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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致信吉林监狱要求见到自己的亲人
【明慧网2004年7月25日】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

我是吉林省监狱六监区被关押者的家属。我父亲于2002年7月13日被几名无任何证件、身穿警服的人持枪要挟,非法关押在前郭县拘留所,后又在未通知家属、无律师辩护的情况下秘密進行审判,非法判刑七年送至吉林省监狱。我实在想不出以上程序哪里符合了国家的法律。

家里在几经周折后探知人已被送至吉林,便前去探望。一年前曾见过两次,确定人已被非法判刑。后来又去数次,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不许接见,会见室说法轮功归教育科管,教育科说:会见室让见就见,不让见就不能见。搪塞推托。如此一个机构竟没有一个管事的?还是都是些不敢管事的?如此推三推四,令人费解。

今年7月15日,我们又去探望,又被会见室推到教育科,教育科说是没写什么什么书(总之是些悔过之类的东西),不许见。这我就更不能理解了,一个以“真善忍”为准则行为处世,以“无私无我、先他后我”为目标要求自我的好人,要悔过一些什么?过在何处?让他放弃、决裂什么呢?与好人的标准决裂吗?这也不是监狱的宗旨呀。我听说监狱是让犯了罪的坏人与罪恶决裂变成好人的地方,而不是让一个好人放弃真诚、善良、忍让去做一个坏人。

我又听闻监狱内对好人的迫害简直无所不用其极,动辄打骂,施以酷刑。据说一位叫刘成军的修炼者就冤死于狱中。那么那些所谓的执法者是不是犯下了侮辱他人人格、危害他人生命、虐待被监管人员甚至是杀人的滔天大罪呢?杀人者逍遥法外,一群好人却在酷刑下受着煎熬,对于执法者我们无法信任。

我也希望执法者能够尊重基本人权,不要残害无辜助纣为虐。希望你能妥善处理此事,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假如你说了也不算,那我们将一直向上反映情况,直到见到我父亲、看到我父亲平安归来。我相信中国的法律不是一纸空话,也相信天理昭彰,邪不胜正。

出于对家人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强烈要求会见被监管的家人。

吉林省农安县杨树林乡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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