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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钢退休职工李有桃的修炼故事
写给各位领导的信
【明慧网2004年7月8日】我是一名年过花甲的法轮大法信仰者,昆钢退休职工李有桃。以下是我修炼大法的经历。

一、祸不单行

96年以前,我是一个体弱多病的老病号,整天泡在药罐子里,每年要花国家、单位许多医药费,而且我患的是多种疾病:风湿性心脏病、风湿关节炎、严重性脑神经衰弱症、季节性拉痢疾、发高烧,每年夏季都要复发。还有子宫脱出、肾结石、肝炎、胆囊炎等等,以上病情氧气厂医务室医生陈赛琪、杜国星都很了解。而在此期间,我的父亲、母亲、姐姐和妹妹相继去世,沉痛的心情更使我的病情雪上加霜。

由于长年累月的病魔缠身,造成身体极度虚弱,上夜班时曾多次昏倒在地,后来单位照顾只安排上早、中班。为了工作,为了养家糊口,我仍然拖着半死不活的身体坚持上班。后来上班又多次晕厥摔倒,把门牙也摔掉了。每次事故后领导不但没有批评我,而是叫我安心养伤治病,同时也得到工会、女工、同事们的关心,我既感激又难过,恨自己身体不争气,不能报答他们的关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病越来越重,只有提前退休。

我的心脏病、肝炎越来越严重,尤其让人担心的是肝炎,我家有遗传病史。母亲肝硬化腹水去世。大姐肝癌早逝,丢下五个幼小的孩子。我肝部已肿大,右肋下越来越高,吃不下、睡不好,排出的大便呈猪肝色……很像大姐死前的症状。我四处求医,服中草药无效、求神拜佛不灵,全家恐慌,我的精神支柱都快彻底垮了。

我的家庭也极其特殊不幸,我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后来我当上了工人。大姐因病去世、小妹因车祸夺走了生命,丢下两个孩子: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七个没娘的孩子加上我的孩子共有九个孩子,都需要我来照管。婆婆双眼失明,家中又几次失火,烧得精光,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死去呢?然而,我却已经感到死神在一天天向我逼近。

后来,公婆、侄儿也先后去世,沉重的打击使我的病情急转直下,我仿佛已在鬼门关前挣扎……

二、渡船开行

就在我求医无门、求生不得的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96年8月的一天,一位邻居告诉我:听说法轮功治病效果神奇,你去试试吧,但是对炼功人要求很严格,否则,达不到治病效果……。当时我就暗下决心,只要能治好我的病,什么我都能做到,第二天一早就到体育中心炼功点,还请了本《转法轮》回来,因治病心切,所以回家急忙拜读,三天读完一遍。书中明确指出“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转法轮》中第三页第二行),我明白了我所有的疾病和磨难都是自己以前做了坏事而造成的,从此我不再怨老天对我不公了,要想好病和去难就必须消除业力,从做好人做起,以“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个人理解:“真”就是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修真养性,返本归真,待人真诚,不欺人,不骗人,不说谎。“善”就是与人为善,处处为别人着想,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忍”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碰到冤枉、欺负不怨不报,宽容忍让,他人对自己无理不公时,慈悲善意劝说。我努力地按师尊的要求去做,不知什么时候我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我几乎象变了一个人,从此摆脱了病魔的煎熬、精神的折磨,不用花大量医药费,经济有了改善,丈夫和孩子可以安心工作,不用再为我的病情提心吊胆了。

我的亲身经历,使我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我身边的许多亲人和朋友,要不是他们亲眼所见我的变化,简直就是难以置信我会变成这样:无病一身轻,越活越年轻!我是有幸得了法轮大法,不然,我早已是地狱之鬼了,哪还有今天。我发自内心喊声:法轮大法好!

三、风雨之行

就在我无病一身轻,幸福快乐地安度晚年之际,1999.7.20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开始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就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或说一句“法轮大法好”而被监禁、抄家……。我的单位领导找我谈话,并多次来家中动员我别炼了。我为别人着想,理解他们难处,他们经常到我家来会影响厂里的工作,我过去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没有很好地完成工作,现在师尊治好了我的病,应以厂为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于是我主动每天早上7点之前到厂部,把办公楼打扫干净。这样做了几天,厂领导、科领导实在不忍心,叫我不用报到了。但厂领导并不轻松,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还在继续做我的工作,叫我别炼了。好心的领导、同事、亲朋好友以及家人都劝我说:好汉不吃眼前亏,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有。说声不炼了,省得找麻烦,要信要炼,自己在家里偷偷的炼就行了……。我说不行,修炼是严肃的,一定要表里如一,不能口是心非,那样做不符合“真善忍”的标准,是欺骗政府、欺骗领导、也欺骗自己。我这一生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但师尊教我做好人,就要堂堂正正地凭着一颗良心做人,对名利可以舍去,说真话面对迫害、坐牢时,我要选择自己的良知。

电视上的宣传的和师尊讲的法及我的亲身体验完全不相符。《转法轮》书中首先要求炼功人要做好人、更好的人。大法中明确规定“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我是一名亲身受益者,应该把法轮功教人做好人,道德向上、祛病健身奇效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是公民应尽之责。我便于2000年10月,怀着对国家领导人的尊重和信任,踏上进京之旅。到北京后,还没找到信访处,在找旅馆时被大栅栏派出所抓捕,后被云南驻京办以替我找旅馆为名骗到驻京办地下室关押。每顿3-4个鸡蛋大的小馒头,两块又脏又烂的军用被,一点咸菜,200元一天,三天交700元。因为我不愿连累单位和家人,就隐姓埋名,就算死于北京都不能说……。最后他们可能是从网上查到,由昆钢公安分局和单位领导带回,去带我人员的飞机票近1万元,全部由本人承担。带回连夜审讯到4点,第二天送看守所,拘留一个月,交伙食费120元,刑事犯说她不交伙食费,只有炼法轮功的人交。11月28日带回昆钢招待所监视居住八天,由公安、治理办单位派人陪同,叫家人交2600元钱,是所有人员吃住开销。因丈夫退养,工资较低,我的工资已停发,无法支付,后由厂里为我支付,在这里我衷心感谢厂领导和全体职工!因为你们的付出不仅是2600元钱,而是各方面的压力、批评……。我心里明白: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对大法弟子的善心将给你们的未来带来幸福平安、远离灾难。12月7日,我被送到昆明市女子劳教所劳动教养一年。

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早上有四名警察到家中要我到分局核实情况。因我没干坏事,我没跟他们走,我说有什么事当着我丈夫的面说。他们说不行,一定要去,这是他们的工作,叫我不要为难他们。我进了卧室锁上门,我说我没做错什么,哪里都不去。后来他们又叫来一名队长,三名女警。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有杀人放火,没做错什么,哪里都不去。过了一会,他们下了楼,通知单位、保卫科长、人事科长赶到我家,我把情况讲了,他们说要我写个认识,我说没有什么可写的,科长说写吧,我替你交给他们。我写到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上北京没有错,说真话没有错。我进京连话都没说上,就被非法监禁和劳教。后来领导又一次为我了结了此事,我由衷地感激。

2002年10月下旬,要开“十六”大了,可我却被监控起来,并叫丈夫签字画押,不准走亲串戚。公安局、派出所、单位天天打电话问是否在家,我丈夫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都没去。11月4日晚,一派出所警察以约丈夫钓鱼为由到了家中,问我在不在?丈夫告诉他在。他不相信,就冲进卧室,当时我正换衣服,我批评了他的行为。他不好意思,就扯了些其他事。

11月5日下午,我家被警车、警察包围,一名女警以查电为由进家,接着数名警察闯进家中,逼迫我签拘讯。我不愿签,于是进了孩子的卧室锁上门。他们就撞门,把锁也撞坏了还是没打开。后来他们把单位领导喊来,又问丈夫是撬门,还是撬窗?丈夫说:请你们把全部警员、警车撤走,只留领导跟她谈。丈夫叫我出来,我把一封写给公司领导的信交给了领导,信的内容表明:法轮大法教人提高道德修养,使人强身健体,不反对政府,做好人说真话没有错,我会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公民、好母亲、好妻子,请领导放心。到了晚上6点多钟,单位领导请局里人和家人吃饭、我没有吃。他们吃完饭后把我全家人连骗带抓一起弄到局里,接着把家里人带回抄家、录像。抄完毕,又把我带回签字。被抄的书和磁带、影带都是7.20前我用自己的血汗钱买回来的,没有一样是偷的,我何罪之有?抄走了不算,又叫我跟他们回分局。我不去,他们就骗孩子说:不放心一齐去,事情办完就回来。就这样再一次把孩子、单位保卫科领导一起弄去。科长和我们母子受了一夜的罪。第二天,为使拘讯合理化,又骗我签字,后来就被他们把我送去看守所监禁。就这样我好端端的在家中却被非法抓去拘留20天,难道做好人,说真话,修“真善忍”必须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吗?几经株连单位、亲人。

2003年7月22日,我去亲戚家走访。其间我告诉他们要与人为善,心里要有“真善忍”,做事要按“真善忍”标准来衡量。后被恶人举报,说我宣传法轮功,被无量派出所扣押近30个小时。并抄了亲戚的家,就连猪圈都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找到他们要的所谓证据,最后罚了我200元钱,才把我放了。

四、善念善行

师尊要求我们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个好人,并在1999年7月22日(迫害开始之时)的一篇经文:“我的一点声明”中写到:“我们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人当成敌人。”我身体力行地实践着师尊的教导,尽量时刻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个有益于别人的人、有益于社会的人。

2000年10月28日我被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期间,那里的条件十分恶劣:犯人之间互相打、抢、偷、骗等无奇不有。我耐心地对打架、偷、抢的犯人讲,我们来自四面八方,大家都吃苦、遭罪,已经够苦的了,为什么还要互相欺负,加重磨难,在这样特殊艰苦的环境中相遇是缘份,要珍惜、互相帮助,并对她们讲了“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的道理。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感化她们。我把钱送给没钱买纸的人,那里的人用纸量较大,除女人卫生纸外,每天捡辣子鼻涕眼泪时刻都离不开纸,所以有的犯人就以强欺弱,老在的欺新来的。我买来胶布给大家用,胶布也是必不可少的,长期捡辣子把手捡破了,必须用胶布包好才能继续捡。把带去的和女儿送去的衣服送给没换穿的和老的犯人,把女儿和亲人送去的糖果、水果分给全号房人吃,没有刀子,就三人一个,两人一个,开始她们不忍心吃,说法轮功大妈,你老了,留着你自己吃。我就根据不同食物名称叫她们吃,吃了“梨”,早日离此地,吃了“苹果”,会平安无事,吃了“蜜枣”,早日跨出高墙获得自由,就这样大家快乐分享。其她条件好的犯人也拿点给大家吃,整个号房气氛改变了。对哭不吃饭的犯人,我开导她们“既来之,则安之”、“人是铁,饫是钢”不吃怎么行,饿坏了身体,孩子、父母怎么办,对得起他们吗?再说你们确实有错,改正错误会有好的未来。你看我们法轮功没做坏事,都是好人,只信仰“真善忍”,就被抓进来了,我都无怨无恨,你们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她们说早认识你就不会进来了,有几个坐台小姐才十五、六岁,几个色情骗子才十七、八岁,我看了真心疼,就给她们讲做好事有福报,做坏事得恶果的道理,她们很受启发,表示以后出去不做错事了。这样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出所时连毛巾香皂都送给她们了,要不学法轮大法我根本就无法做到如此平静的心态来关心她们。

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标准去做,不嫌贫爱富,无论对老、弱、病、残还是社会底层的人都用善心去对待。2002年夏季的一天我碰到了一个十六岁的哑巴,她指指自己的衣服,又指指我。我知道她要衣服。就拿了条裤子、一件棉衣送她,她不要棉衣,又指指我身上的羊毛西装,我看她喜欢,就当即脱下送给她,又给她点钱,我要不学“法轮大法”,这是绝对做不到的。我女儿结婚时有一个要饭的在门口,有人轰他走,被我和妹子看到,就过去捧喜糖给她,并拿饭菜给她吃。有一年大年初二,天气特别冷,我准备上街,走出不远看见地上躺着一个人,因又冷又饿,快不行了。我于是返回家里,热了一口缸肉食饭菜,找了一件丈夫的厚毛衣送到他身边。他摇摇手意思是说他不行了。我说:趁热吃了,穿上衣服会好的。等我上街回来一看饭吃完了,毛衣也穿走了。我很高兴救了一条生命……。

平时一些细小的事都严格要求自己,比如买水果不尝,买菜不挑剔……。不但对已严,对家人也如此。儿子是工长,我一再叮嘱他不能拿工人一分钱,现在世风日下,你可不能随波逐流。老伴有四十多年的工龄,但还属退养,对此他有些想不通,我开导他说:“命中没有就别强求,我炼法轮功以来,你的气管炎和其它病不也好了,就把它算医药费好了”。他笑了,再不提此事了。

我不论对外人、家人、娘家、婆家,再困难都会善心对待。有一次婆婆家中失火,烧得什么都没了,真是水火无情。我借钱把老人接来,又买布亲手给老人缝衣服。

“真善忍”说来容易,做起来难,不管怎么难,我都按师尊的教导:别人可以对你不好,你不可能对别人不好。比如罗白分局的很多警察抓过我、监视过我、抄过我的家。我不但对他们无怨恨,不记不报,而是同情和心疼他们。他们大多是年轻人,人生的路还很长,他们也有亲人、父母、兄弟、姐妹,不论什么人、什么职业,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他们的亲人象我一样,他们同样会难过。没有这场浩劫,他们也不会这么做,他们也是间接的受害者。我无所谓,但是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做了什么都将自己承受偿还。不管他们对我如何,我想在这样特殊情况下,认识也是缘份,所以我就用大善大忍、真诚心态感化和启发他们的善念和正义。师尊说:“一个人要是完全为了别人好,而没有一丝自己的目的和认识,讲出来的话会使对方落泪的”,我真的为他们好,出劳教所后,他们碰到我,都很难为情。我就主动同他们打招呼、问好!有位领导我还请他来家中坐,他说你还欢迎我吗?我说真的欢迎你,我一直都把你当作朋友,从未当作敌人。他笑了,也向我问好。只有修炼“真善忍”的人才能做到,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

我被送劳教所期间,仍然用与人为善的心态关心每一个接触过的犯人和警察。省委副书记王天喜说我们不论过去、现在、将来都是好人,是兄弟姐妹。蔡朝东说他接触的每一个法轮功人都是真诚善良,为别人着想的一群好人。既然是好人,就应该受到尊重,可这群好人随时都有被抓、被关的可能。就我们公司而言,从2003年11月到2004年6月,就有多人被判刑、劳教、拘留不等,请各级领导多了解和重视一下这群好人。就我而言,我已年过半百,只想有个健康的身体,自己不受罪,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同时也给国家、单位、个人节省大笔的医药费,其他别无所求,这不应该是罪过。儿女不再为我的身体操心,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国家多做贡献,这真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各位领导,以上就是我非常想向您倾诉的一点心里话。而法轮大法的美好不是我这里三言两语能说得完说得清的,他是非常超常的,他给全人类带来的无比美好现在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善良的人们所认同所感知,并且不久的将来会越来越清晰的展现出来……。在此,我衷心地感谢你们曾经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电视剧《渴望》插曲中有一句:“好人岁岁平安”,我想:一定会是这样的!只要大家心里良知善念常在,就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此致
祝礼!

李有桃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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