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31日】东北某市一大法弟子2000年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从北京转到某地监狱,又从某地转到某市监狱,在这几年家属只见过一面,而且是在四名警察的监视下,由两个犯人架出来的。此大法弟子不能行走,不能站立,只能靠着什么坐下。看到骨瘦如柴的丈夫,身上、头上有疤痕,妻子什么都明白了。 此后,妻子又三次要求探视都遭拒绝,家属找到教育科,狱政科,狱长,问为什不让探视,恶徒们说上边有文件,不认罪,不写四书,不转化,就不让见。家属说:“他如何,也不能剥夺我们的探视权。”当要求看文件时,狱警不让看,并说,你们可上北京找司法部找罗干去。家属为了争取探视权,找到了当地的司法部门,市政法部门,市检察院监狱监管部门,市纪检委,向他们反映了监狱非法剥夺家属探视权,虐待迫害在押人员,蹲小号两年之久,要求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监狱触犯法律,剥夺人权,剥夺探视权等问题。 在争取探视的路上,让更多的人明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叫正义、什么叫丑恶。 家属为了营救亲人,争取探视权,他们又踏上了开往省城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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