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3日】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同修一直被大小不同的家庭矛盾所困扰,长期陷在其中出不来,而且有的越演越烈。在这个特殊的正法时期,能否正确对待家庭矛盾,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内部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影响的不仅仅是个人,还会牵扯到大法的形象与声誉。 我们都在做着师父交待的三件事,而且也感到了救度众生的紧迫。师父在芝加哥讲法中说:“只有在今天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才能做得了,才配做,才允许做,那么也就是说肩负的历史责任是很重大的,同时也是在奠定着未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也就是说,只有大法弟子才配证实法。我个人理解,我们得首先符合大法弟子的标准,才能走好证实法的路;我们首先要纯正自己,才能做好救度众生的事。这个“走好”与“做好”,应该是在任何环境中。 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人类就是这样繁衍过来的。人中的一切,都渗透着情。人,也是不能没有情的。做为一个修炼人,看问题、衡量事物的标准就应该高了,应该跳出情的局限。一切情皆源于私。而私又在生命的思想与行为中,表现在各个方面。在个人修炼时期,修掉自己方方面面的执著,这仅仅是一个基础。 如果在个人修炼时期基础打的不牢,那么在正法时期,那些问题必然会表现出来。因为,在这个旧的宇宙中,一切都是被正的对象,从上到下,包括人类社会,一切都发生了变异,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感情观、道德观等方方面面,均在变异之中。用尽旧宇宙中的理去衡量,都无法摆脱变异的因素。而且,对我们大法弟子来说,我们自己也是被归正的对象。 正法進程越到表面,触及到人的各种旧的因素必然会越来越多,触及到的变异因素也必然会越来越多。在正法修炼中,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若没有一个正确、清醒的态度,不能时时用大法去衡量,就会做错事,给自己和大法带来损失。 正法弟子的标准远远高于个人修炼时期的标准,因为正法弟子在正法时期所担负的责任重大,这个责任绝不是常人社会的什么工作上的责任,也绝不是靠做了多少事的数量来体现,绝对是与心性的实修溶在一起的,那么要求也一定是高且严格的。 大法弟子时时处处都应该讲德,讲善,无论是在社会环境中,还是在自己家里,如何能体现出一个大法所造就的大法弟子应有的风范,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就好比一块金,放在土里是金,放在水里仍是金,而不会变成别的什么。同样,做为一个大法弟子,在社会上,通过你的言行,通过你所做的事情,人们都会判断你是否是一个好人。那么在家里,不修炼的家人也会通过你的言行,通过你所做的事情,来判断你是否真的是象自己在洪法时所说的那样的好人。 做为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在任何环境中都应该证实大法,不可能说在外才是证实大法,而回到家里就不是证实法了。 大法弟子在哪里都应该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在哪里都应该救度众生,包括在自己家里。其实自己的家人更应该救度,因为他(她)们就在你的身边,亲眼目睹你修炼的过程。自己若做的好,家人对大法必然会理解与支持,还会主动对别人去讲真象;若自己做的不好,家人会因你而对大法产生错误的认识,甚至因此而丧失了得救的机缘。能说这其中自己没有罪过吗? 往往在社会上,多少还讲个礼仪,讲点面子,心里再过不去,也不好扯破脸皮,都记得要求自己做好。而在家中,在外的所有包装都卸掉了,顾忌也不会象在外那样多,所以很容易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再加上“情”的影响与未修去的执著,有时所做出的事真的引发了这样或那样的家庭矛盾。 在这些家庭矛盾中,如何能排除“情”的影响,静下心来,想想自己存在哪些不足,这本身也是正法修炼的一部份。有一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就是有些同修知道把家庭矛盾归为旧势力的干扰,甚至把与自己有矛盾的家人当成是旧势力在破坏自己而敌对起来,却不去看自己存在哪些问题,这也是矛盾一直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 家庭矛盾与别的矛盾不同,“情”的因素体现的比较突出。如果学法跟不上,不能时时把自己当成一个大法弟子来要求的话,在“情”的私念影响下,也会做出错误的选择,不但会影响到家人以及亲戚朋友对大法的看法,严重的还会影响到大法的声誉。 做为一个正法时期肩负使命的大法弟子,在任何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只能是“真、善、忍”,而不是挑起矛盾或加剧矛盾。否则,就不是在证实大法,而是在给大法抹黑。师父在《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中说的很明确:“你们修炼人的表现是纯正的,有多少人是看到了你们的表现就觉得你们就是好。如果我们自己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行为,那你们的表现常人就会看到,他不能够象学法一样深入的去了解你,他就看你的表现。可能你的一句话,一个表现,就能使他得不了度,就能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印象。” 有位同修因忙于做大法的事,经常与不修炼的妻子发生矛盾,因没有真正地向内找自己,最后两人闹的以离婚收场。女方的所有家人、亲戚朋友对大法与大法弟子都不同程度地产生了不好的看法,使得这位同修猛然惊醒,才发现自己原来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以至给大法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后来,他通过向内找,终于真正明白了心性不是靠做事做出来的,而是一点一滴靠向内修修出来的。他找到已离婚的妻子,诚心地讲出了自己的不足,并希望能与她复婚。当时女方很吃惊,同意先交往一段时间再说。这位同修处处要求自己做好,时时体现出一个大法弟子应有的风貌,女方发现他真的变了,变的比以前大度而高尚了,于是,同意复婚。 通过这位同修的努力,终于扭转了女方的家人与亲戚朋友对大法的看法,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失,但毕竟走了段弯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