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6月18日】对于一些海外学员来说,参加法会及活动好像是一种条件反射(就应该去)或是定期排好的事情,容易忘了把这些活动真正作为正法、讲清真相的机会。许多学员千里迢迢赶来为了有可能见到师父,当然想法可以理解,但似乎不该是主要目地。有时在游行或其他活动中看到学员谈笑风生、左顾右盼;有时在本是庄严肃穆的游行、烛光夜悼等活动中也有学员不能专心致志;有的一边打着横幅一边读着书,让常人觉得心不在焉;有的在酷刑展览前嬉笑、谈天,与所要向世人表现的迫害之残酷不能相称。这些都体现着心性和用心程度的问题。 作为海外弟子,我们没有经历国内学员所受的残酷迫害,但是我们要知道我们在做什么。师父2003年在亚特兰大说:“大法弟子还都是在迫害中,你叫我高兴啊我也高兴不起来,有多少大法弟子此时此刻在中国那些邪恶的劳教所里遭受迫害。”(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我们参加的许多活动都是揭露迫害的残酷、呼吁世人支持的,以一个正确的心态去参加其实就是正念的一部分。 或许作为修炼人我们已经知道死去的同修已经得到的是什么,也知道了承受多少将得到多少,把这一切生死痛苦都已看淡。然而我们要符合常人社会的状态,要通过揭露迫害的残酷去唤起世人的善念、同情,所以就要真正表现出人这一层的效果。 其实,我们心态、举止上的随随便便是因为真正的看淡了,还是因为心的麻木?其实很容易检验,想像一下假如此时此刻迫害致死或遭受酷刑的是自己,或是家人、亲戚、朋友,再看看自己是什么心情,就知道自己有没有要修的地方了,就知道在游行、烛光夜悼等活动中应该是什么心态、什么举止了。 另外,XX党几十年来通过政治运动和灌输无神论,摧毁了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文明、礼仪,我们大部分来自中国大陆的海外华人都曾经长期生活在那样的社会,身上带着强烈的烙印,如何在重视表面文化的西方社会表现出大法弟子应有的高于常人的风貌,就需要我们更自觉、更努力。在一个文明社会,许多是大家公认的最低修养标准,如果做不好,会非常让人瞧不起,如: 1、在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妨碍别人行走; 2、保持洗手间的清洁,以利下一位使用者正常使用; 3、不发出令人不悦的声音; 4、在划定的区域穿越马路,遵守交通信号灯; 5、遵守会场秩序,在别人发言时保持肃静; 6、在公共场合严格约束好自己孩子的行为,不要妨碍了别人; 7、开会准时,会议未宣布结束时不自行散会。 如此等等,其实说来说去,就是师父要求我们的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事先想想对别人是否有益,别人是否受得了。这是每个人修炼人起码应该很注意要求自己做到的。 大部分常人不会去看大法的书从而了解大法,我们是什么形象,就是他们对大法的印象。 师父在99年说:“你们不拘小节,不修边幅,邋里邋遢,说话声音很大,不分场合、地点,不讲卫生。当然了我讲呀,你们要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修炼,作为修炼的弟子,你们得做得到。本来这不算什么,我不想讲的内容。可是你们知不知道,由于你们的表现使一些白人学员在弘法中不敢進来。大家得注意了!这不只是一个行为的问题,真得注意这方面的事情。我倒不是叫你们穿戴讲究怎么时髦,你们要懂得最表面人的文明。我告诉你们,其实大法里面也包含了最低层次的内涵,做任何事情要能想到别人,我想你们也一切都能做好。(《法轮佛法》─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其实,很多学员是想做好,但有时忘了,还有的是没有注意了解西方社会的文明程度和风俗习惯,不知如何算是做好,不符合所处社会的标准时自己也不能及时察觉。如果大家都能少些自我,真正象师父要求的那样,时时处处都为他人着想,多为大法弟子的整体形象着想,那么很多事情我们都会自然而然的自觉做到,而且会做得很好。 |