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4日】我叫周广春,男,生于1955年,在大庆新华电厂工作。1996年4月有幸看到《转法轮》,一连两天就拜读了一遍,虽然悟不透,但就觉得这书好,指导人怎样去做个好人,是我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最好的书,书里讲的是我从未听过的理,句句是天理。自此我走上了一条真正回家的路――修炼之路。三年如一日,学法炼功修心性,我在法中不断有新的体悟。 99年7月,我准备去省城上访,没等走便被当地派出所给绑架了。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次日下午才让单位领导把我领走。 99年9月厂宣传部接到市委宣传部的电话,让带我去开座谈会。实属强制性的。因宣传部长领队,保卫科派人押送,接到通知就上车,一切由不得你。幸好我厂到大庆较远,需1个半小时的时间,给了我思考的余地。当时我人心很重,心里很慌,不知如何应对。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回顾自己修炼以来心性的变化,联想起多少顽石被溶化的事例,众多修炼者从百病缠身的废人变成身体健康的社会有用之才,越想心越稳,越想心越明,这不是给我机会叫我来证实法吗?到了市委,宣传部长说没这回事,可能是通知错了。就在宣传部,我给他们讲起了法轮大法好的实例。一桩桩、一件件,他们频频点头,认为说的在理。 7.20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大法弟子逐渐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许许多多的大法弟子走向了天安门广场正法。2000年3月我与同修联系好准备進京上访。就在我临走的前两天,3月8日派出所来电话叫我去,说分局来人找我谈话,我认为是证实大法的机会,就主动去了。他们是想让我交书,问我有没有书。我说有,还很多,但都是从书店里花钱买来的,我炼功离不开,所以不能交。我讲起了法轮功修炼者身体变化的实例,滔滔不绝,他们也听的津津有味。我暗暗自喜,升起了欢喜心,还有一定的显示心。下午又让我去,等我到那一看分局的人不见了,所长刘殿正不由申辩就让我表态,说炼还是不炼了,炼就抓人,不炼就放你回家。当时单位领导和亲友、同学去了好多人 ,劝我逼我让我说违心话。刘殿正说:你就在这说一句“不炼了”,回家炼翻天我们也不管。那时我真不理解他们。便义正词严的告诉他: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别说抓我一人,就是你拿我孩子也要挟不了我,改变不了我的初衷,只要活着我就炼,只要炼我就说“炼”。当晚把我关進了大同看守所,并报批劳动教养,大庆没批,因国际人权组织進入中国调查,我被关押了38天才得以释放。 2000年10月1日我再次准备進京证实法。9月30日我和同修去五厂同修家交流、取资料,進屋不久就被绑架了。非法拘留15天,回家后被单位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在受处分期间,我每天正常上下班,但不给开工资,仅给150元的生活费。不论星期天还是节假日,都不许我随便外出,有事要请假并派人跟踪。 2001年7月,我女儿高考,有一张表需我单位盖章。政工部主任韩海涛以此来要挟我,叫我写保证书。如果不写他就在孩子的档案中给填上我炼法轮功,让孩子上不了学。孩子能不能上学,不是谁能说了算的,那是她自己命运所定的,所以我明确表示:决不屈从邪恶的要挟,并正告他自己做事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希望为自己的未来负责。结果他还是在档案中填上了。此事传出后,大多数人都骂他做事太绝了,(此人是我的同学,以前一直关系很好)连孩子都不放过。但是这并没影响我女儿上大学。 2002年4月12日,派出所平白无故到我家去绑架我,因我走脱,14日他们撬门入室非法抄我的家,竟然还要抓我。我被迫离家出走,背井离乡投靠远方的朋友,却又遭到河北玉田恶警的绑架。恶警刘殿正、政保科田××轮番殴打我,电棍电击的满身烧焦味,6月10日他们将我送入大庆劳教所。体检时,因我双侧股骨头坏死,行走十分艰难,所长应成礼问大夫,他这样能收吗?姜大夫答:他是法轮功,常规的这样是不要的。只因为我按“真、善、忍”做好人,他们就将我劳教了。看一看!中国就是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的。 2004年我解教回到家,看到厂子给我的开除公职决议书,我拿着中央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找厂长,厂长不闻不问,找书记,书记支支吾吾。我被剥夺了正常工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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