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9日】2004年4月5日(周一)中午12:30左右,在市长滕喜奎和张士庆(公安局局长,主抓610)指使下,双鸭山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赵景芳、李洪波、杜占一还有两个人(不认识)又行动了,它们突然闯進大法弟子姜淑玲的办公室(5楼),把她拽到一边拿出搜查证,开始搜查办公桌和手提包和柜子,翻得底朝上,把大法书籍和手机等物品全部拿走,并且还抄了她的家。为了凑数,这些恶警把她的废纸也说成是宣传品。同时这些恶警还将双鸭山市师范附小的另一名大法弟子张丽艳绑架并抄家。之后,姜淑玲和张丽艳被绑架到位于新兴大街的双鸭山市公安局6楼(610办公室),恶警用手铐将她们铐在暖气管上,半夜11点左右将她们绑架至看守所。看守所恶警朱亚茹恶狠狠的对她们说:“你们这些大法弟子说我是恶警,还往我手机里打电话,以后凡是法轮功的,我一律不客气。如果你要炼功,我就处理你们。”看守所所长白树文也大喊:“发现炼功,我就让你们坐铁椅子。” 附:大法弟子姜淑玲被迫害经历: 1、2000年10月27日下午,市公安局一科邹双和尖山分局王殿春找到单位书记李秀平,校长贺桂兰,要求她去公安局核实一些情况,书记李秀平将她送進公安局,并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54天。拘留期间造成她右腿淋巴管严重肿大。家属找一科科长姜道红要人,被勒索了1000元。她在随后的3个月之余不能下地正常行走。在这期间恶警王殿春、刘冕等8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撬门私闯民宅,妄图抓走她,未能得逞。 2、2001年4月9日王殿春和另外几人去她家砸门,没给开门,半个小时后撬开防盗门非法搜查,被她儿子制止,片警刘晃经常无故上门骚扰。单位书记李秀平让值班的教师往家里打电话干扰。 3、2002年5月2日凌晨4点多钟,她和家人正在熟睡时突然被一阵砸门声惊醒,十几个人冲進她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她强行抬上警车(造成她脚脖子被门框撞伤),将她强行拘留15天。 4、“十六大”期间的一天下午3点,立新派出所恶警刘冕、赵刚等人在学校书记赵丹、校长贺桂兰的配合下又将她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在这期间她家电话被监控,恶警刘冕每天都来她家骚扰。尖山区书记王玉非法办洗脑班,她被迫流离失所,不能正常上班。 曾迫害大法弟子姜淑玲的相关责任人:
师范附小校长:贺桂兰,手机:13091790788,传呼:126—1933875 书记:赵丹,宅电:0469—4289250 恶警:刘冕、邹双、王殿春、张士庆、赵景芳、李洪波、杜占一 看守所恶警:朱亚茹、白树文 双鸭山市公安局610 电话:4233106 白树文 副所长 13091805888 朱亚茹 女号管教 4460888(宅)8598009(小灵通) 610办公室 0469-4233106 赵景芳: 科长 (宅)0469——4275929 李洪波: 副科长 (宅)0469——4228880 杜占一: 打手 (宅)0469——4248910 刘维国 打手 0469——4277273 纵观大法弟子姜淑玲被绑架的5次经历,我们不难发现双鸭山市恶警的邪恶,姜淑玲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在家休息的时间被无故干扰,正常的生活充满了恐惧,甚至恶警还将家门撬开破门而入,公然践踏法律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发生在警察身上似乎已司空见惯,难道是大法弟子打不还口的善良行为愈加使恶警肆无忌惮了吗?是谁纵容了它, 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只有犯罪分子才能干出来。公正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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