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26日】李洪福,男,29岁,法轮大法弟子,重庆綦江县赶水镇人,自从97年底开始修炼大法后,家里、邻居都说他象变了一个人一样,他时时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变得善良,乐于助人,谁都夸他是个好人。 2000年7月因为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真象,遭恶警绑架,被大渡口公安分局非法劳教1年。在西山坪劳教所受到各种非人的折磨,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被无理延教9个月。 2001年12月中旬,在恶警刘华担任中队长期间,刘直接唆使6、7个吸毒犯对其進行惨无人道的毒打,将其脸贴地拖到操场上,按倒在地,脱下袜子和鞋,将袜子塞進李的口中,用皮鞋底猛打他的脸、头、和腰部,这几个吸毒犯还用脚踢李的背部、胸部,致使李洪福的脸肿得吓人、多处内脏器官受损,紧接着又是每天24小时的隔离折磨,不准出舍房,每天站军姿。每天都受到邓平、刘仁光、郑伟等吸毒犯的殴打折磨,致使李的脾破裂、胸肋挫伤、呼吸困难、呕吐出黄水,劳教所怕出人命,急忙送北碚区市9人民医院抢救,经拍X光片和B超检查身体多处严重伤残,中队恶警却撒谎说是生病,主治医生一针见血地说这肯定是被人打伤的,在住院期间,李洪福生活已无法自理,天天靠输液维持生命,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慌忙叫其家人将李洪福保外就医。 李洪福被迫害后照片出院时李洪福体重只有80多斤,比原来瘦了30多斤,已不成人形,还是家人搀扶回家的,回家后肚子至今肿胀剧痛,并经常呕吐,身体极度虚弱,生活无法自理,全靠家人照顾,右手肘肿大,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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