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30日】我叫冯俊霞,今年40岁,山东冠县城关镇申尹庄村民。1995年得法。下面是我的亲身经历。 由于身上的各种疼痛,我被折磨的家务活不能干,吃了多少钱的药也没治好。自从我开始学法炼功以后,不长的时间我的病就痊愈了。就在大法洪传之时我村的很多人都得了法,大家都感到法轮大法是一部让人身心健康的好功法,对人民是百利而无一害。 可1999年7.20江××一意孤行开始迫害法轮功,为了让国家有关部门能够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为了法轮大法和师父的清白,我行使公民拥有的上访权利,毅然走上了進京上访,证实大法之路。。 2000年10月我到北京上访时,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的便衣劫持,冠县公安局刑警队长王俊朝把我们带到了驻京办事处。在那里已经关押了多位法轮功修炼者。政保科科长陈月芝让我们交出所有的钱,不交就搜身。我们的钱被他们抢劫一空。公安局强行让我们按黑手印,勒索了我家1000元钱后把我放回家。 2002年3月,冠县恶人对大法弟子又一次疯狂的迫害,他们把一批法轮功学员送到了济南劳教所,然后他们就住在那里,对学员進行严刑逼供。接着就把我送到了“610”洗脑班。当时家人接我出去时,被迫交了1000元钱,可连个白条也没给打。 2002年5月,马上就要麦收了,一天早晨,我正在地里干活,派出所恶警找到我说要核实一下情况,这样把我骗到了公安局,恶警王勇、陈勇凶相毕露,问我送给谁真象材料,多少。我说无可奉告。晚上他们又把我送到“610”進行非法关押。在这期间,政法委、公安局判了我三年劳教。家人托关系后又被勒索了2000元,他们才不让我劳教,把我放回了家。 2002年中秋节刚过三天,我去一位同修家串门,公安局在没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又把我非法送進监狱关押。由于恶警害怕,也没告诉我的家人我在哪里,我的丈夫、孩子和我娘家的亲戚找了我整整一夜,找遍了所有的庄稼地和坑里、沟里。也没找到人影,全家人都绝望了,认为人已经完了。到了第二天,丈夫才知道我的消息。二个多月后转到洗脑班,在那里我被他们迫害的身体很不好,他们把我送到了医院,给我丈夫打电话时,我家人不管。没办法,他们只好把我放回了家。 我的受害事实只是江泽民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的冰山一角。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人神共怒,为了维护公理、国法,必须将它绳之以法,把它送上审判台以平民愤。
我叫宋桂芝,女,57岁,冠县东街人,99年7.20以后,乌云满天,邪恶遍地。江泽民集团为了迫害法轮功,动用了警察、军队、外交、电台、电视台、特务等铺天盖地的邪恶扑向大法与大法学员。 99年7月20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回到家里,就被冠县恶警强行关押在城关镇派出所9天。又逼我出1百元现金。99年10月1日,我再次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野蛮的拖上警车押送到拘留所里,后被冠县恶警接到冠县驻京办事处,恶警冯书合强行搜走我的500元现金,并强行抽出女学员的腰带没收后用来捆男学员,还不让我们去厕所。被送回冠县看守所以后,狱卒一天一夜不让我们喝水,不让去厕所。公安局骗走我家一千元现金,看守所要了450元现金。关押了我十天。 2000年3月,我被强行送到城关镇办的洗脑班,那次总共有30、40人,不分男女被关押在一个屋子里,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因为炼功,我夜里3点多被罚跪一个多小时。所长用湿毛巾抽打周春明的面部,打的脸黑紫,并且没收了周春明的钱。 2000年10月,我再次被关押在城关镇6天,被勒索200元。这还不算,他们又让我到冠县派出所总所报到7天。2000年12月,公安局的恶警非法闯進我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抄家,强迫我说出和谁有联系等等,均未达到目地,在那里关押了几个小时后把我放回。 2002年正月23(阴历),恶警非法把我送到冠县洗脑班迫害了三个多月,因我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恶人勒索了我的家人600元钱后,想進一步迫害我,在送济南劳教所的路上,我被查出有高血压,劳教所拒收重又送回了洗脑班。直到3个半月后才把我放回家。 这就是我,一个善良百姓只是为了坚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讲真话的结果,在中国受到的迫害。在此警告现在仍执迷不悟,迫害大法的恶人:立即停止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善恶有报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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