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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轮大法学会正告驻韩中使馆立即停止诽谤犯罪
【明慧网2004年6月23日】时至今日驻韩中使馆网站(www.chinaemb.or.kr)尚未全部删去诽谤法轮功之文章,仍在继续毒害善良的世人,对此本学会发表如下声明:

一、法轮功修炼为真善忍修炼,他促使人的道德升华与身体健康,利国利民而百利无害则是众所周知,历史所证的。

修炼法轮功在韩受到法律保护与保障的情况下,数年来驻韩中使馆利用网站诽谤与攻击法轮功,已构成损害法轮功名誉之罪与侵犯人权之罪,此乃实属违反韩国法律的违法行为。

二、本学会为了恢复法轮功名誉,捍卫其合法的修炼权利、维护其修炼环境;为了向世人讲清真象使之对法轮功具有清醒而正确的认识,曾于今年3月30日向汉城地方法院起诉过中使馆大使。最近经我们查实发现,原中使馆网站‘新闻’专栏已删掉了17篇诽谤法轮功的文章,但仍保留其1篇。对此,本学会于6月19日发表严正声明,敦促中使馆必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恶毒诽谤,必须立即从其网站全部删去诽谤法轮功的文章。

当我们发表声明的次日即6月20日,中使馆网站‘新闻’专栏里删掉了诽谤法轮功的最后1篇文章。如此,原刊在中使馆网站‘新闻’栏里诽谤法轮功的18篇文章已全部删去,但至今在‘话题’栏里的14篇文章(韩文6篇,英文8篇)仍未删掉。

对此,我们敦促中使馆立即将从其网站中全部删掉所有诽谤法轮功的文章。

三、如果中使馆不立即从其网站中无条件地将所有诽谤法轮功的文章全部删去,那么我们将采取包括依法起诉在内的所有必要的措施,直至中使馆将其网站中全部诽谤法轮功的文章删掉为止。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
200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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