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1日】云南省建水县西庄彭家村(门牌14号)农民彭文秀,女,69岁(丈夫早病故)。老人多年来身患疾病,本村医疗点是有名的老病号。自炼法轮功后,她不仅身心得到健康,而且几年来未开支过医药费。可是在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这位善良,操劳一生的农家妇女也遭厄运:今年6月3日被县公安局,610人员抄家,并带走了全家人(除老人今年5月来昆明住的二女儿家外),包括大儿子、儿媳、15岁的小孙子(他们三人未炼过功),带到县公安局和其他地方审问。大儿子被关押三天,儿媳、孙子被关押两天才放回。紧接着恶警们又于五日晚去老人三女儿杨丽辉家(住石屏县)抄家,把她带到镇派出所审问一天才放回。他们为追查炼功的所谓材料,不放过这个家庭一个成员,6日早赶到昆明,又抄了二女儿杨丽华的家(未搜到任何材料),随即又把她从昆明带回建水县审问、关押。 彭文秀因去年不慎跌伤了腿,今年五月来昆明住二女儿家养伤,生活不能自理,行动需拄拐杖,她才幸免被他们带走。但还被追逼,讯问为什么要炼功,并被强行笔录了所谓的“口供”。杨丽华被带回建水县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恶警不让家里人联系其丈夫。亲属等多次从昆明至建水要求与杨丽华见面,恶警都不许。从6月6日至7月12日杨被关押达36天后,恶警们出于不可告人的目地,采取利诱、欺哄手段,对她和在昆明亲属说什么:只要把炼功的材料除了我们查抄的之外,把未交的再交出来,我们立即放杨丽华回家与亲人团聚。他们特意来到昆明,到她丈夫家,当着杨的丈夫,公公、婆婆等亲属的面还说:我们对她很好,如果她再把转移的“材料”交出来,我们立马放人。她不是没有工作吗,我们可帮她开馆子。或开个铺子经营建水石榴,等等。由于杨被关押了一个多月,亲人时时牵肠挂肚,焦急万分,听到他们来家里说的“关心”话,非常感激,还督促昆明的亲戚把未交的炼功磁带、书籍在12日下午交给了他们,至此,他们哄骗得逞。 7月13日他们违背“办案”程序,在不通知昆明杨丽华的直系亲属参加的情况下,急急忙忙于当天他们从昆明回到建水县后,就宣判杨丽华被劳教二年的决定,第二天(7月14日)送往昆明大板桥园艺农场劳动教养。 我国人大十届二次会于今年3月1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改和补充了若干内容,其中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可是人权被他们任意践踏,同时恶警还违背了云南省高检院关于从今年至明年6月开展检察侵犯公民人身权益“五项违纪案”的决定(见5月19日春城晚报头版)。 我们要求:立即释放杨丽华。恳请有关部门对此事认真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