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2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促進与保护人权分委员会第56届会议于2004年7月26日至8月13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举行。8月6日,法轮功学员作为世界公民协会代表就目前中国奴工经济问题,在全体会议上做了发言。
以下是发言全文译文: 全体会议 第六项:关于人权方面的特殊问题 (B)当代新的奴隶制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 我以世界公民协会代表的名义感谢您给我这一发言机会。2004年2月,我们与其他的国际人权组织,国际贸易组织及其成员国以及企业家,收到了一封催人泪下、令人震惊的来信。这封信来自一些逃脱了中国劳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在劳教所里,他们在无休止的酷刑迫害下,被迫从事奴隶般的苦役,这仅仅是因为他们修炼以“真善忍”为准则的气功——法轮功。 1999年7月,由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发动了彻底铲除法轮功的运动,这些法轮功修炼者正是在这一运动中未经审判就被送進了劳教所。他们向我们讲述了那里每天所发生的事情,并告诉我们为什么中国产品那么便宜。 工作的条件已坏到非人道的程度,以至我们称之为奴隶制。 ——每天工作13-20个小时。 ——食物供应不足并经常食用一些变质食品。 ——工作是在拥挤的,吃、喝、拉、撒、睡都在其中并且充满暴力气氛的牢房里進行的。 ——缺乏必要的卫生条件,例如,一个关押500人的劳教所,只有12个洗澡喷头,从而使得寄生虫、疥疮及一些传染病得以扩散。一些产品如中国饭店中使用的标有无菌的筷子,是在极恶劣的卫生条件下制作出来的。 ——生病的人,不管其病情如何,都不和其他人隔绝,而不顾及是否会传染,例如患结核、肝炎、性病的人。 ——酷刑下的受伤者,不管其伤口流血或化脓,不仅得不到治疗,而且还要被迫完成他们的生产指标。一些出口产品,例如羊毛衫沾满了脓、血、细菌,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 ——生产有毒产品时,没有任何防护设备,例如,关押在万家劳教所的法轮功修炼者赵凤云女士因此而去世。 如果指标没有完成,这些被劳教的人员就会被惩罚,施以酷刑或者延期关押。在那里腐败猖獗:富有的囚犯收买管理人员以取得较轻松的工作及较多的食物。 澳大利亚画家章翠英女士因修炼法轮功曾被关押在深圳的一所监狱中达八个月之久。 2004年复活节期间,她向联合国有关部门起诉负有责任的中国官员,她说,每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她要被迫制作一种出口到香港的电灯泡,她经常被看守毒打、被用电棍电、被性虐待,并被与一些刑事犯、精神病患者关在一起。她说数以百万的人在中国受到同样的虐待。 在法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陈颖因同样的原因,在回北京探亲时被逮捕。她遭受到被剥夺睡眠与“洗脑”的折磨。她被注射了一种药物,使她至今左半边身体行动还很困难。在劳教所,她为雀巢公司生产一种玩具兔子。 据劳改基金会调查统计,当今在中国1100所劳教所里,关押着680万人,其中包括普通罪犯、异议人士、记者、基督教徒及人数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这意味着存在一个巨大的无偿劳役者的来源。 一些很畅销的产品,如羊毛衫、服装、毛绒物品、玩具、足球、餐巾与桌布、被单、坐垫、首饰、假发、圣诞树、鞋类、腰带、钱包、手机套、工具、食品等等,这些产品大部分用于出口。 这些劳教所不承担任何生产费用,不发工资,产品免税,这些有利条件致使它们周围的人也都得到经济利益。 [某些地方]公安局每向劳教所送一个犯人时,都将得到1500元(每个月的工资平均为500元左右)。 这一由中国政府直接成立与管理的系统已成为一个真正的经济奴隶制。它不仅直接违反了中国的宪法,也违反了国际劳工法第29及105条。这一体系助长了腐败、酷刑及有组织犯罪(在劳教所570例酷刑至死案中,24%是法轮功修炼者)。根据劳改基金会的调查,中国政府在2001年10月曾公开保证停止出口强迫奴隶制劳动产品。 我们感谢分委员会在建立国际准则方面所做出的工作,并且请求以持续不懈的,最大的努力,建立产品来源检查系统,以便迫使这些劳教所关闭。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感谢大家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