流,渐渐意识到自己没有守住心性,不该与儿媳争吵。

从传统的道德角度来看,一个人将养育自己的母亲赶出家门也是不对的。社会的变异、人类道德标准的下滑,使人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已经意识不到是错的了。于是,三位同修上门找到她的儿子、儿媳,向他们讲道理,劝善,并希望他们能善待老人,把老人接回家。当时被她的儿子、儿媳一口拒绝,并说“你们不是讲做好人吗?那你们就把她当妈养着吧。”

一年后,这位老年同修的儿媳生第二胎,因儿媳的父母签证未批,再加上又舍不得花钱请人,于是,儿子找上门来,想请她回去照顾生产的妻子。当时这位老年同修心里斗争了许久,一想到儿子、儿媳曾那样对自己,现在用得上这个妈了就来找,到时用不上了还不又得再赶走?于是就不想回去。但又想到自己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也很想让儿子、儿媳对大法与大法弟子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于是二话没说就回去了。她不计前嫌,非常用心地照顾坐月子的儿媳与出世不久的孙子,令儿子与儿媳都非常感动。一天晚上,儿媳拉着她的手,流着泪说:“妈,我对不起你。”儿子开车找到了那位曾上门向他讲道理的同修,真诚地向他道歉,并感谢他收留了自己的母亲一年。这位儿子惭愧地说:“与你们大法弟子相比,我算不上好人,但我愿意交象你们这样的朋友,因为你们是真正的好人。”

以前,这位老年同修帮儿子、儿媳带孩子,做家务,儿子、儿媳从来都不舍得给老人一分钱。但现在,儿子、儿媳不但变得非常尊重老人,还每月给老人一些钱用,还经常问她够不够花。这位老年同修参加大法的活动,儿子、儿媳都不再象以前那样冷眼,而是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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