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1日】2004年8月6日我刚从大连回北京,走在西直门附近,忽然感到身后背的包在下沉。转过身来,我看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手已经在翻我的包。他看被发现了就抽回手很坦然的往前走。这时我没有像从前一样大声训斥他,而是心想“这不是偶然的,我要告诉他真象!” “小伙子、小伙子!”当我第三次喊他时,他十分不屑一顾的走了回来。他仿佛以为我要骂他,问我“干吗?”我平心静气的说:“小伙子,无论怎样相识都是一种缘份,我知道你刚才在干什么,但是我这里的最珍贵的东西你却没‘拿’到,那现在我就把我包里最重要的东西送给你吧。”说着我把真象光盘拿了出来。 “什么呀?”他很好奇。 我心想,既然这样相识,就直截了当开门见山吧,“找了好久也没有‘拿’走你要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是我的东西我不丢。”由此我开始告诉他真象:从善恶有报到应该做个好人,从法轮功是什么到天安门自焚伪案……他的一个同伙忍不住也凑了过来,成了听众。 最后他说“真的谢谢你。”小伙子话不多,但我感觉到了与他相关的体系中的众生明白真象后得救的喜悦。 “你一定要好好看看光盘,记住我的话,要谢就谢我师父吧。”并告诉他,“我相信你用心做点正当行业,你一定会成功的,再见!” 我提着包离开时,身后传来他们讲的我听不懂的新疆话,唯有“法轮功”这三个字清晰可辨。我知道,这三个字在他们心中,已经开始改变他们的命运了。 这次经历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起点。以前我为了讲真象而讲真象,往往被别人说的没词了;而这次我真的发自内心的希望他好,所以得到了好的效果。同时我感到,我们不能落下一个有缘人,也真的不能落下每个讲真象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