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8日】2004年4月初一,我刚出家门,正好碰到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于是我用亲身遭受迫害的经过向他们面对面讲真象。当我讲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别以为迫害之后就完事了,有我说话的那一天。然后就指着胳膊上被烟头烧后留下的伤疤。指导员吓的忙说,不是我弄的吧?我没打你吧?为使他们能真正得到救度,我又讲了很多…… 通过这次面对面讲真象,对师尊的《快讲》经文有了進一步的认识和理解。现在,从派出所到片警在大街上见到我,都非常尊敬,总是笑脸相迎。 我真正体会到了师尊在《正神》里讲的: 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乱法鬼 善待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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