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9日】肖树青,男,55岁,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二大队。因他坚持修炼法轮功,在二大队受到恶警们非人的折磨,经常遭受毒打。 肖树青坚信“真、善、忍”,为抗议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开始绝食。当肖树青绝食6天后,恶警们害怕了,找他劝其放弃绝食。肖树青义正词严的对他们讲:“你们为什么打我,我修炼法轮功有什么错,你们自己订的狱规,哪条可以让你们随便打人!要想让我吃饭可以,你们必须在全队人面前承认错误,对我赔礼道歉”。在正义面前,恶警们不得不在全队人员面前向肖树青赔礼道歉。但事隔一周,恶警却以莫须有的罪名给肖树青加期一年。 两年到了,期满了,肖树青的家人们等待着他回家团圆,但是,就当肖树青刚走出双口劳教所的大门时,门口等待他的却是红桥公安分局的警车,当时不由分说,人就被恶警们抓走。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劳教两年,送回双口劳教所二大队继续非法关押。 一个刚出劳教所的人,就被公安抓走,如何能扰乱社会治安?那些警察、法官你们又是根据什么法律判其有罪?这种黑社会行径无疑是江××迫害法轮功的又一铁证,那些助纣为虐者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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