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7月20日】2001年正月初七,我来到天安门,广场四周已戒严,冷风习习,呼啸的警车在广场打转儿,旅游的人被武警撵走了一拨又一拨。第二天,我自己制作了“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横幅,又来到天安门。小武警过来搭话,诬蔑法轮功,我一听就说:“法轮大法是正法”,迅速抖出横幅。由于太急没抖开,便衣冲上,架起我拖向南门。我一路喊着“法轮大法好”。他们把我推到警车里,如释重负的走了。 警车里,他们谈论前几天广场自焚的事,说我们法轮功干的。我与他们分辩,说老师说:“炼功人不能杀生,也不能自杀,自杀是有罪的!”警察们不容分辩,把我摁到地上,上下痛打了一顿,还用脚踏在了我的腰上,还把头发撕开,用拖布擦我的脸。 伴随着无知的叫骂声,我慈悲心起,希望他们别再助纣为虐。也许他们的良知发现,挥动的手臂忽然停了下来。我被送往北京燕山看守所,时值2001年正月初八。 刚到看守所,我就绝食抗议对我们人权的迫害。管教说着风凉话,说谁也别劝,饿死活该!第五天,整理监规,我不排队坐板,被宋管教拖到了外面,说我跟她作对。我跟她讲理,她不听,让我跟她认错,常人也跟着说情。对我们的关押迫害都是不合法的,我觉得我没错,我被挂在了墙上,头上顶了一个很重的钢盔。刑事犯看着我。为了洪法,我接受了五舀子的凉水,讲我们法轮功怎么怎么好。 到了第17天中午,出去放风,心底仿佛一股甘泉往上涌,身体轻飘飘的,走路一阵风…… 监狱开会,所长表扬了法轮功精神,要我们再接再厉!我知道,是师父慈悲的呵护着我们,现在想起心中无限温暖,“不给自己证到的一切抹黑,让你们修好的那部份放射出纯正的光焰!”我们停止了绝食。 大约4月13日开始提审,房山公安局恶警轮番上阵,又准备新招子,准备了脚镣子。我泰然自若的给警察们背论语、经文,不为人情所动。他们说,“监狱就这些人,你都洪遍了,还跟谁洪去?”我悟到应回家洪法,随后报出姓名地址,提审我的人是董浩,说保证送我回家,可三天后,却被送回老家看守所。后来才知道,不法警察们勒索我家8000元钱,我爸不给,就把我加期不放。 在黑山县看守所,我看到了奄奄一息的同修孙丽君。后来集体炼功,刘大队和李大队用小白龙抽打我们,并给上了背扣,铁丝勒到肉里,上厕所不能自理,两监同修集体绝食才放了背扣。修炼者的意志是超常的,我郑重的告诉他们“生命不息,炼功不止。” 一天夜里,梦见身上长了很多手,如同千手千眼佛,知道手铐该摘了。5月17日,我决定戴手铐炼功(后铐改前铐)大约40分钟,监控已失效。我身四周光芒四射,温暖的热流通透全身。下午,我被匆忙送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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