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8日】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决定在全国检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这五类案件是:1、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2、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3、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4、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5、虐待被监管人案件。最高人民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的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这次专项活动从今年5月开始到明年6月结束,历时一年的时间。 与此同时,桦甸市610政保科,伙同市区及乡镇公安局派出所却利用手中职权肆无忌惮的干着属于上述查办案件之内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迫害广大善良的人民群众--法轮功修炼者。这些执法人员公然酒后私闯民宅,不穿警服,不携带工作证、没有传唤证,无任何正当理由的非法到大法弟子家中骚扰、抓人、抄家、非法判劳教。2004年3月份,非法抓捕了金沙乡大法弟子胡淑芹,家中只剩下一个痴傻的儿子无人照管。当地乡政府领导担保要求放人,桦甸610主任杨宝林拒不同意,硬将胡淑芹非法判劳教。 2004年4月,桦甸红石镇公安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白着云、张佃英,并大打出手,刑讯逼供,非法劳教迫害。白着云被打得手红肿了至少半个月。据悉,参与打人的凶手有公安局的毓金基。同月,恶警葛天福、谢德友伙同另一名恶警无缘无故的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谢延春家中,在没有出示任何证明情况下,(没有搜查证、拘留证)非法抄家,并强行将其绑架。不到一星期,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把她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恶警5月13日才后补劳教票子给家属。 6月,桦甸红石镇610、公安人员非法闯入小红石屯大法弟子房志兰家中非法抄家抓人。房志兰现仍被关押在桦甸市看守所。 端午节的头一天,恶警将大法弟子陆玉香非法绑架,不法之徒揪住她的头发,强行把她拖入警车,还把她不满十一岁的女孩子硬拖入车中。孩子的腿被拖得在地上磨出了血。在派出所,警察恐吓诱骗遭女孩严辞拒绝,竟大打出手。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当女孩质问警察打人犯法时,一警察竟不知羞耻的说:“打你还新鲜哪。” 女孩子就这样被执法犯法的警察单独审问了一宿,在冰冷的夜晚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小裙,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现家属强烈要求将参与迫害的杨峰、葛天福、关某立即法办。 短短几月,执法人员严重践踏法律与人权的犯罪行为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甚至对不懂世故的孩童也采用卑鄙下流的手段,给法轮功修炼者、家属以及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 在此呼吁检察机关及其社会各界匡扶正义,不要让罪恶继续延伸,将已严重触犯法律的杨宝林、杨峰、葛天福、毓金基、周舰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立即绳之以法,立即释放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维护法律的尊严,抹掉警察就是代表暴力、流氓在人们心中的形像。 众所周知,发生在中国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长达五年了,大法弟子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始终坚持不懈的按着“真、善、忍”大法要求去做,向全世界人民证实了大法的美好,使江××想三月内铲除法轮功的邪恶计划全部破灭。从江泽民犯罪集团导演的“1400例”到“天安门自焚”不断的被世人揭穿,迫害难以维持。目前大法已洪传六十多个国家,获褒奖1200余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 江××政治流氓集团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遭到世界人民的谴责,历史的审判已经开始。在此奉劝桦甸市仍紧随江××犯罪集团迫害大法的人,不要做江的殉葬品,悬崖勒马,否则会受到法律、道义天理的审判,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为了你和你的家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你停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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